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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天空杂文随笔

2025-01-21 08:29:5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gtfyrt”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7篇人间天空杂文随笔,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人间天空杂文随笔,欢迎阅读与收藏。

人间天空杂文随笔

篇1:人间天空杂文随笔

人间天空杂文随笔

这两天的天气都很好,每天巨大的蓝色幕布都会出现白云朵朵。下午五点多,太阳余晖最耀眼的那片光倾洒大地,白色的云朵透出淡淡的金黄色。秋风带着这片温和的光影缓缓踱来,我的发梢被微微吹起。我在想,这么好的天气,是不是天空中住在那些成片成片的云朵里的天使们,都开心的坐在云边看着人间大地之上望向天空的我们呢?她们的翅膀也会像我的头发一样被秋风吹的微微晃动吧。

等大家看够了,人们也开始忙起自己工作的时候,天使们应该就要悄悄披上自己的夜行衣,抖落掉身上的余晖,挥动着自己的小翅膀,把天空涂成黑色,把太阳公公推向地球的另一边。那些被抖落掉的余晖不断坠落着,途中遇到了好多位辛苦工作的'小天使,它们互相打着招呼,聊着今天又看到哪些人间的悲欢离合,或是又听到哪些人间的苦情歌。

终于在天空幕布逐渐黑暗起来的时候,它们变成一闪一闪发着金黄色闪光的小星星,挂在天空中,眨着眼睛,安静观察着地球上的每一处,是女孩子在路灯下和朋友分别时的笑脸,或是老奶奶在窗前独自落下的眼泪。

小天使们吩咐月亮婆婆一定要照顾好地球上的那些小孩儿,小天使知道淘气的他们一定会很晚才会踏上回家的路。

所以今晚,温柔的月光铺满回程的路,小心思被我悄悄藏在书包里,明天的希望都在我的眼睛里,我对世界的温柔都放在我的心里。

篇2:天空杂文随笔

天空杂文随笔

最近经常仰望天空。

有次和同事中午吃饭回来,车开在艳阳高照的道路上,天空和白云仿佛在眼前,于是我对她说,我们这么一路开下去,应该能开到天空吧!她冷静的说,接下来我们只能开到青秀区政府。然后我瞬间从梦想回到现实。

昨晚,雨后的天空,又让我着了迷,爱上了它浓郁的深蓝,还有不可琢磨的神秘。

公车上,听着程壁的《我都跟你走》,她的声音是诗与歌的结合体,我是感性与理性的组合,写着写着论文,头脑里突然蹦出几句诗,于是赶紧拿笔记下来,感谢这些蹦出来的小精灵。此刻我望着公车前窗玻璃上的水纹和路灯的灯光交错,又一头扎进了回忆里。

今天,我31岁生日,本想一个人静静的看场电影,可有些事情总是事与愿违,陈先生预订了蛋糕,于是我又得在家人的围观下按照程序点亮生日蜡烛许愿切蛋糕,然后在熙熙攘攘中如同生日蜡烛一样瞬间归于安静。原本艳丽的蜡烛,也被丢弃。原本完美的`蛋糕,也被切的七零八落。这些让我想逃离。人们总是用拿美好的东西来寄许美好的愿望,可这些美好的东西都是短暂的。

逃离到7岁生日那年,那个下雨的早上。那天,吃完妈妈煮的鸡蛋,因为家里没有伞,于是我带了一顶草帽去学校。和小伙伴走在上学的路上,虽然那是一条泥路,但是却是一条爬满欢乐的道路。我凭着泥路上的脚印能判断出哪个小伙伴已经去学校了。

那天,他们笑着对我说,小静你把草帽摘下来吧,我们一起撑伞,我信以为真把草帽摘了,然后她们故意又不把伞给我了,然后我的头发就淋到雨了。我们那边好像有一个说法,生日那天不能淋雨。类似现在在屋顶下不能打伞一样,不然你会长不高。然后,泥路上留下了我们追逐的脚印,还有天真的笑声。

伞,伞,好像小时候总是没伞用的。家里有三个小孩,那时的伞好像是十五块一把,三把就是四十五块,在90年代算是不小的数字。而我们用爱拿伞来玩,于是伞总是坏的。而游街修伞的人可能是在下一场大雨之前来,也有可能是在大雨之后。

记得有次家里没有伞,妈妈拿了姥爷的一把旧伞就我。那把伞颜色是古黄色,伞柄是古木的,我嫌弃那把伞宁愿淋雨也不愿意撑。因为同学们的伞都是花花绿绿的,而且是一摁就能打开的。我这把伞像是一个老古董。

小时候,我们总是想与人相同;长大以后,我们总是想与人不同。

记得有次村里放露天电影,爸爸妈妈带着我们姊妹三个搬着小板凳去村里南头去看电影。电影放到最精彩的时候,暴雨突至。于是一片慌乱,到处是呼唤孩子的声音。因为没有伞,我一个人奔跑在雨夜,一口气跑回了家。到家之后才发现爸爸妈妈他们一个都没有回来。电闪雷鸣中,我一个人蜷缩在屋檐下。等了很久,爸爸妈妈终于回来了。爸爸气急地骂我说,你怎么一个人跑回来了?我没有吭声,当时我心里的想法是我以为你们不会找我,于是我一个人跑了。

记忆中每年的生日几乎都是下雨,今天亦是雨天,亦是没有伞,而我却不再奔跑。

因为我知道雨滴学会了与天空的分离。

篇3:人间卧底杂文随笔

人间卧底杂文随笔

“每个人活着都是在追寻自己所确认的某种自由和爱,希望能在此生行和思之间得以相互印证。人有学识和感悟力,皆是为了能分身出一个清醒的旁观者,退远些,认真看着自己在世上行路吧。”

日子像个缓缓颓老却不怠赶路的人,越走,脚下的步子就越零碎,年少时拥有大段时间专注一件事的福气一去不返,只能在断续的间隙里偶尔张望残存的诗意。

前段时间我便偷得了这样一个“窥探”的机会,一天十几小时的“打坐”恰好成全了大脑狂奔的期待。途中,我遇见十几岁的马良站在洒落一地的画稿前放弃了一盘将才华全权押给命运的赌博;与一群穿着红色长袍的使女擦肩而过,她们低头嘴里缓缓念叨“愿主保佑生育”的祈祷;又跑过肉身中住着24个灵魂的比利,梦呓般自言自语地争执着这架躯体的主权。

一路狂奔,百态风景。

一.人间卧底

初遇马良,惊艳于他来自自卑的自负,和四处游荡的流亡,心中暗暗感叹怎样的才情才能写下“我的身体里主过我一生至今每个冬天的雪 住过大海 住过这世间所有流浪的爱人”这样惊为天人的文字。多年过去,即便那些曾被我奉为神谕的文字再看已经略显矫揉,好像少年的喜欢经历了时光荏苒已经无法撬动心跳,但它仍然静静躺在那里成了时间流淌过的记号。

与《坦白书》不同的是,《人间卧底》更像一本规规矩矩的散文集,如果说《坦白书》是马良的天马行空在肆意泼洒,《人间卧底》则是一条潺潺而过的记忆溪流,却在滴滴答答的流淌中不着痕迹地抵达笔者最终想要带你到达的地方。

《人间卧底》通过父亲、母亲、家传的老宅、儿时的伙伴,以及那些口口相传的故事和故事中的人,马良将他的童年以及那个遥远陌生的小镇拱手推到我们面前,那些或鲜亮或传奇的人便不仅仅是马良的过客,也成了我们的过客。

我仿佛和父亲站在人声沸腾后的南京路上,看着人群已经走远,满地的传单和各种油印的撕碎的标语在那条寂静的路上疲惫地横卧着。也体验着那种难以形容的感觉——“所有过分集聚的饥渴欲望,在一瞬间爆裂倾斜后,身体所陷入的那种突然而来的自暴自弃的忧愁”。

那个年代浮躁的某种氛围在三言两语的文字中饱满地充斥了我的感官,那个“无数写着字的白色纸屑在空中急速飞升旋转,集体陷入某种狂暴的无法节制的集体迷乱,幻想着成为一个庞大的不可阻挡的洪流中的一分子,自我意识不假思索地彻底奉献其中,将生命力虚掷于毫无价值的升腾和自我献祭的快感中,直至粉身碎骨”的画面使我恐惧颤栗,似乎一不小心我也将时刻深陷于某种不言而喻的狂乱追逐之中,保全一点观点上的独立显得如此不合时宜。至此我才明白,独善其身的确是件难上加难的事情。

尖锐之下的`柔软由此便更能击中心意。马良问起父亲为何左手腕上要并排戴着两块表,“没什么,他们都还在走啊,走得很好,我不忍心在它们之间做选择”,这样的回答让我想起朋友五十多岁开始学习钢琴的父亲。每次听朋友和我描述那双曾经拍案点兵的双手略显局促地挤在一个八度的距离里,弹奏着小孩子初学钢琴的曲目,被调侃时振振有词地申辩“这是老师要求的”,我便明白了朋友身上总是让人觉得温润可爱的舒适感从何而来——那些潜移默化的言传身教便是最好的老师。

除去那些柔软的、尖锐的,更多在我们生命中划过痕迹的是一个个带着故事而来,最后只身离开的背影,他们或许是恋人、是老师、是挚友,却最终在不同的人生赌局面前渐行渐远了。人生的列车继续滚滚向前,我们都着急关心着自己的前路,心里想总会再见的,便潦草招了招手,根本就没打算好好告别,回头看才知道那些故事和故事里的人已经再也不见。

马良在书中最点睛的一段话或许就是这本书零零散散的片段最终想要勾勒出的结尾:“这世上多得是和我一般盘缠不够却志在千里的难兄难弟,到处都是无趣却运转有效的规则,大部分的人都苦苦挣扎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你我不过是其中之一。不同的是,如今的我不再轻易悲伤,无论成为钉在墙上工人观瞻的成功人士,或是被淘汰出局的旁观者,都能泰然处之了,我终于明白,一个真正成功的loser必须是不动声色的,活在人间,像个卧底。”

但我更喜欢把后半句换成这一段:“生活是如此细碎湿润,所谓长大成熟老去,不过就是在这无尽的琐碎里渐渐生锈的过程,锈在一起,记忆里那段英雄美人的故事,如今还是交回记忆里去吧,彼时彼刻的一切已经圆满,再不必追寻。”

篇4:人间不值得杂文随笔

人间不值得杂文随笔

小七下凡的时候,仙婢悄悄说

你千万不要爱上凡人,凡间的男子都很势利

千万不要让他们知道你是神仙,被知道的话,肯定就缠上你了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

你玩儿差不多了就回来,晚膳你父皇要来

小七在凡间被一个皇子看上了

皇子说:小七,这是东海的珍珠,送给你,虽然不如你的眼睛闪亮。

小七嫌弃,东海龙王每年上贡的可比你这个大得多。

小七说我不要这个。

皇子大惊,这个女人好清新自然不做作。

皇子带小七去看园林,皇子说,小七,这是著名建筑家的鬼斧神工。

小七嫌弃,我们南天门的三生石都比这个好看。

小七说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皇子大惊,这个女人好清新自然不做作。

皇子给小七吃荔枝,皇子说,小七,这个荔枝可是千辛万苦才送来的。

小七嫌弃,我们天上的蟠桃不比这个好吃多了。

小七说我不喜欢吃荔枝。

皇子大惊,这个女人好清新自然不做作。

皇子带小七逛庙会,小七蹦跳开心得像个二百斤的孩子。

这个灯也要,那个烤肉串也吃,烟花也看得很开心。

小七说我好喜欢庙会,我想天天在庙会玩。

皇子一连开了半个月的.小庙会,都是府上的人假装商贾。

第16天的时候,皇子和小七在烟花下接吻了。

小七觉得这个皇子虽然很蠢,又很自大,还是很喜欢他的,可以托付。

皇子商量收了小七,小七问,你为什么不明媒正娶我?

皇子说,我看你无家可归,也查不到户籍,我的家庭不会允许我娶一个无权无势的女孩儿。但是我爱你,不会亏待你的。

小七一气之下,说,我他娘的是玉皇大帝的女儿,仙女!你居然说我无权无势。

皇子:别闹了。

小七:我说真的,你要提亲我可以带你去天上提。

皇子:你们神仙,是不是掌管人间命运。

小七:是的,不过不是我,是司命掌管。

皇子:司命和你熟吗?

小七:熟,是我大姐。

皇子:你和你大姐商量,让我当皇帝吧,我可以立你当皇后。

小七:皇后好玩儿吗?

皇子:好玩,可以天天看烟花,吃烤肉,逛庙会。

小七:行。

小七回到天上,找到大姐,说我想当皇后。

大姐大笔一挥改了司命簿,行,你去玩儿吧。

小七下凡后就偶遇皇帝,被娶了。

小七不开心啊,她找皇子,问他,你不是说当了皇后能天天看烟花吃烤肉吗,我没烟花看也没有烤肉吃。

皇子:我的皇后才能过这种日子。

小七:那我怎样才能当你的皇后。

皇子:杀了皇帝,我就能当皇帝,你当我的皇后,让你过想过的日子。

小七:好。

小七杀了皇帝,皇子成了皇帝。

小七:我想吃烤肉。

新皇帝:弑君妖女,拖下去斩了。

小七被砍了。

被砍了的小七抱着头回到天上,接上了头。

小七每天哭每天哭。

大姐看着不忍心,说不如你下凡玩玩算了。

小七说不要,人间不值得。

人间从来不值得。

篇5:天空的桥杂文随笔

天空的桥杂文随笔

假期需要放松,出来旅行是他自己的选择,不带上任何人,一个人也是他自己的选择。一个人行走在山谷间,闻着山林中的气息,那真是难以言说的体验。

刚下过雨的山谷混着泥土和草叶的气味。仿佛让他久坐办公室的身体焕发了生机。太阳,是太阳出来了,彩虹轻盈的划过了天空。

哇,彩虹!他忍不住赞叹起来。他有点不记得初中物理老师说的原理,也不想去回想。但他记起了,小时候爷爷跟他说过的,爷爷说彩虹是有人在天上画的'桥,雨水把天空清洗干净了,他们就可以用阳光在天上画上彩虹,这样,住在彩虹两边脚下的人们,就可以相互串门,相互交流。

他相信这个故事,他愿意相信,因为那比物理老师说的,要有趣。

去找找彩虹脚下的居民吧,他忽然想这么做。或许是玩心大起,他兴冲冲的向着彩虹的方向跑去。沿着河流而下,只是绕过一个山口,他就来到了一个开满鲜花的山谷,这里的人们熙熙攘攘,巨大的彩虹架在花丛上,人们在彩虹中匆忙的出入,山谷的居民热情的接待了他。说是很久没有客人来到这里了,居民们带他来到彩虹脚下,那个地方是个突兀的边缘,一面画着天空的墙,挡在那里,直插天际。居民们告诉他,那并不是墙,那就是天空,地面是个大方桌,天空像倒扣的大腕一样盖在上面,他觉得不可思议,那简直就像是天圆地方的说法。他说这怎么可能呢,地球明明是圆的。村长却说,可你却相信彩虹的脚下住着居民不是么。

村长带他来到彩虹前,那原来是天空的裂缝,圆弧的天空开出巨大的裂缝,漏出了外面的彩虹色的空间,村长划着船带他从裂缝进入,这里没有水,却有着波纹流动。外面是一望无际的彩虹,村长带他离开了倒扣着的大碗,去了许许多多其他的大碗,这一天,这些叫做天地的大碗,同时出现了彩虹。

他们于是就从这些裂口里相互出入。

这样的彩虹时有出现。村长这么说。村长的孙子就在这里某个天地里留学,他经常在这样的日子里去看他。

真是不可思议的旅程,在离开的时候,他仍这么想着。

在山谷向村长道别的时候,他问村长,我以后还能再来这里么。

村长这么告诉他,曾经有许多其他的客人来过这里,但是他们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如果他还能相信这个山谷里的一切的话,或许还能再见吧。

那天他旅途结束后,上网查询了很多关于这个山谷的事情,他搞清楚彩虹的原理,也查遍了关于天圆地方的解释。他感觉像是做了一场梦似的。

数年后,当他回想起这场经历的时候,他下意识觉得那仿佛是一场梦,后来他带着疑问来到了那片山谷,却什么都没有发现,果然是一场梦吧,他这么想着。

他记得那个老村长说只要相信就会再见。可即便再怎样使自己相信这一切,他都冥冥中都把这一切当做梦了。

地球是圆的,彩虹是水汽的折射,天地之外是漆黑的宇宙,他知道,他熟悉,他无法逃脱。

忽然间一股巨大的悲伤充斥在他的胸中。“我被世间的常理绑在了这里。”他绝望的说。

篇6:天空与水面杂文随笔

天空与水面杂文随笔

抬头在天空中看云来鸟过有着埋头在水平面以下看水波涟漪带动星点消逝的窒息感。

如果你也曾窒息过,那么你的第一反应是生理上的无法呼吸,还是精神上的难以自抑。

当然是因人而异的。

感谢我拥有生命、所经历每一刻时间的波动,可以有余裕地无病呻吟。带着两种窒息后的存活体征,我想,一种窒息是面向天空,一种窒息则掩埋水底。

天空、宇宙,这些词汇将“大”十足地具象化,蝼蚁和人在它们面前又把“渺小”烘托的淋漓尽致。当我们拥有烦恼,抬头看看天空吧,大喊一声把它们抛走,它们即刻随着声波消失在空中。这是一种阿Q精神的胜利,抛走烦恼之后,留下了什么。

迷茫以及和渴望毁灭迷茫的焦灼。这带来窒息。天地宇宙的落差变化,使得我与蝼蚁并肩也不为过,我们在相同的处境,我们又渺小得没有处境。可是我们有思想,这种由物质分子构成的脑皮层来回迂折让思想存在于N维空间之上。我想我此刻身处大气层以上,我想我此刻生活在远古时代,我想此刻和某一个你发生意外的关系,纵然物质不会让所有思想成真,全然定格在时空网格的N角架上。因此在这产生了节点,物质结构实现的差异和思想所到达的时空错落了,由此产生渴望、所引发的探求;拉动欲望、而形成的关系网。这错落定格的度,驱动时间的轴呈现齿轮状,互相阻挠却又相合而前。我们就是齿轮上的锈,想要牢牢定格却找不到支点,想随之滚动前进却不知挪动的方向,怕挪动后的跌落、怕不挪动而被淘汰;想与他人结合共进加大受力面,却又恐惧结合后质量太大加速下滑。

我们常抬头看天,看看天空的辽阔,考虑下一片云朵该往哪边飘去;我们常抬头看天,四肢的长度无法跨越时空的维度,鸟儿飞过带走了那一片云彩。窒息了。

喜欢游泳,但是却不擅长。特别喜欢的是换气之后把头埋在水中,看白炽灯透过水面在池底波光粼粼,更喜欢的是看身边人游过之后四肢划动池水所引起的像无数颗碎钻石由下而上逐一破裂的星光迹迹。

水和人呈现三种状态,以鼻腔、口腔可以呼吸氧气维持生命为界,分为水面以下吐气时、水面和空气各一半、水面以上吸气时。水和人之间的关系,窒息感的灵活运用带来愉悦、适应、溺水。

生命呼吸带来思想,扼杀于死亡窒息。将生理的窒息感运用于停止紊乱的`思绪事半功倍。求生是人的本能,专注于求生是人的本性。倘若人的呼吸已经无法主动进行,思绪会停下思考天空中云彩和鸟儿如何到来散去,而专注于如何离开水底呼吸氧气,这唯一的专注让我们适应自己,此刻明确知道想要的想做的,感受自己的四肢全力只为了呼吸,此刻只是个放松、简单的生理人。

平稳的水面,协调的四肢,上浮、下沉、换气,运用自如。完全沉浸在水底也没关系,因为明白在下沉的那刻缓慢吐气并且协调四肢,你将完全置于水面之上,做到想做的,呼吸氧气。在不停的循环之中,运用生理本能和心理暗示,不停的窒息、努力、存活;窒息、努力、存活。这其中,让我们处于安全的状态是完全的水面之下沉浸窒息、完全的水面之上吸气换气。

溺水,多数在于将自己处于各一半的状态。并非完全的窒息,也并非完全的空气。完全的窒息,求生本能指使专注于努力将头探出水面;完全的空气,面对即将迎来的窒息专注于猛吸一口。共同点在于两种状态都有唯一的目标。而各一半的处境,让人变的不专注、不纯粹,失去了适应的感觉。迷茫抉择的瞬间,吸气会呛水,再次沉浸却缺少空气,这让我们变的危险,失去控制。

让生理的窒息感缓解心理的欲求不满,让心理的窒息感屈服于生理的本能。庆幸我们拥有生命和物质的基础,能够仰望天空和感叹云彩。再多些果断、专注,即使是沉溺水底,那细碎钻石般的光彩泡沫也会是努力探出水面之后天上的最有故事的星星。

篇7:人间三月天的杂文随笔

人间三月天的杂文随笔

曾几何时,我在日记本上,一比一画的写下你的名字,写上我认为浪漫的话,我所能驾驭的,最华丽的文字。我在天台上,放纵咆哮,喊出未来的展望,以及我对你的爱慕。我在没晚睡前,一遍又一遍的默念这你的名字,像是在睡前数着羔羊。这样的行为,我持续了一个冬天,一个春天,半个夏天。

两个半季节的记载,数十页的情话,记载着我对自己的剖析,我把它当成一座桥梁,可是这座桥梁,没有连接起我与你心灵的距离,只是,更加透彻的让我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滋味。

我在你的生日,也是成人礼的那一天,坦白我的情愫,我骄傲的对你诉说,展现着把我内心占据的满满的东西,我写了很多,因为我以为文字是最具魅力的言语。只是后来我明白了,言语永远追不上行动,那个女孩在我的指尖跳了一支优美的.芭蕾,留下瘙痒之后善去,去到了一个双手被玫瑰刺扎破手掌的男孩的怀里。

疼痛像是滴入水中的血液,瞬间蔓延,痛苦像是植物的根茎,越扎越深。我大笑,嘴角咧开夸张的弧度,眼睛却像是坏掉的水龙头,不停的滴下咸苦的锈水。

我想要逃避,直到今天,我看到她花费了精准备纸雕机械心,我的心还是不由自己的颤抖,没有爱的付出,是不会缩短心与心间的距离的。

人间三月天,只是没有你,雨点伴随花瓣打在我脸上,我才感觉自己是活着的,愿你一生幸福美满,我从来不后悔遇见你,爱上你。

篇8:人间四月天的杂文随笔

人间四月花开好,

黄鹂婉转啼拂晓。

最喜春日醒来早,

笑看红尘烟袅袅!

无论岁月经年如何变换,我依然不忘初心活出最美的自己。我纵使为生活苟且,仍不忘还有诗与远方。

清浅岁月

突然意识到“绝望 很伤人,麻木了说者,刺痛了听者,我说了,只是实话而已。 每个人都很清楚,生活有 太多的愿与不愿,要与不要,爱与不爱,只是相信了前者,鄙夷了后者。有时候,总想起以前单纯天真的自己,而现今,慢慢变得成熟,那些傻乐大笑的`日子,那些轻狂不羁的岁月,那个白衣飘飘的年...

朝紫

124一一小女儿今天发烧了 潘映航

莫名我就喜欢你

现在的人实在太没爱心了,一言不合就开始虐狗。 这不,秉承着非长腿欧巴成熟暖男不嫁的豆浆小姐最近也开始谈恋爱了。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对方既不是贴心大暖男,也不是养眼大帅哥。 这让我们十分诧异。 于是我偷偷问豆浆小姐:“貌似你家的那位不符合之前的标准啊,怎么就在一起了?” 豆...

芝麻胡

简书让我不孤独

一个文字功底深厚的姑娘知道我恋爱十年且已婚后,感慨说:“生活没有磨灭你的灵性,你QQ空间里的文章还不错。”她接着讲了她身边爱好文字的一个姑娘如何在婚姻中迷失且字眼变得浑浊的。我听后没有说话,当时暗想:我虽结婚,但一直异地,也许是因为我尚未接触生活中的油盐酱醋茶吧。 我来简书...

温一心

篇9:仰望天空的猫杂文随笔

仰望天空的猫杂文随笔

“如果不把那根筷子摆好到碗里,你就会看到魔鬼。”

我在厨房煮面,随便把筷子撂在碗上,一根落在碗里,一根翘起。我原想就这样走出厨房,心里蹦出了这样的念头。或说,警告。

折回去摆好筷子,无意瞥见窗外的猫在仰望着天空。

是我们家的猫。

她是很独特的一只猫,或许只是在我眼里。

她吃草——我不知道其他的猫吃不吃草,心下认为是不吃的,它们不是挑食得很,只要吃肉的么?也说不定,熊猫,吃竹子的熊猫,不是也吃腐肉的么?那一向在人们心里吃肉的猫,也有可能是吃草的吧——我不知道,我情愿其他的猫都不吃草,只有我家的猫如此,那样我便可以说,她真的是一只很独特的猫。

她是那一胎猫里,最大的那只。吃奶吃得凶勇。在她妈妈在的日子里,她圆滚滚地。像一只奶牛。

哦,她就叫“奶牛”,因为黑白花色,很像。

那段日子里,她自私得直白,像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袒露地,很直白。

有段日子眼睛发炎,脏兮兮得像一块抹布。

她出门过,也许是被人囚禁起来了,她奋力挣扎,瘸了一只脚,终于是回来了。从此成了三脚猫。

在不长的岁月里,她也算经历过磨难,阅历丰富。

她在看什么呢,在七级台阶上,她抬头仰望着。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除了天空,别无其他——连飞虫都不曾有,干净得很。

我从没看过她如此的模样,有些严肃,有些端庄。

她近来懒散,在任何地点都可以圈成一个懒散的圆,或者抻成懒散的直线,无花果树下,草丛边,马扎上……到处有她,懒散的她。

我以为这就是她了,懒散。

突然看到七级阶梯上,她微昂着头,仰望着,一动不动,像雕像,毛绒绒的温暖的雕像。

她在找鸟雀吗?我看了看,并没有啊,一只捕雀的'猫,应该不会像她这般,眼神澄澈吧,像初生孩童。

她在思考吗?一直以同一姿势待在那里,很像思考者的习惯,但她的眼神,却又不同,分明是看到了什么的样子。这样的姿势这样的情景,倒是像极了《铁皮鼓》里的外祖母,圆睁的眼睛,直盯着被电线杆和砖窑烟囱分割开的地平线。只是外祖母盯着地平线,她盯着天空。

她在思念谁吗?她的母亲去世有一段时间了,失去母亲,无以取代。人是如此,猫也一样吧。她在思念她的妹妹吗?那只活泼的“老虎”——和她差不多,花色像老虎。“老虎”也出门过,只是运气不好,被捕猫的捉去了。是吗,是思念“老虎”吗?思念她们一同嬉戏一同争抢食物一同练习捕鼠的时光吗?她们是天底下流着同样的血的存在,这样的存在可不多,是这样吗,她在思念吗?只是看那晶晶亮的目光,好像也没有哀伤。

她在练习捕捉老鼠么,静心等待的耐心?她会为了自己瘸的那只脚难过么,作为一只猫,她已经不能捕老鼠了——她连走路都费力。好像也不是,捕捉老鼠,不用仰望。

她在等待他吗?可是她最近没有恋爱啊。

……

葡萄架浅绿墨绿的葡萄叶子垂下来,在右边,矮处的阶梯上,散落了夏日早熟的紫色葡萄,它在第七节台阶上,画面的中央,坐姿端庄,抬头仰望。

一动不动地,看天空从鱼白成深蓝。

妹妹说,她每天傍晚都会这样。

都会这样吗,一动不动地待在第七级阶梯上,抬头仰望?

我竟丝毫不知。

我只知道每晚喂她的时候,呼唤她,她迅速跑来,我不知道她从哪儿来——谁又在意这些呢?

“如果把筷子放好,你就会看到一只仰望天空的猫。”或许心里的念头,原意是这样。

篇10:人间滋味你是一半杂文随笔

人间滋味你是一半杂文随笔

提到酸萝卜老鸭汤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酸萝卜老鸭汤方便面,第二个反应就是自助烤肉餐厅里面的那些品种繁多的“鸭肉”。

我印象中吃鸭肉就是没有膻味的,家里很少做鸭肉的食物,像吃过的鸭肉,大概也就是北京烤鸭和酸萝卜老鸭汤了。吃过最好吃的酸萝卜老鸭汤是我奶奶亲自做的,酸萝卜是事前腌制好的'泡菜萝卜,用到大个一点的红辣椒(并非红椒),泡椒,盐,腌制在泡菜坛子里,很多老一辈的家庭里都会有腌制泡菜的坛子,像我家还会腌制酸豆角,酸菜,辣椒,酸豆角和酸萝卜不管是洗干净直接吃,还是切段和其他食材一起蒸煮油炒都是极下饭的,曾经我奶奶用肉沫和酸萝卜切丁一起爆炒,酸萝卜酸酸的正好开胃,和肉沫的盐味调和在一起,我就着白米饭也能吃2碗。二老鸭汤里面的酸萝卜也起到了很重要的调味作用。

炖鸭汤的工序相比和炖鸡汤鹅汤都是差不多的,无非是鸭肉切换,焯水去腥血,然后放生姜,大葱,盐等调料进行慢炖,加上酸萝卜,汤汁混合了酸萝卜的酸味以及萝卜本身的甘甜,香味馥郁浓厚,光是老鸭汤就可以喝几大碗,加上炖得软烂的鸭肉和酸萝卜,仅仅这一锅就是冬天里百吃不厌的滋补上品。

我已经很久没吃到酸萝卜老鸭汤了,在武汉上学的时候,学校食堂有江西瓦罐汤,有很多选择的汤,唯独没有这道酸萝卜老鸭汤,我想江西人可能本不吃酸的东西吧,即使回家也在没有吃到了,一是家里没有人再自己腌制酸萝卜,二是可能没有人像我一样对这道酸萝卜老鸭汤如此喜爱吧。

篇11:人间有味是清欢杂文随笔

人间有味是清欢杂文随笔

晚上在街上晃荡的时候,正好路过了那个卖各种小吃的胡同,吃了最喜欢吃的牛筋面,高中上晚自习前经常和二傻来吃,多少年了味道依然没变,不管走到哪里都常常想念,现在的心境自然不同了,身边的人也不在了,感谢阿姨依然还在,给我一些慰藉。

我的整个高中生活怎么绕也绕不过去的一个人就是二傻,整整三年我们陪伴在彼此身边,一起制造了数不清的回忆。那是照亮我生活的一束光,尽管微弱,却足够温暖我的余生了。

二傻是个挺酷的女生,一头个性短发,简约中性风。如果个子高点的话,我毫不怀疑别人会以为她是我男朋友哈哈。我们认识于军训,那个时候还不太熟,后来上了一两个星期课才慢慢熟络起来。每天在一起也没有特别多话,就是一起压压马路啦,一起看看电影,一起去河坝兜风,去体育场散步,一起去溜冰。是一种很舒服的状态。

人这一生就是不断遇见,无缘的擦肩而过,有缘的同行一段路,所谓因缘际会嘛,也不用勉强,就是在分岔路口走向了不同方向而已。但我们抬起头来看见的永远是同一个月亮和同一片星空,这就足够了。

心情很好,于是去河坝溜溜,月从云里出,耳机里周杰伦在唱,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等到放晴的那天也许会比较好一点,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很远……生命本身的确值得我们感恩。

也许生活的本质就是美好,人间有味是清欢,只有在这样的'一些时刻我们才能感受到。生命中美好的时刻这么多,然而我们却更重视苦难和痛苦,往往要到时过境迁才忆起那些快乐和幸福。

高中有段时间经常翘掉晚自习来河坝吹河风,好像这样就能吹散游离的情绪。W是文学社社长,某次上课写稿,我记得很清楚第一句是十七岁的天空为什么阴霾一片……明明有那么多美好的事和美好的人,只是当时的我们身处迷宫,没有方向,像无头苍蝇一样横冲直撞,弄得遍体凌伤依然困在自己的情绪里,过分夸大了那些悲伤痛苦和迷惘,以致记忆清晰而深刻的将它们拉长了一整个青春。

W和我挺有缘分,但我们好像缘分来得太早了,所以去得也太快。我们同一个小学不同班,但经常在走廊上遇到,也算是脸熟彼此吧。同一个初中不同班,班级不在一层楼所以从没在校园里见过,只在某间书店门口遇到过一次。高二文理分班分到了同一个班级,开始各自有自己的朋友圈,后来不知怎么走到了一起(现在想不起来为什么了)那个时候我、二傻和W是个小团体,经常厮混在一起。

W是个情路坎坷的女生,伤她最深的那段感情我没亲眼见证过,不过男生我认识,就叫他L吧,我们从同一个文科班分到了同一个理科班,后来还有缘做了一段时间的同桌。只是对他的印象只剩白、名字好听、最深的莫过于他简直是睡神啊,可以从早自习班主任走过后开始睡,如果中间班主任不来查班就一直睡到放学,下午也是如此,偶尔晚自习清醒会和我们说说话。他们的开始源于一场打赌,L就是这场打赌的发起者,只是付出行动的是另一个男生G,G并不喜欢W,只是为了打赌赢才追求W的,他们只交往了短短一段时间,W后来告诉我G从来都没有找她出去玩过,这段恋情无疾而终。后来W就和L交往了,我也记不清他们是怎么开始的了,印象深的是W给我讲过的几件事,下课的时候L玩的一群男生都出去玩了,L没有去,W问他怎么不出去玩,L说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和你说说话。他们在河坝散步的时候W的鞋带散了,L蹲下去给她系好。L是喜欢W的,可是应该只是喜欢,L一直和初恋女友纠缠不清,这造成了他们的矛盾,W又是个细腻敏感的女生,所以导致他们不欢而散。

W和我也是这段恋情结束没多久才熟悉起来的,我能感受到她悲伤痛苦,整天嘻嘻哈哈的只是伪装,但我不知道怎么劝慰她,语言有时候是很苍白无力的,根本就没有感同身受这一回事,毕竟刺没刺在你身上。

林宥嘉唱,我曾拥有你真叫人心酸。

回到家敲完这些字,月从窗里出,没有星星,也没有风,依然是个温柔又多情的夜晚。

篇12:人间一趟,终究不过一场幻梦杂文随笔

人间一趟,终究不过一场幻梦杂文随笔

人生,如梦如幻月,若即若离花,明月明自明,梦入梦如梦。落地白纸,弱冠朝蓬,而立知理,不惑半生,天命为子,六十不怒,古稀无求,恍然一生。

人世于花香鸟语始,至白幡灵动终。短短数十载光阴总归比不上千年岁月,转瞬即逝的未来在跌跌撞撞的梦想摇曳下戛然而止,好似渔翁垂钓,又如深谷桃花,成败与否多少靠时运相辅,而不赖世人所动。

梦从欲望中脱离,在世俗中呈现,以整个社会所共同认可的评判体系存在。梦可能始于一场无意的邂逅,也可能开始在精心筹划的愿景。然而,从出生到死亡,一根连接光阴的轴早已钳住我们的肉身,只留得半卷明亮在欲望加持下憧憬着遥不可及的梦。

人不可能一生一直顺畅,更不会一直实现梦想,我们在起起浮浮的成长中,慢慢剥开包裹在梦想外层的甜蜜糖纸,用最真实的`感受触摸梦想的味道。尽管我们知道拼命之后也达不到梦想所放置的高度,但仍然铆足了劲用生命的逝去兑现埋藏于心中的梦的欲望。

梦根生于意识,意识驱动行为。时光轻轻挑拨着眉梢遗落的梦,在若即若离的渴望中点点呈现,恰似江畔小舟起伏于汪洋,又如昨夜昙花一现的惊艳。

梦总是在一开始就要坠亡,在不见底的深渊散发着吸引我等凡夫俗子的芬芳,使其慢慢被吞噬、屠杀。

然而,生于斯,必先立其志。梦是世人所呈现的志向,是为外界所认可的欲望。我们不能变成独立的个体放弃实现大众所共同追求的梦。倘若如此,孤独感就会层层环绕、接踵而至,把我们藏在心中的庆幸砸得粉碎,我们的一生也只能在物质精神都得不到满足中郁郁而终。

为梦而活好似被鱼钩挂住的鱼儿,更如铁笼里关押的飞鸟,再怎么努力也逃不过已经被安排妥当的人生。人生如梦,岁月无情。转念一想,人间一趟,匆匆而过,为梦为欲所累终究不得善终,何不静品茶茗、闲翻诗卷,雨雾下踱步,庭院内赏花,也算人生一场。

斗转星移里,岁月在流逝。季节变迁中,青春在苍老。晨曦中,笑迎朝阳,撷一缕花香,让阳光灿烂双眸。夕阳下,静牵晚霞,掬一把黄昏,让月光温柔入梦。有风的日子,闲看落花流水;有雨的夜晚,静听润物无声。几多朝朝暮暮,过眼云烟无数。

悲亦悲兮生别离,喜又欢兮死相随。人生如梦亦如幻,朝如晨露暮如霞。众生痴迷千幻象,身陷红尘终不悔。滚滚红尘天涯路,两行清泪伴身行。一朝心碎泪亦干,只留荒地土一堆。

梦于生处生,于成处成,至于结果,只是世人杜撰的文稿而已,何必介怀!

篇13:梦想天空份外蓝杂文随笔

梦想天空份外蓝杂文随笔

不覺也過很久,青春好像就要流逝。想挽留的沒留住,欲懷念的也渐渐談卻。就剩一個夢想,一直在追求著。雖然不知能實現否,卻是讓虚度的光陰充實不少。

走過三月的煙雨,驀然回首,櫻花已開滿枝頭。陽光不在虚偽,將春風寫成詩意,跃進初夏的溫温暖。这时的夜不再寒冷,就连寂寞都好像有了几分温存。

还就得年少轻狂,志比天高。总记得那句老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就这樣,时间悄然从这莫名期待中逝去。在塵寰的深處,菱角的心被一遍遍地打磨,洗禮。終於明白,有一種痛叫力不從心,有一種痛叫愛莫能助。眼睁睁看著一個個美好從面前流過,伸手,只抓住一把昨日的記憶。來不及悲傷,來不及惋惜,更來不及留戀,眼前又是過去。而曾經的夢,也在這流沙裡慢慢淹沒。

頽廢,慢慢地習慣烈酒味道,就算是香煙再多熏烤,都不能找到往昔的衝動。

青春,瘋狂,放肆,不羈,最好,悔不當初。真的別相信那些“再不瘋狂就老了“的鬼話。時間是公平的,際遇卻不公平;人心是公平的,能力卻不公平;態度是公平的,結果卻不公平;生活是公平的,世界卻不公平。有的人勞勞碌碌一生,逃不出平凡二字。有的人只是稍加努力,成功就對他投懷送抱。感慨吧!你沒那時間,又何必浪費呢。既然如此,平凡也好,富裕也罷,是否在某個時候,可以不要这麽忙碌,停下來看看這繁花世界不止有燈紅酒綠呢!

學不來世間囂張,也慣不得人世的.病態。雖做不到看庭前花開花落的高深境界,喝杯茶的功夫還是有的,就算是喝不出它的精髓,又有何妨?起碼,在這一刻,疲憊的夢想可以休息片刻。

忘了曾經,一顆年輕的心逐漸變的沧桑。有些時候,我都為自己感慨,青春不該如此頽廢。一次次夜裡,我都深惡痛絕,對自己種種行徑反復思量,改過。可惜,轉眼之間,一切又化為雲煙。每當這個時候,我輕聲問自己是否還有夢?半夢半醒之間,似乎感覺到遙遠的地方有人在呼喚。那呼喚的聲音有些嘶哑,有些哽咽,在那老柳树下。新芽,枯葉,一个四季,而我忘記了。

還記得涙水濕透衣襟的時候,我站在夜下。淡淡的月光,凌亂而輕柔的風,還有夜鷹的歌唱,心仿佛碎了一般。還獨自吟唱:無言獨上西樓,月如鉤,寂寞梧桐深院鎖清秋……

現在倒好,一種相思,兩處閒愁,換了斷腸人在天涯。

在昏昏沉沉的夜幕,渾渾噩噩的晨曦,總是在尋覓度過,卻不知道,尋找的東西是什麽。

縱于,天晴了。天空不在陰沉,吃破蒼穹的雙眼不在被黑雲遮挡,我好像記起,我失去了夢。

失去了夢,才讓空虚来襲。於是,我決定重拾夢想。那此後,時間不在孤獨。也明白,夢想天空份外藍。

篇14:夜里听人间失格的杂文随笔

夜里听人间失格的杂文随笔

我有几支可擦除的中性笔,有时候在想,什么情况下会用到这种笔,因为毕竟会被擦除,所以能够对这种笔的联想多半也是消极的——转而我开始思考为什么我会有这么多关于可擦中性笔的“消极”联想,结果才发现了真正“有趣”的灵感。

之前的文章说过,我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学生,这并不是谦虚,而是我自己有多少斤两其实自己是清楚的。因为不是好学生,所以并没有人会关注我做了什么又完成了什么,有的时候我也需要借助别人的力量才能完成某些事情——例如抄写笔记甚至是抄写作业。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借笔记给我,因为我的成绩属于上上下下极不稳定的学生,甚至有的时候又会在月考的时候突然变成一头脱缰的野马,让人猜不到我的实力到底有多少。而那些和我成绩相对接近的“好学生”其实并不愿意将笔记和作业借个我抄——当然处于自尊心,我也不愿意找比我成绩更好的那群人借笔记,往往那些不愿意借给我笔记的人都会有一个前提说辞:“我也没有写完”“我也做不来”“我是乱写的哟”……

往往用这些话回答我的人,我也只好知趣地走开,再不想提借笔记的说辞。有的时候还会发生更加尴尬的事情——老师会夸奖我的笔记是全班做得最好的,鼓励大家向我学习,而愿意向我借笔记的人是那些比我成绩好太多或是差很多的人,不愿意借的还是那群不愿意借我笔记的人。并不太明白他们内心真实的'想法,只是会让人觉得尴尬的,因为这样的夸奖有过一两次之后,人们对我的看法也会有大大的改观,友好的更加友好,而敌意的更加敌意。

还有的事情呢,发生在的别的班,庆幸自己所在的班级没有发生这些尴尬的事情——例如同为竞争关系的两个人,其中嫉妒心稍微强一点你的人会想办法破坏另一个人进步的空间 ,例如扔掉别人的笔记本或是偷偷藏起别人的作业,这种事情一开始听也只是当成佳话来听,但是没想到真的有这些事情发生之后,老师反而只能睁一只闭一只眼,因为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性太高也太过正常,在那种高压的环境下,难免会有心理脆弱的学生会做出这种不理智的举动——但是又要保证这个孩子的未来不会因为最后因为这些“小事情”而毁掉,所以老师也更愿意冷处理。

所以我现在明白了,可擦中性笔是给谁提供的呢?或许就是给这群人吧。

他们在乎自己的能力,又想要区隔别人,或许有一支这样的比会好一点,等到别人真的想要借自己笔记的时候,礼貌的告诉他们自己的笔记一点没有做,因为只需要在交给对方之间用吹风吹吹自己的笔记本,上面的字迹就会消失不见的。

然后每个人又变成了一张张干净而雪白的纸张,上面没有一点污渍和罪孽,多么完美的解决办法啊!

所以建议这种笔能够在这样的环境里面被推广。他打开了老式收音机。

一首曲调流了出来,带着些电波的嘈杂声。说不上悦耳,但足以让他陶醉。

他将自己抛进沙发椅中——两个月前从回收站捡来的,是上好的真皮,只是椅面破了个大洞——他合上眼睛,双手在空中挥舞,画着看不见的音符。

反复。

又一轮,还是同样的曲调。

他扯了扯领带。房间太久没有打扫,尘土被扰动,让他难以呼吸。

他起身去开窗。光亮顷刻洒进来,半边夕阳半边月光,刺得他睁不开眼睛。他逃开了,逃到没有光亮的地方。到底也没看真切,是夕阳还是月光。

应当是月光吧,毕竟已经是深夜了。他整理了一下泛黄的西装,不忘挽上袖口——左手腕处有一颗袖扣,他的旧情人送的,镶钻已经脱落,只剩下生锈的金属外壳——那小东西“嘣”的一声,他眼看着它跳到桌子上,又跳到地砖上,在地上打了几个转便没了力气。他暗骂一句,没有试图把它捡起。袖口只剩下光秃秃的线头。

曲调又反复了一遍。他有些烦躁。

换了几个台,仍是这首曲子。背景比刚刚更加嘈杂。

像是想起了什么,他收敛了恼怒的神色。正色坐在餐桌旁。

他坐得笔直,手握刀叉,像个真正的绅士那样,认着地切着什么——盘子里剩下最后一块干硬的面包。

听说餐刀是镀银的,只是刀口已经是锈迹斑驳。他忘了怎么拿刀叉,不过那并不重要,他把面包切成碎块,却没有吃。

此时那曲调忽然变了,欢快起来,黑白琴键旋转飞升,游走在天花板上。他也欢快起来,手握着刀叉在空中飞舞,切割。

餐刀上深红的铁锈流了下来。

顺着刀柄,滴到地砖上。

瓷盘里绽开一朵红玫瑰。

他的袖口有了一枚新的扣子,是艳红的,那色彩顺着手臂一直往上爬,红宝石般的袖扣缀了半边衬衫。

他只觉得无比欢愉,起身,在房间里旋转起舞。

最铿锵的几个重音响起,他一个趔趄跌在地上。立刻又爬起来,追着那曲调的脚步。

他想到刚才那亮光应该是夕阳。因为餐桌上,地砖上,都是殷红的,夕阳照进来的颜色。

他又被夕阳刺得睁不开眼了,这次是想睡。闭上眼睛,透过眼皮看到夕阳的淡红色,他很安心。

曲调的高潮已经过去,他却没有尽兴。他闭着眼舞蹈,扬起手臂,把夕阳的颜色洒遍全身。

曲调的终章又是那段重复的旋律,不疾不徐的。

他随着旋转的曲调缓缓起舞,淡金色的香槟漾在酒杯;他随着复沓的咏叹缓缓落幕,玫瑰花瓣沉入湖底。

月光照进来,老式收音机缓缓奏着那首曲子。

篇15:我是人间易形者杂文随笔

我是人间易形者杂文随笔

来,沏杯茶。我们坐在三月盛大的绿里,像两片茶叶。

我们可以说的有很多,最想告诉你的是,我是易形者。你不必害怕。春天尚浅,芽茶初绽,我还有很多时间,回归最初的样子。

窗外,三月浩荡,亿万蓓蕾钻破轮回的茧,重返或初临人类的星球,疲惫得满脸汗水,你可以从每一尖新芽,每一角初蕾上,看到湿润的痕迹。在犹自凛冽的三月风里,他们蹲在料峭的枝头,或站在润软的泥土,就像你我一样互望,或是清浅地说声“春早”。是的,他们必定像你这般微笑,弯一个俏皮的弧。

他们成长,叶脉纵横就像我们无法占卜的掌纹。他们在雨水里肥硕,在炎凉里成熟,翠绿欲滴,渐渐茁壮,然后,来自风雨的绿一滴滴地由风雨带回大地。最后,他们离开,融入泥土。我们的一生与他们何其相似。我们只是宇宙里的一片片叶子,奔跑或远遁,就如同叶子在风中摇曳。离开和幻去,恰似叶落成泥。

如果早早知道生命叶子般的归属,是否会放弃奔波,放弃爱恨情仇、剑和酒,在一杯茶前,将一生轻轻搁下?恐怕也难。我们是造物精心打造的叶子,感受力强,追寻是一生的姿态。这片曾经晶软润绿的叶子,开始长出锯齿的叶缘,开始积垢,开始损坏,开始硬黄、枯槁,心灵渐渐迟钝,速度与激情成为引擎“活着”意识的燃料。在奔走和追逐中,我们虽然没有生命不朽的念头,却也早已忘记了我本草木的'初心。我们渐渐易形,心里都住着小兽。病、痛、不安和焦灼,都来自于这种不兼容。

而春光何其浩荡,而骑牛的哲人何其智慧,而来自神农氏的神叶——“茶”,在感恩的三月遍布慈悲的枝头,完成佛和道对人世的救赎。“茶”,“人”在“艹”、“木”间。茶藉人而存,还是人因茶而在,或是人与茶在茫茫之中并无界限?“茶”,世间的灵叶,他们跋山涉水而来,还带着灵魂的气息。在人世间用心喝茶,就是心灵返回故乡。

为何念“查”?查什么?寻找什么?查找自己,在一杯茶中,在一杯茶的氤氲里,在缓淡的心情中,寻找最初的自己。回到最初,回到“一”甚或是“无”,回到素朴,回到万物混同,回到一杯茶前,回到嫩绿的自己。问问,“我”是谁?“我”来自哪里,将去向何处?生命有没有意义?我们今生爱的能力,是否来自往生?我们今生的爱,能不能带到来生?

杯中茶,纷纷下坠,沉沉浮浮,世界在杯外纷纷扰扰,心灵在茶香里几世返乡。我是茶,我是片敏感的叶子,我在大千的杯中。苍茫的万象中,有人高卧梦蝶,栩栩然蝶也,蘧蘧然周也,孰为镜像孰为真实?有“我”在处,即为真实。“我”若为蝶,那么就是蝶梦庄周;“我”是庄周,那么就是庄周梦蝶。

茶是我,茶以最初的真纯置换我,以初生的气息置换我,以宁静置换我,以纯净置换我。我在易形。我翩翩然浴于阳光,欣欣然沐于雨水,悠悠然舞于春风,寂寂然眠于月色。我是人间的一片叶子,我安静纯净,我自在欢喜。

饮茶,也是茶饮我。茶是儒家茶,开门七件事;茶是佛家茶,轮回如空;茶更是道家茶,入也罢,出也罢,有也罢,无也罢,都归于一。世界大如宇宙又小如原子,纷繁大千又齐物如一,嘈杂喧扰又寂静如灭。万物有形又无形,万物有生又无生,高楼大厦俨然巨石山洞,千秋功业俨然蚁穴蜂窝,争斗喧扰俨然群蚁争食,浩浩乎,茫茫乎,纷繁而简净,都如初始,皆似叶片,栩栩然茶也,蘧蘧然“我”也。有“我”在处,即为真实,才有悲喜。

万里奔走是为了回乡,万物经历是为了喝茶,就像茶道是以繁琐达到真一。回归一杯茶,就是简净万里和万物,回到“我”,回到真实的痛痒和喜悦。我欣悦归属草木系的中国文化,我欣悦可以在一杯茶前易回真我。我是人间易形者,你也是。

来,沏杯茶。

篇16: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杂文随笔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杂文随笔

小时候特别喜欢读徐志摩的诗。“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松的来……”“我是天空中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轻柔而细腻、深情而饱满,徐志摩的诗中常常有“你”、“她”。“你看那街灯一直亮到天边,你只消跟从这光明的直线!…………“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我最初以为是写给陆小曼的,因为他对张幼仪是没有感情的.,但正是这个没有感情的妻子,却一直为他在抚养孩子,照顾父母(这是后话)。后来才发现是写的林徽因,因为徐志摩的诗而认识了林徽因。在林徽因的生命中出现过三个男人——徐志摩、梁思成和金岳霖。如果把她的生命比作一段华彩乐章,徐志摩只是前奏,金岳霖是插曲,梁思成才是贯穿始终的主旋律。让我们把时间拉回到19。这一年林徽因16岁,父亲是北洋政府的司法总长,因国内政治斗争,而不得不出访欧洲,林徽因随父一起欧洲游学。林家姐妹四个,数林徽因最得父亲疼爱,林父曾说:“学习西方文化,建设中国,是她们这一辈人的职责,此番出国,带着她出去见识一下也好,开阔一下眼界。”

在游历了罗马,法兰克福,巴黎……林徽因随父亲来到伦敦的剑桥大学,在这里,她认识了她一生的初恋——徐志摩。此时的徐志摩正在伦敦留学,他留学其实就是为了逃避张幼仪,以及父母的催促……此时的他年轻、优秀、博学、帅气、浪漫……在他的追求之下,16岁的少女又怎会不心动……尽管她知道徐志摩此刻已经结婚,并有一个两岁的孩子。尽管林徽因爱着徐志摩,却并没有选择徐志摩,而是嫁给了更加稳重,踏实的梁思成。徐志摩虽然帅气、浪漫……却终究不太让人安心。林徽因的聪明就在于,她有着诗人一样的才华,却不像诗人那么理想主义,她的头脑总是保持着清醒,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事实也证明,梁思成确实真心爱她,嫁给梁思成后的她,被宠爱的很幸福。而梁思成也成了那个时代最著名的模范丈夫。倘若嫁给了徐志摩,此生未必能幸福,还会遭人唾骂。

梁思成的父亲是梁启超,跟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是世交,在梁启超的撮合下,两人开始接触、恋爱。1924年印度诗人泰戈尔来到太原,林徽因和徐志摩担任随行翻译,期间言语不合。之后徐志摩陪同泰戈尔去了日本,而林徽因和梁思成则在同年,9月份去了美国的宾西法利亚大学,研修建筑学。据说是在梁启超的建议下选择的。两人后来又去了加拿大,并于1928年结婚。我一直觉得以林徽因的才华,她应该去读文学系、哲学系、或者英语系,她19岁便翻译了《夜莺与玫瑰》,除了一口流利纯正的伦敦音,还会爱尔兰口音,去了美国之后,又学会了美式英语。明明是文学生,却选择了工科生的建筑学。后来才发现,1925年,奉系军阀张作霖因投靠日本人,而内部发生混战,郭松龄与林长民乘火车去往大连,途中遭到王永清部队的阻击,林长民下车躲避时,身中流弹而亡……后事是梁启超操持,那时林徽因正在美国读书,此后她的学费,生活开支都是梁启超负责。也许是为了报恩,也许是因为两家是世家,也许真的是喜欢……总而言之,她选择了建筑学,并与梁思成结婚。

而在那一年徐志摩也遇到了让他痴迷而又头疼的另一半——陆小曼。陆小曼,是民国时期京城三大才女之一。她早年留学德国,精通德、法、英等多国语言,一战结束,世界列强在巴黎召开和会,北洋政府特派顾维均以战胜国的资格出席会议,陆小曼就是顾公使的外语翻译。回国以后,陆小曼出入于上流社会,是民国初年京城著名的交际花。陆小曼本来已与王庚结婚(王庚是美国西点军校毕业生,回国任北洋政府高级将领,中国陆军中将。)因为徐志摩的介入,王庚不得不选择退出。但两人的婚姻也不幸福,徐志摩的离世,也是因为陆小曼的奢侈挥霍,才不得不为了省钱,而乘坐运送邮件的货机。飞机失事后,陆小曼很快便与翁瑞午生活在一起……金岳霖与林徽因的认识,是徐志摩的引见,在北平的家里,每次林徽因举办沙龙,金岳霖必会在场。说起林徽因家的沙龙还有一段小插曲,当时的北平学界,大知识分子基本都会参加,梁思成和林徽因的派对。其中有:政治学家张奚若、经济学家陈岱孙、物理学家周培源、文学家胡适、人类学和考古学家李济、社会学家陶孟和、国际政治专家钱端升、哲学家邓叔存、美学家朱光潜、作家沈从文、诗人徐志摩、哲学家金岳霖……

冰心还为此写过一篇《我们太太的客厅》,来讽刺林徽因,说他们平时交流用英语,谈论哲学用德语,谈论诗歌用法语……然后说林徽因如何工于心计,把这群男人吸引到身边,迷的团团转……钱钟书先生的小说《猫》也有讽刺林徽因的语句……

篇17:人间滋味你是一半的杂文随笔

人间滋味你是一半的杂文随笔

楔子

大抵一种东西第一回吃,总是最好的。

汪曾祺 人间滋味里写到。

我内心感触,想想也是啊,好多东西第一回吃到嘴里,觉得惊喜和意外,吃到好吃的东西就像是获得人生的奖励,再怎么发胖都没有关系。美好的事物总是值得人们倾覆所有去追寻,追到了,也就结束了。

第一次遇见觉得可爱的人,大抵也是你觉得他最可爱的一回了。

1.米花糖

说到米花糖,不太了解全国各地是否都有这样一种食物,但从名字来看,米花糖的食材想必是到处都有的,我家乡这边挨近四川,有一种吃法遵循四川的风俗,将米花糖用开水冲泡开直接喝掉,这样的话就不叫吃米花糖了,应该是喝米花糖开水,老家这边的米花糖是用炒米、花生、以及糖水(具体不太清楚是冰糖水还是糖浆)做成一大块,吃的时候米花糖在嘴里碎开,甜甜脆脆,还有花生的坚果香气来口中弥漫开来。小时候经常有那种推着板车装着一大袋米花糖、爆米花、米花到各个小区大院兜售的手艺人,米花糖被切成小方块,一块块的码得整整齐齐,多少价钱我不太清楚,但是我猜想并不贵,大概3块钱就可以买一大袋,里面会有10小块米花糖。小时候家里的餐桌上经常出现米花糖的身影,但我从来没有自己买过米花糖,我并不太喜欢米花糖这样的甜食,一来是不喜欢吃里面的花生,二是总觉得米花糖的甜并不令人觉得很好吃,不像蛋糕巧克力软糖这样的甜食,米花糖的甜,是一种糖水凝结后依靠唾液融化,伴着米花在口腔里打转的干涩感,和我同样不喜欢各种酥是一样的感受。

然而我外公很喜欢买来吃,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外婆也挺喜欢吃的吧,总之馋嘴的我家里只剩米花糖我也很难去吃它。但是米花糖总是悄悄地买回来没多久就被消灭了。为了解决干吃米花糖的干涩感,我经常看到外公一到晚上,就会去厨房取一个碗,拿一块米花糖放在碗里,冲上滚烫的开水,等米花糖完全泡散开,水稍凉后,不用筷子就这样喝掉。

直到不久之前,我都很难明白米花糖到底好吃在哪,直到我读了汪曾祺在写家乡的食物炒米和焦屑时想明白了。外公年轻那会儿是我完全陌生的年代,家境清寒,小孩也难得能吃上一分两分钱的零食,更别说大人了,也许米花糖就是我外公年少时唯一能吃得到的零食,也许是一天赶着上工,开水冲米花糖简单、快,随便一冲就当早点了,也许是去别人家做客,没什么东西好招待,就冲了一碗米花糖,吃下去竟觉得暖和清甜。在步履不停的人生当中,外公的认知里,米花糖仍然是一种畅销好吃的小食,路过商店时,还是会习惯性的买些来吃。

怎么说呢?就像小时候的棒棒冰、丝丝糖、唐僧肉和永远冲不开的.高乐高一样,和一段被珍藏的记忆有关,是某一个饥饿夜晚的小小诉求,是长长的路上的一个老朋友。生活越来越好了,你有了更多更好的选择,但是某一个完全不特别的日子突然会怀念,那时食米花糖的日子,那时陪伴在身边的人,滋味不尽然是当初那般滋味,而万象也非当初的万象了。

外公外婆还经常买的糕点有牛轧糖、牛皮糖、桃片糕、桃酥,牛轧糖是牛乳和花生制作的硬糖,牛皮糖是用花生和明胶制作的软糖,这样的零食环境下我仍然没有养成喜欢吃这些传统中式糕点的习惯,后来手工牛轧糖风靡全国,网上牛轧糖的花样众多,抹茶的、蔓越莓的、奥利奥的……,读书时放假回家之前我买了一些手工蔓越莓的牛扎糖给我外婆吃,她可能是我见过们家里最喜欢吃牛轧糖的人了,外婆尝了以后说很好吃但是并没有吃很多,反而号称不喜欢吃的我吃的挺多。我想是因为甜食很难消化,并且需要不停的咀嚼所以外婆吃不了太多的缘故吧。

不知不觉间,外婆更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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