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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机管理制度

2025-01-18 10:06:2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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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机管理制度

篇1:手机管理制度

为树立优良的校风学风,引导我校学生正确使用手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对我校学生手机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下:

一、禁止学生在上课期间随身携带手机,在教学过程中一经发现学生使用手机,全体教职工均可制止并没收手机,上交学生科登记。

二、上课时间段(含早读、晚修),学生在本班教室上课或自习的,在上课前,手机一律要关机或者调至飞行模式后放入班级充电箱内,且在该次课间休息期间也要处于统一收集管理状态,直到该次课结束后才能领取手机。

三、在多媒体上大课、实训室上课和早操的班级,学生所有手机由指定班干部统一收集管理,且在该次大课或者实训课的课间休息期间也要处于统一收集管理状态,直到该次课(早操)结束后才能发还手机。

四、学生应按规定将其所持有的所有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否则视为随身携带手机,一律予以没收。

五、在晚上查夜开始后,手机一律要关机,学生会干部将会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查夜后手机未处于关机状态(含空号,无法接通,飞行模式等),将按手机违规处理。

六、学生在一个学期内第一次被查处,将由学生科保管手机15天,扣个人操行量化分5分,并做“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被查处,由学生科保管手机30天,扣个人操行量化分10分,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被查处,由学生科保管手机至当学期期末最后一天才能领回,扣个人操行量化分15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则按查处次数逐级提升,直至留校察看;若是期末最后2周内违规被没收的手机,将保管至下个学期开学后学生才能领取。

七、学生必须端正态度,配合学校进行管理,对于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管理的违规学生,视情节予以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八、违规学生未当场主动上交手机,事后班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尽快没收其手机交到学生科,同时学生科将对该违规学生从重处理。

九、手机里的资金和手机卡在没收手机时可转出,此后手机在学生科保管期间,出现手机损坏、无手机支付、因无法联系他人所产生的连带问题等,均由学生自行承担,学校不予赔偿,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手机领取:手机保管到期后,周一和周五下午16:40―17:20为手机领取时间,如遇节假日,则领取时间顺延(需用信纸将本规定手抄一份并交到学生科)。领取手机时需做好礼仪,佩带校卡,礼仪违规或未佩带校卡者不允许领取,不得代领。

十一、本着教育学生的角度出发,给违规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允许违规学生在被查处后,向学生科(校团委)提出志愿服务申请,学生科(校团委)将联合物业保洁部门,统一安排违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志愿服务,在完成15个小时的志愿服务时长后(该类志愿服务不计入校团委的志愿服务时长,且每天只能做一次,每次在完成服务任务的基础上最多只能算2小时),再向学生科申请提前领回手机,学生科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减免决定。每名学生每学期前两次违规有申请提前领回手机的机会,第三次以后将不再给予减免的.机会。

十二、学生会、文明监督岗、校团委团干的学生干部在执勤时可以携带手机,且手机的使用必须与执勤工作相关。

十三、全校教职工都有督促学生严格遵守本规定的义务,都有查处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责任。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科。

篇2:手机管理制度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校园内禁止学生携带或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律能力。

2.有特殊情况确需将手机带入校园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严禁自己随身携带。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生活管理老师发现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手机的,有权将学生手机收交至班主任处;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家长,交由学生家长管理。

4.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学生可以借班主任手机与家长通话。

5.综治办、各年级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学年所有评优资格,并责令该学生写出书面反思,计入个人综合素质评价量化。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6.如学生在各类考试期间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视为作弊行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计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7.学生在校期间若有特殊情况,班主任和各年级要及时联系和告知学生家长。

8.各年级、各班根据《耒阳市实验中学铁路园分校学生手机管理规定(试行)》,讨论制定出班级公约,督促本班学生自觉执行班级公约。

9.如学生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研学、社团等实践活动,需根据相关活动具体要求禁止携带手机或者严格控制使用手机。

10.政教处、综治办、各年级、班主任及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生在校园内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信任和配合。

11.学生在家由家长监督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严禁利用手机传播不良信息、沉迷聊天和网络游戏等。

篇3:手机管理制度

为预防全校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xx)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函(20xx)3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前申请

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如果确实有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的,必须经过有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带进校园。

二、统一管理

学生进入校园后,将手机统一交由班主任管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带入课堂及其他场合,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取回。若有瞒报者,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学校立即给予收缴代管。

三、人文关怀

确保学生与家长的联系方式畅通,便于家长联系学校,家长如遇到紧急情况,请与班主任或者科任老师联系,班主任及时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保证学校应急联络。

1.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各级部办公室各有一部。需要配备的请与总务处联系。

2.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班主任向家长公开联系电话,并确保电话畅通。

3.全体教职工(含教师、保安、保洁人员等)承诺为学生打电话提供便利。泰山小学学生不论在校内校外,需要打电话时随时可以向任何一位老师或职工求助,老师或职工一定能够满足学生打电话的需求。

四、作业管理

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指导学生养成及时记录作业的习惯;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五、教育引导

通过国旗下讲话、班队会活动、倡议活动等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六、家校协作

教师、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引导学生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七、遵纪守法

遵守法律和师德规范。注意保护学生财产和个人隐私,不得动用学生电话,不得侵犯学生隐私。注意讲究工作方法,避免简单粗暴的管理行为。

篇4:手机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景,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学校不提倡学生上学期间携带使用手机,凡因特殊情景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报政教处备案。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掉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信息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QQ聊天、看电子书籍、游戏、上网等)。

(二)用手机修改、传播不健康网页、资料,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资料,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职责。

(六)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教师收缴,然后交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一)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团体活动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提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二)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教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职责。

(三)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经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请多不利,给学校的管理、学生的家庭和心理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和保护视力引导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管理,落实工作职责。

各学校要对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管理办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个岗位工作职责,层层抓好落实。要落实每日带班领导、值班教师等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学生返校入学、寄宿制学校学生睡觉期间等重点时间段的手机管理。要重视班级日常管理,落实好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在不一样时间节点对学生管理的职责,做到即时发现,即时处理。学校定期开展学生沉迷游戏等问题排查整顿,促进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教育引导。

各学校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自媒体的宣传优势,大力宣传成瘾性网络游戏、邪恶动漫、不良小说、互联网赌博等对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伤害,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和支持学校控制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工作的氛围。要结合不一样年龄段学生实际,经过课堂教学、班(团队)会、签名倡议、板报广播、学校网站、案例教学、专家讲座、家教论坛、致家长一封信等途径,集中开展远离网络游戏主题教育,强化学生学习使用手机的健康知识并养成良好的习惯。要组织学生经过开展绿色上网承诺等活动,自觉践行《全国青少年网络礼貌公约》,树立网络职责意识和道德意识,教育学生增强不浏览制作和传播不良信息、不登录入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等的自觉性。对有沉溺手机网络、行为举止异常或学习成绩突然下降等情景的学生,加强重点关注及时进行疏导和教育。

(三)凝聚家校合力,当好孩子榜样。

各学校要将加强中小学生携带手机管理工作纳入家校合力育人工作范畴,经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家长的引领,督促家长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职责,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沉迷网络游戏和网上不当消费行为。引导家长提高使用网络的自身素养,掌握沉迷网络早期识别和干预的知识,当好孩子的榜样。要提醒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异常要安排好孩子放学后和节假日生活,引导孩子多形式娱乐、多途径健康生活。各学校要加强教师的管理,规范教师在校使用手机的行为,做好表率作用,为人师表,更好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

(四)规范办学行为,合理使用网络。

各学校加强处理教育信息化和“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靠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减少学生使用电子产品时间,减轻学生用眼负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沉迷手机给青少年儿童带来不利的影响,建立常态化工作制度。切实把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力求实效,引导家长以学生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最高目标,加强陪伴,疏导孩子使用手机。

(二)强化效果,规范管理。各学校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将严格管控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同时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使得教育活动深入人心。

(三)建立机制,加强督查。各学校要经过发文件、实施动员、落实举措、检查督导,促进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使学校将提升学生媒介素养作为长效机制来执行。

篇5:手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我校学风和教风建设,树立良好师德形象,依据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范围

(一)课堂手机管理

上课期间,授课教师应以身作则,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静音状态,不得有接打电话、玩手机、发短信等使用手机行为。

(二)会议手机管理

会议期间,教职工应将一切通讯工具置于静音或振动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三)培训手机管理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保持培训会场安静,将手机调到静音或振动模式,不得在培训会场接打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到培训会场外接听。

三、监管部门及其职责

(一)监管部门

1、课堂手机管理,监管部门为教务科。

2、会议手机管理,监管部门为办公室。

3、培训手机管理,监管部门为会务组。

(二)监管责任

1、教务科组织人员负责巡堂督查,发现上课时间违规使用手机情况,应当取证,经查实后,按本规定进行处理。

2、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会议督查,发现开会期间违规使用手机情况,应当取证,经查实后,按本规定进行处理。

3、各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学生及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教师的举报,经查证后,按本规定进行处理。

4、各监管部门每周公布一次违规使用手机教职工名单及处理情况,每月汇总后向主管校长报告。

四、处置办法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学校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教务科共同组织实施。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篇6:手机管理制度

1、学校原则上禁止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上学期间家长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帮助联系,学生需要联系家长的可通过学校年级组办公室电话联系。

2、确有特殊情况需使用手机的学生要在父母双方签名同意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校方校有权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

3、经同意携带手机的同学,要求遵守以下规定:

所带手机只能在学校自动铁门以外的区域使用,进入校园后必须关机;在校园内需与家长联系的'仍然通过班主任或年级组办公室电话进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带手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如有违反即取消其使用资格,并给予年级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

4、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行为,并给予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5、借用他人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在规定的教学场所使用的,一经发现,其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处理。

6、手机使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篇7:手机管理制度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度本制度。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无论是智能机还是普通功能机或者其它通讯工具均包含在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大队部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允许学生携带并使用电子书包、电子词典等学习用电子产品,但不允许使用这些产品玩游戏、看小说、听歌看视频、拍摄录影、上网聊天等的.娱乐功能,一经发现,等同于手机对待,予以收缴暂扣。

第四条为方便学生主动与家长沟通,学校教学楼安装有校讯通电话,学校办公室也有座机电话。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五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书面申请并征询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给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返还。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分,由学生家长亲自到校,由班主任与政教处分别签字同意,方可到大队部领取。

篇8:手机管理制度

一、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管理工勤人员等组成。

教师必须具备《教师法》和有关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备胜任教师工作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明确自己和所在团队课程开发和课堂教学改革的方向,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打造独具特色的精品课程,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正确的学生观,主动承担起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责任,关注每一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学校教师享有的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的学术团体,在教研和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健康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全心全意为学生提供教育和服务。

(四)按劳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五)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情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所受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教师享有《教师法》及其他法规规定的权利。

三、学校教师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等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尊重家长。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广泛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主动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四、学校实行教师岗位竞聘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五、班主任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建立健全班级团队绩效考核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六、建立班级团队激励金制度。

学校按照班级考核方案对班级团队进行月考核和期末考核制度,按照考核结果对班级团队发放激励金。

七、学校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学校按照教职工大会通过的教职工考核方案,及区教育局有关考核规定,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职称评审、聘任、评优树先、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学校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依据。

八、教职工合法权益保护。

学校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引导教职工工作日每天进行半小时校园运动健身,提升身体素质,学校保障教师培训的权益。

九、教职工奖惩。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教师法》等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职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分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篇9:中小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篇10: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中职学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学习的时期,学校一直不提倡中学生追求生活的奢侈。为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学生在校内文明合理使用手机,借鉴兄弟学校的做法,学校现决定:

1、学生可携带手机至本校区,可在指定时间内自由使用。

2、学生禁止在教学时间(如考试、上课、自修课、升旗仪式、集会)使用手机。学生在上述时间内,须将手机设为关机状态。

3、手机充电须在本人教室内且教室内有人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在实训室、实验室内给手机充电,严禁在教室无人时给手机充电。

4、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区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5、若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使用手机,在场的老师、宿舍管理人员可当场收缴手机及/或充电器,并在一天内及时将手机交给学生处工作人员。学生处工作人员视情节、态度,代其保管一周或一学期不等,并开具暂时保管条,对违规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德育分5—15分。对第三次违规者,通知家长到校领手机,并经予警告处分。

6、手机属私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被盗,学校不负找寻及赔偿责任。

7、此规定从xx年4月30日执行。

篇11: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教育学生成人、学习,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系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凡因自身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同意意见,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系部。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并通知家长到校认领。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五)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暂时收缴,然后交到班主任老师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暂时收缴其手机交班主任,并通知家长到校及时处理并领取手机。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不及时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篇12: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禁止在早读课、自习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集会、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如有违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下课和放学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二)晚间:每天晚自习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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