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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狼的心情日记

2024-10-15 08:10:3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北风”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我心中的狼的心情日记,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我心中的狼的心情日记,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并有积极分享。

我心中的狼的心情日记

篇1:初恋,我心中永远的痛心情日记

我的雨季恋情在雨季凋谢了,一朵还未完全绽开的花儿随落了,虽然曾经预料到这是迟早的事,然而却未曾想过会如此快,爱情本是靠缘分的,但缘分已尽,只能不欢而散。

他无息地离去,留给我无限的悲哀和孤寂,一颗零乱的心在绝望中不停地挣扎,在大声地呼唤,但是见到的却总是那张冰冷的脸孔,我的心冷了,一次无言的结局,让我失去了许多,却也得到了许多。

我明白了,爱情一旦失去,曾经的那次恋情永远都不能复回,那种感觉甜甜的,很温馨……

我彻底绝望了,那个曾经爱过,追求过我的人,究竟是种什么样的心态,为什么要撕掉这个绮丽的梦?如今梦碎了,那份感情也随他消失了,而最后留的只是一个深深的'伤心回忆,梦虽碎了,但我却心甘情愿抓住这个梦继续幻想……

我痛苦地在孤单,寂寞中继续等待,即使唤不回他的心,我也依旧如此,曾经恨过他,更多的还是爱他,如今,恨!对我已无意义了,我只想在心里默默的多爱他一点,哪怕一点点,好让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心很痛,痛的无法呼吸,也许他不懂得这种感觉,因此毅然抛下我,不回头,匆匆地走了。无数个日夜里,我终于找到答案,我明白了自已哪儿做的不好,并不漂亮的我没有及时抓住他的心,虽然这份情已成往事,但我从没能够忘记他,那个让我爱之甚深的人啊,如今已找到了他的最爱,我忍住伤疤的疼痛,仍然深深的祝福他。

有爱才有恨,爱得太深,忘了自已,爱过后才知痛苦,我要努力忘掉他,透透彻彻底,像雪融成水,水升华成气,我要主他在我心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百花凋谢了,我的初恋也结束了,结束了这场爱情,仿佛御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轻松,自在,但糊涂的恋情却给我留下了永久的回忆。绝情的男孩,希望我能忘了他。

篇2:我心中的狼作文

狼,一直给人以凶残、饥饿、贪婪、阴险等印象。人与狼打交道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时至今日,人口繁多,资源紧张,狼逐渐被寻求栖息之地的人们消灭。狼少了,生活似安定了,但是随着狼的消逝,一些与狼息息相关的生物也逐渐退出人们的视野。

狼是古老的物种,经过几万年的进化,狼不断地适应环境,练就了一身好本领。狼捕食时通常是群体出动,在此之前,狼事先要开会,研究获取猎物的战略、战术。一旦达成共识,完成分工,狼群会依据天时、地形等自然条件去捕杀猎物。狼捕猎时还有一个特征,就是从不赶尽杀绝,以防猎物灭后狼子狼孙无从充饥。

可以说,狼是出色的军事专家。狼群每一次捕猎,都会把军事战略、集团会工、团体作战、服从指挥等特点发挥到极限。在与狼的长期斗争中,人发现了狼的这些特性,于是,有些民族就开始拜狼为师,狼图腾也因此而产生。

历史上的犬戎族、匈奴、女贞、突厥、蒙古等都是崇拜狼的民族。狼在捕食时引天长嗥,互相联络,于是人学会了制作牛角号来传递战机;狼捕食绝对听从指挥,不听者狼王会一口咬死,绝不容情,于是人学会了制定军规;狼群捕食时讲究出其不意,迷惑敌人,于是有了“兵者,诡之道也”一说。正因为从狼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的东西,犬戎、匈奴、女真、突厥、蒙古等民风强悍,一度成为战威一时的霸主。特别到了蒙古的成吉思汗,将狼的优点发挥到了极至,从而创立了世界历史上疆土最为广阔的大元帝国。但是元朝统制了一个世纪后开始覆灭,究其原因还是由于王室成员窝里斗,待民残暴等原因,《狼图腾》中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好:“狼和狼一样,人和人不一样”。狼无私心,实力最强、能领着狼族不断壮大的狼就是首领,但是人不同,人无用的规矩太多,争斗太多,无能的太子也能做皇帝。汉人为什么从北宋以后开始一蹶不振,就是因为汉人的小农意识太强,心眼太多,不够团结,没有狼的精神,最终被长期与狼争斗、拜狼为师的蒙古所统治。《狼图腾》中有一段描写狼吃绵羊的情景,深刻地道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一只狼偷偷进了羊群,拖住了一只绵羊开始吃了起来。羊群一阵无声的骚动以后,又安静了下来,羊继续吃草,狼继续吃羊,离狼近的一些羊居然围在了狼的周围,观看狼吃自己同伴的情景,无动于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说不定下一个遭受噩运的人就是自己。在中国,狼与人争斗的主战场一直在美丽的蒙古草原。草原狼是随着游牧民族的减少而减少的。“”末期,大批汉人及被汉化的蒙人迁往草原,高喊“打不尽豺狼虎豹,决不停止战斗”的口号,狼成为了一个政治问题。于是,草原一部分被开垦成农田,狼皮、狼肉也成了极抢手的俏货。民工打狼、部队打狼,最终,狼退出国界,去了外蒙及其他更远的国家。蒙古战马由于没有了狼的威胁,也逐渐退化,不复当年神速;鼠灾成患,草也不够牛羊吃了,草原沙化严重,人群一度迁往草原腹地。随着人群的迁入,草原面临着更大的危机。这种情景就如同一个公司、一个团队、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其中的一个环节少了狼这种角色,相信这个公司、团队、国家、社会都会面临一个缺少竞争、缺少学习而懒散成风、祸端四起的团体。敌人,可以做自己的老师,敌人,也可以逼迫自己进化,没有敌人,除了在理想中的社会,只能使自己的进取心不断退化,最终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分不清友敌的人给击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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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心中的释放的心情日记

心中的释放的心情日记

这世界就是这样的,不是你不想,而是你想也没用的,它不属于你。你的努力也许会让人讨厌,只有彼此喜欢的才是完美的。再多的言语换来的却是空白或是一两字,可知我是多么的没份量。再怎么的`想念,就让它到此吧,一切的一切………

让心中的那份眷念释放出来吧,给自己开一户窗,让自己重新获得。。没有放开就没有下一个收获,好好地过自己吧。这是最后一次了。不能让自己再次陷入了。爱与被爱是幸福,不能让它变成痛苦。

让自己走出来吧,你不能再这样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虽然生活也不是很快乐,但不会像现在这样,根本没心情,这怎么行,你要赶快好起来啊。不是我不过努力,而是真的难啊,我也知道要怎么做,可我就是忘不了,我好难受,为什么老天要这样对我呢。我已经是一个丑小鸭了,为什么让我感到一丝温暖,是不是太残忍了,太不公平了。

每次想到我的心就好伤,悄悄落泪了好几次了。我知道这不对,可我抑制不住,它不知不觉就下来了。我现在变成一个好哭鬼了,我记得从我懂事到上高中,我没流几次泪,现在这是怎么了,现在流的还比以前合起来多。是越长大越爱哭吗?这怎么行,不是要越长大越坚强吗?越要懂得面对。我现在觉得学生时代的人很脆弱。

我现在好希望我那时的我不是傻傻的,或许我现在也不会这样了,说不定我现在就很幸福。傻傻的我,什么都不懂就一直花钱读书到现在,我根本就不喜欢读书吗,可那时的我就一句话,让我不知变成了另一个人,烦恼包围我。而我现在都没给我的亲人什么。我只会说,我会尽力的。其实我根本就没努力,而是在虚度自己的时间。我现在好有冲动要离开学校,可我姐说:“你都读到现在了,就剩一年了。”是的,就一年我也要走到社会,可我这样的人真的会过得好的吗?我对不起我的爸妈姐姐,是他们我才能在这里,可我就是不懂得珍惜。我知道,他们虽然没说,但他们也很希望我有些成绩吧。可是我……真的很没用,只会想那些有的没的,就是不懂得努力……

越想越伤,我要重新站起来。感觉我身边的亲人,幸福背后都有自己的苦衷,好像没有一个真的很幸福,这到底是怎么了,谁能来开导开导我呢。我现在很乱,不知道要怎么办?不知道我该何去何从……

篇4:心中的好人心情日记

心中的好人心情日记

佳节来临,心中的一位好人时时在眼前浮现,他的慈善之举、奉献之举让人赞叹,他为人的品质令人敬佩。

他做过会计、当过村支部书记,一项项业绩记载了昨天的辉煌,一个个脚印刻下他走过的艰难历程。他算得上是德高望重,虽然他的学历、资历、身份并非胜人一筹,但他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却让无数人信服。他谦和、谨慎、踏实、刻苦,他靠一本一本读书,一点一点做事,一个一个总结,成为发展的弄潮儿。八十年代他率先创办了家庭图书室,让周围农民读书有去处、学习有阵地,在他的图书室的`影响下,一个个小康户应运而生。

他是一位慈善之人,在黄海这片辽阔的海域上他开辟了新的天地,那里成了他施展才能的舞台,海产品养殖让他致富了、发家了,但他却把共产党员的义务、职责放在心上,多为社会创财富、多为社会作贡献成了他的追求。每年新春佳节来临,他就会出现在敬老院、五保户的门前,送去节日礼品,送上温暖祝福。他常言:寸心欲报三春晖。“月新”伴随着他的慈善行动已是家喻户晓。一笔笔慈善捐助、一件件慈善物品诠释着月新公司的慈善之举,更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

他是一位奉献之人,他默默地奉献,却不图任何回报,不管是谁,只要有难事,他总会毫不犹豫,慷慨解囊,献上自己真挚的情、无私的爱。这些年他累计捐助30多万元,书写了慈善新的篇章。

好人一生平安,我敬佩心中的这位好人。

篇5:我心情日记

细雨绵绵的季节里

就连深藏的心事

都被浸透了湿意

轻风拂过

心底已荡起层层涟漪

曾经装满温馨的雨伞

如今却挂满了串串回忆

伞外的世界

风雨飘着迷离

也模糊了往日的足迹

你,默默无语

缓缓地行走在风雨里

身后

心酸的故事,

抖落了一地

行色匆匆的人们

谁也不曾在意

伞下,那个孤独的你

而你,

似乎忘掉了周围的一切

在自己的世界静静伫立

心底

一个凄楚的声音悄然响起:

亲爱的

我,在伞下等你

篇6:我心情日记

孤僻,也是一种境界?想生活愉快,先得习惯它的存在。在网络搜寻,能看到不少匿名客在这个世界里的发泄。“发现自己的郁闷,隐忍,孤僻,已经是一种病态的快乐”。感觉生活已彻底索然无味,唯一爱好是上网搜寻,回家无事就研读有关的杂志书籍,各种话题对我已经毫无兴趣,充耳不闻。除了生活上必须的对话,我很少主动找其他人交谈。虽然我已经过了30岁,可是我还是不想结婚,很多人抱怨我太冷漠,我不予理睬。虽然内心孤独,但我并没有主动寻找过真正的感情,想一切随缘。时间久了,我居然觉得坚持郁闷和孤僻状态,好像修炼“金钟罩”,阻挡了外界很多干扰,也自得其乐。

我说我孤僻”。因为回家我觉得累,懒得说话,婚姻让我感到害怕.“性格也变得越来越孤僻”,在琐碎忙碌的生活中,如果还反复研究感情的保鲜问题,就太奢侈了。奢侈得让人自觉放弃。

“越来越习惯一个人独自活动,寂寞地呆在阴暗的角落里,独自想着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孤独无时无刻不在包围我,我心里明白自己已经患上了情感孤僻症。不过我却从来没有试图过挣扎出来,或者是尝试治疗自己。开始习惯一个人在黑夜里工作,白天那喧哗的人群,沸腾的'人声,让我感觉自己跟他们格格不入。”

爱情在我的心目中的地位持续下降,金钱和事业发展的重要性比例都超过了爱情。有伴侣的男女们为什么也会孤独?似乎是因为独立,思想独立、经济独立、兴趣独立、个性独立……特立独行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有可以,没有,亦没什么不可以。我成为了一个单身族:越孤僻,越现代?没有缠绵感的恋爱,没有思念心情的情侣,这是我的一种自恋。希望一个人待着,如果和她在一起,还要照顾她,还是感觉累,所以不如只是周末相聚,平时自己安排。约会的日子约会,不约会的日子里——“请勿打扰”。恋爱与单身,仿佛上下班站岗一样,到钟走人,加班不候。

一个人孤独的空间,是由孤僻换来的东西。而且,我在感情上并不依赖任何人,如果我心情悲观、处于情绪低潮,得靠自己调整,别人也起不了很大的作用。我有时候不想见任何人想自己呆着。我觉得这样的感觉很好。”

伴随着孤僻的爱情是不是爱情。不过,需要考虑爱情的生活已和我永远的告别了,爱情必须与金钱和工作并存,浪漫,也必须与现实和压力并存。所以,孤僻的恋爱,便是充满真实感的我喜欢的现代爱情生活。

篇7:我心情日记

今天姐姐下班回家,我就给姐姐说我要做自己最拿手的皮蛋瘦肉粥,姐姐听了非常开心,她说还没有见识过你的手艺怎么样呢,我听了嘿嘿一笑。

接下来我开始准备食材了,首先我到超市买了一个鸡架,但是当我买松花蛋的时候,却怎么也没有找到,最后问了一下售货员才知道,这里没有松花蛋,没有办法,我只好买了几个变蛋凑合着用用,回家的路上我又买了一把香葱,最后开开心心的回家了。

我把鸡架放到锅里开始煮了起来,然后就准备其他东西,我把变蛋放进锅里蒸一下,谁知没过一会就听到啪啪的两声,我打开锅一看原来变蛋裂了,果真没有松花蛋好用,最主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就等汤好了。

坐在那我看着锅,防止水溢出来,突然我想我还没有买米,这么最重要的东西竟然忘了,我来不及多想,又骑上电动车飞快的跑到超市里,赶紧买了几斤米回来了,哎,幸好没有耽误做到,真是的,我怎么那么粗心。看来以后得改改了。

篇8:优秀作文:我心中的狼

优秀作文:我心中的狼

在人们心目中,狼是邪恶的化身。翻阅《成语字典》,什么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烟四起,一片狼藉……等等,都形容残暴,奸恶和凶险。中国古代还有一则著名的寓言《中山狼》,把狼描绘成背信弃义的坏蛋。在汉语方块字中,“狠”字与“狼”字只差一点,意思是再狠一点就是狼了,人对狼的憎恨可见一斑。可以这么说,在许多民族的传统文化中,狼就是恶的代名词。

原因是什么呢?只因为狼会伤人,会捕食家禽家畜?是不是对人有威胁性的动物,都对人不利,所以人就把它归到坏东西那边?那么这么说来,老虎呢?狮子呢?我相信,无论在攻击力还是体型方面,它们一定都远胜过狼,但是人们有何时批评过这些动物呢?只是因为它们长得要好看一些?还是因为狼的数量要多一些?人们总是欣赏狮虎的雄壮,我学国画应该有十年了吧,在我阅历的国画书中,什么《虎啸河山》,《威震寰宇》,什么《猛虎图》,《雄风图》,狮画虎画比比皆是,也有《奔马》,《飞鹰》等等,而唯独狼图从未见过,是不是只因为狼少了点雄壮的体魄?其实,在我看来,那雄壮倒不如说是一种霸气,一种至高无上,唯我独尊的霸气,只值得那些弱小的人类像崇敬皇帝一样的去崇敬!人是肤浅的,没有认识到狼的真正力量。

但是,我的疑问还不仅如此。狗是由狼演化而来的,狼是狗的祖先。虽没有高大雄健的体魄,却走进了千家万户。一直以来,狗都是忠诚,勇敢的代名词,为人们所喜爱。人们爱狗,只因为狗不残忍?只因为狗不伤人?只因为狗会给人类看门?在我心目中,我是不喜欢狗的。狗是一种没有了野性的动物,是只会安于现状而不懂得去拼搏的动物,是只会吸附在人类周围的寄生虫,若是没有了人类,它们终将要被自然所淘汰。人是懦弱的,只懂得驱使弱小的动物,崇敬威猛的`动物,憎恨“狡猾”的动物。

狼属于中型食肉兽,虽然体态中等,是牛羊猪鹿最可怕的天敌。狼只因为会捕食家禽家畜,长期以来被人们视为害兽,遭到无情围剿,必欲置死地而后快。狼是无辜的,直到被人杀死还弄不清自己究竟犯了什么罪而被判了死刑。但是,无论人类怎么捕杀,狼就是没有灭绝,仍旧一次次地捕食家禽家畜,要么逃走,要么就被打死。但狼却从没有退缩,这是为了什么?就为了生存!只为了生存!一切都为了生存!正是那对生存坚定不移的信念,锲而不舍的精神,才使得狼能够顽强地生存下来!不错,狼吃羊,狼有时还会袭击人,但不仅狼吃羊,人也吃羊,与狼袭击人相比,人袭击狼的次数要多得多。人类是自私的,只顾眼前的利益,不顾他人的感受。

审视狼的外表,没有老虎艳丽的斑纹,没有狮子威武的鬃毛,也没有狗那人类所谓的可爱滑稽的外表。一身灰毛(或白毛),吻较狗为尖,嘴也较阔,里面长满了锋利的牙齿。四条修长健壮的腿,大尾巴永远低垂着,没有一点儿傲慢的样子。另外,狼的叫声也与众不同,不像狮虎那样粗野,也不像犬吠那样急躁,一声狼嚎,空谷回声,悲哀宛转,这是一种野性的美,悲凉的美。狼的眼睛微微向上倾斜,闪烁一种野性的光,那是狼深层的力量。

而我们,要从本质上去了解狼 ,才会体会的到,它的眼睛里所有的,是一种琥珀颜色的 ,灰灰暗暗的,透发出来的一种光,代表着一种凶狠,一种血腥的东西!杀气!狼性的团队代表着一种真正的勇者精神 ,团结和力量! 狼性是种内在的东西,一种让人的血液沸腾的感觉!狼代表的“颜色”是一种从心底里奋发出来的一种精神和表现出来的行动!决不亚于狮虎的威猛!

狼是动物中的灵长,狼性亦如人性。狼是警觉的,耳朵从不耷拉总是竖着审听八方动静;狼是不停的,大概除了在狼窝休息之外,几乎是永不停步的;狼是团结的,一群狼的力量可说是所向披靡,任何庞大的动物都难以逃脱。很少听说过狼被其它动物捕杀的传闻,除了人类。

狼有强壮的身体,,跑得又快又持久,一口气能跑五十多公里,加上善于群伙围追,即使是像鹿,野羊之类跑得很快的动物,终究都会成为狼的食物。

狼的群体是最好的群体。与其它大型猛兽相比,一只狼的力量或许是微不足道的,但当数只或数十只狼形成狼群后,就威力大增,连老虎见了都要退避三舍。每到冬天食物匮乏的时候,狼就会结合成群,集体捕杀大型猎物。狼群是最团结的集体,在追捕猎物的过程中,每一只狼都充当着自己应有的角色,谁也没有出风头,一切只为了集体。这是狼之所以成功的根本原因之一。而再看看人类吧,不论是在哪场足球或篮球之类的集体竞赛中,都有人为了能让观众多注意自己,而故意不把球传给其它队员,孤军奋战,而最终带来的只有失败。

狼不仅懂得团队合作,还十分聪明机智,懂得运用策略。清代蒲松龄的《狼》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狼的智慧是其它任何动物所不具有的。而在人类眼里,这是狡猾,为什么呢?只因为对人有害。而大家也都看见了,真正的屠夫,是人类,而不是狼。

不仅如此,狼还对自己的幼仔充满了母爱。当雌狼产仔后,公狼母狼共同养育后代。母狼产崽时不能外出找食,公狼就挑起一家数口谋生的重担,猎到食物后,先吞下去,回来再吐出半消化的食物,耐心地喂给母狼和幼崽。二十五天左右,幼狼便可以出窝活动了,这时,亲狼双双训练幼狼捕捉猎物的本领。遇到危险情况时,亲狼对幼狼更是关怀倍至,十分机警地转身向另一个方向跑去,转移视线,把危险引向自己,保护幼狼免遭伤害……啊,这是多么崇高而伟大的爱啊!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够顺利活着,宁愿献出自己的生命,哪怕那是一只残疾的狼崽!而人类呢?人类做得到吗?想想看,有的人只由于自己的婴儿有某些生理缺陷(甚至只因为她是女婴),就残忍地将他遗弃,而这与狼相比,谁要更好一些呢?而我也不否认狼的凶恶,但说句公道话,凡狼吃的东西人都吃,而人吃的一些东西狼却不吃,例如香烟,烈酒,海洛因等等。而这些恶习与狼比起来,狼是否要好得多呢?若真是这样,我宁愿做一匹狼!

但是,狼的生存现状却不容乐观。由于人们对狼根深蒂固的偏见,千百年来,狼的日子一直不好过,总是在不断地逃亡,东躲西藏,仍免不了追捕和猎杀。而现在狼的数量已经十分稀少,专家估计,目前我国野狼的总数不会超过一千只,在这样下去,我们就只能在动物园才能见到狼了。

这是一场天大的冤案啊!狼种群的衰落,与人类有着必然的联系。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生物圈中的每一个生物,都有存在的理由,都在为了生存而斗争,我们不能以自己的眼光去批判一个物种是好是坏,毕竟人类不是地球的霸主,谁都不是。而如今,地球的生态环境已日益恶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喜欢狼,是因为狼对生存有着坚定不移的信念,对成功执着地守望,勇敢,坚强,独立,这一直是我在人生之路上顽强拼搏的强大动力。

狼的精神是可贵的,狼的种群是优秀的,是很值得我们人类作为借鉴的。当今社会竞争十分激烈,优胜劣汰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洪流,狼的精神便是一种竞争的精神,让我们学习狼的精神,在人海中努力拼搏吧!

啸苍天,没日月,孤单影只;忍地寒,耐绝境,经熔炼,定成大业!

篇9:心中的那座城心情日记

心中的那座城心情日记

周末很清闲,我坐在这静静地想起你~那座城。那座比我对家乡还要熟悉的城市——唐山。十一年前,人生地不熟的我来到这座城市,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唐山,因为你让我第一次离开家乡,离开亲人,投入到你的怀抱。而这座城便是我的第二故乡,一开始满目新奇,整天睁大眼睛看你,闭上眼,全是我在你的领地里活动的影子。你,很漂亮,很发达,很突出。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刚刚来到你身边的时候,有说不出的'思乡之情。可是没过多久,此情却慢慢变淡,不是忘了本,而是你吸引了我。现在仍记得有关你的一切,你身体的每一部分。

记得你的每一条道路,南新道、北新道、新华道、煤医道、西山道……你有一个热闹的心脏,叫新街,这里的东西物美价廉,这里的小吃香气四溢。还有你的纪念碑广场,我也曾在这里拍照留念。

我对你太熟悉了,你的每一条街道我都走过,为了生活,我在这里留下了汗水、泪水、苦水。你知道吗?我一直都在爱着你,即使现在已经与你分离……远离了这座城市,就是永别了这座城。

难忘记,我工作过的地方,难忘记,我租住过的小屋,难忘记,在这里认识的朋友们、同事们,难忘记,陪我一起走过单身岁月的姐妹们、难忘记,和你们一起买醉的日子……

十一年后,我回到了我的家乡——哈尔滨,我以一种崭新的姿态,新的故事,将在这个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我暂且将你封存,留一份美好,留一片感动,留一份回忆……我爱你唐山,我爱你唐山的朋友们!

篇10:我的心情日记

难眠的夜里,如一泓秋水的月光懒懒的洒在窗前。

矫健的身姿,随着这缓缓流淌 的月光,轻轻走来.....

你的眼神,蕴藏着多少深情,多少思念。

曾几何时,一个身影在我心头沉积,沉积成巍巍高山,只为孕育,孕育那矫健的身躯......

曾几何时,不善文字的我,为你留下墨迹点点,每一个字都是我对你深深思念和挂牵。

曾几何时,不善言谈的我,忽然喜欢上了交谈,好像对你有千言万语一辈子也讲不完。

又曾几何时,多少次在寂静的夜里,为你的忧伤哀叹,也曾在佛前许愿,只要你能够开心,只要你能够幸福,我愿把寿命给你一半.....

你可知道,你带走了我所有的情感,你可知道,茫茫人海里有个人愿意为你守候一生也心甘情愿。

你可知道,在你每个不眠的夜里,都会有一缕风撩拨你的窗帘,那是我,想为你熄灭摇曳的红烛,看着你安然入眠。

你可知道,每当你的文字流落笔尖,我的心都会微微震颤,那是发自心灵深处的遥感。

你可知道,你的身影,你的话语,早已把我的心房溢满,每次,都是枕着你的名字入眠,呓语呢喃....

此刻,那尘封已久的情感,在想你的夜里绵延,在无尽的挂念里荡起层层波澜。

从此,不再哀叹岁月的蹉跎,不再怨恨红尘的寂寞,只为那一个永恒的约定,牵着你的手,和着你我相知的幸福,书写溢满芬芳的年华.........

午夜,用键盘敲击心头的文字,让它飘飞到世界的每个角落,让全世界都知道,遇上你------是我的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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