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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2023-11-21 08:45:3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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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篇1: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邵东县周官桥乡司马冲煤矿“6.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衡,根据《邵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邵市办发〔〕33号)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6月25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的部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定于306月10日至9月30日,在全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作为当前抓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水利、电力、农机等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宾馆、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全面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①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具备。凡证照不全、无效,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一律停产整顿;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落实;③是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④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2.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①是否贯彻上级会议和指示精神(查文件和会议记录);②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是否做到“谁签字,谁负责”;③是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检查记录,检查记录上要有具体责任人签名);④是否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查具体案件和隐患台帐)。

3.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三、检查方式

1.企事业单位自查。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都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企事业单位自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制成企事业单位自查表(附件1),经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职工公布。在每月10日前县属企事业单位将自查情况报至县安委办(县安监局)和县行业主管部门,其余企事业单位将自查情况报至当地乡镇政府。

2.县安委办组织全面检查。县安委办将组织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职能部门正职要亲自组织,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成隐患整改责任表(附件2),由党政正职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共同签字,于每月20日前报至县安委办。

3.县人民政府组织复查督查。县人民政府组织四个检查组,由县级领导带队,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复查督查,复查后要汇总整理本辖区隐患台帐,并按要求上报市安委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属地管理。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健强;副组长:副县长范志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海秋、县政协副主席黄红波、县政府副调研员贺元平;成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维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原则参照执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启动事前问责。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启动事前问责:1.因工作不实,自查自纠未能发现而上级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2.未能按要求将重大隐患整改到位的;3.被市以上主要媒体披露出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4.被省政府督查组和市督查组作为负面典型通报的。

(三)加大执法力度,彻底打非治违。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责成停产整顿,复产必须经过验收;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负责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落实整改措施,督办重大隐患。对查出的重大隐患,

要实行挂牌督办,各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要针对每个重大隐患制订一套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县督查组要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

(五)广泛宣传报道,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跟踪报道。对先进典型和经验,进行宣传鼓励,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安全检查走过场,受处理处分的干部,要选择典型案件、典型人员予以公开曝光。请各乡镇和直有关单位于每周五向县安委办报送至少1条大检查工作信息。

(六)认真总结评比严格落实奖惩。行动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部、各督查组要将所有的文字、影像等资料认真整理,归档备查,并写出总结于9月25日以前报送县安委办。县委、县政府将对大检查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选出一批优秀乡镇、县直部门、县督查组和先进个人,要把大检查百日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对评比中排名末尾的乡镇和部门要在安全生产年终考核中进行扣分或黄牌警告。

附件:1.企事业单位自查表

2.隆回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责任表

3.隆回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督查组分组表

4.安全生产大检查数据报表

篇2:县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检查安全工作方案

县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检查安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防范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全县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经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全县制药、医疗、热电、矿山、造纸、屠宰、食品加工及其他可能产生污染的企事业单位。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3、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单位。

4、公共聚集场所

二、检查重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项目是否按环评要求完成环保污染治理设施和措施建设。

2、企业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企业是否按期完成限期治理治理任务,污染物是否实现达标排放;是否持有排污许可证,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是否如实申报,依法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从3月10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采取联合检查方式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全县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欣,副组长:刘军、郭瑞兴。成员单位: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发改局、消防中队、卫生局、石油公司、国土局、中小企业局、公安局、农委、工商局、水务局、药监局。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局,主任王云君。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思想和厌倦情绪,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要求上来,加强对这次环境安全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防止各类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安排。此次检查活动由环保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

(三)强化宣传教育,严格依法行政。要围绕这次环境安全检查活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增强人们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和自觉性。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对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篇3: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我镇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镇决定制定xx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全镇范围内的各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非煤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

成员:

2、工作内容:

(1)要求全镇所有非煤矿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等一律进行自查整顿。

(2)对全镇所有非煤矿、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令及时整改。

(3)检查各矿点的爆炸物品管理是否按有关规范要求管理到位。

(4)全面实施尾矿库隐患综合整治。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xx

成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客运车辆是否依法运营,打击非法客运行为;打击黑车、无证驾驶载客行为,整治超员超载车辆。

(2)检查全镇交通要道的安全隐患,完善警示标志,及时制定隐患整治方案,落实整改。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三)生产企业、商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林晋殿

成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监管。

(2)检查厂房、宿舍、库房、商场营业场所等的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3)检查相关企业证照是否齐全。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三合一”场所等专项整治工作组

1、组长:潘锦辉

成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危险化学品(含加油站、煤气经营网点)和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持证经营,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库存、上架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打击取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网点。

(3)加大对沿街店铺、家庭作坊、“九小场所”等开展“三合一”整治,严防“三合一”整治回潮。

(五)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王巧明

成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检查学校教学楼、生活场所、运动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3)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对师生、家长交通出行、用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

(六)森林防火工作组

1、组长:蒲金安

成员:

2、工作内容:

(1)加强巡查,及时制止野外非法用火行为。

(2)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3)查处发生火灾责任人。

(七)各镇直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镇直有关单位负责人

成员:各镇直单位干部、职工

2、工作内容:

(1)检查完善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检查各单位消防设备配备情况,及时做好补齐、补漏、更新工作。

(八)各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村挂钩领导

成员:各村工作队、村两委成员

2、工作内容:

(1)采取分片包干、逐户深入的方式开展农村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

(2)排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窝点。

(3)检查各村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按要求规范经营,及时整治存在隐患。

(4)监控各村非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

(5)检查各村用电用火安全,加强对森林防火安全的巡查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各村、各单位,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组织好工作人员有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周密部署。各工作组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抓好贯彻落实,镇安办配合各相关站所做好有关检查工作记录。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镇安委会将适时对各排查工作组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各工作组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并落实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检查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工作组、镇直单位及各村在完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后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排查情况。

篇4: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xx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xx要求,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农业、水利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本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镇长王全明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陈书云、水利站站长杜辉任副组长,农服中心、水利站分别负责开展各专业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本专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联络、数据汇总等统筹协调工作。

三、检查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本工作组共设10个专业推进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农业机械。主要是依法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对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安全检查整治;对农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整治。(农服中心负责)

(二)种植业生产。督促农业企业依照政策、法规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负责种植业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农作物、蔬菜病虫害防控、蔬菜投入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生产记录台帐;做好“放心菜”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三)林业生产(森林防火)。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负责辖区内林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四)畜牧业生产。负责屠宰场畜禽肉食品检疫、养殖场(户)疫病防控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瘦肉精”抽检、危害防范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工作。(兽医站负责)

(五)农业投入品。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资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整治和技术指导。(农服中心、兽医站负责)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镇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七)农口在建工程。农业高标准良田、农业开发等工程安全监管。(农服中心负责)

(八)水环境: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河道、河塘清淤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九)现有水利设施: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十)在建水利工程:镇域内各类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站负责)

四、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10月15日前制订镇农业推进组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按照行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农服中心、水利站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森林防火),由各专业推进小组统一开展“五查三反”(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11月期间,由村、社区开展调查登记、督促自查自纠,各专业推进小组给予督导。

(三)核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调查摸底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报送至区第三推进工作组(农业、水利)办公室。除报送原始登记表外,汇总数据还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数量、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量、正在整改隐患数量、需要区专项推进工作组帮助协调整治隐患数量等。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迎接区领导督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在各专项督查小组及各村、社区全面集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迎接区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的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时限,确保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全部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其他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台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置;检查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检修、安全通道畅通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因督导不力、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加强联络,协作推进。整治行动工作组各专业推进小组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加强沟通联络,重视互助协作,经常交流汇报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篇5: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各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主题责任,在教育系统内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提高教育系统的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州教育局成立以副局长王树全同志为组长,州教育局安全科科长、各县教育局局长、各直属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州教育局安全科科长扎西卓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开展和情况统计上报。

三、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5日-8月10日)

各县教育局、直属学校要结合本县、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工作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本县、校的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

(二)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日-9月30日)

各县、校要督促本地所有学校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排查时要填写《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统计表》(见附件)。

(三)总结分析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各县、校要对本地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分析总结,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总结。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教育系统涉及的消防安全,包括各学校、食堂、宿舍、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排查重点

1.使用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前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各学校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等问题。

3.各学校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疏散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各学校食堂、宿舍、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各县、校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是否开展消防技能训练,同时备好消防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救援。

7.在排查中发现难度较大的火灾隐患或影响公安安全的重大隐患,自身无法排除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及消防部门,并配合好消防部门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各县、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各学校的事迹情况,制定可行的方案,明确工作的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预防,及时整改

要深入个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和“火灾猛于虎”的理念,逐一检查、整改,确保教育系统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对整改不力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出。

(三)突出重点,联合监管

各县、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与同级消防部门联系,适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形成监管合力,对教育系统内部突出的消防隐患进行统计、研判,并督促切实整改。

(四)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各县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通过学生带动学生家长的方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掀起让全社会都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高潮。

(五)做好相关材料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各县、校要在8月15日前将本县、校的活动方案上报,在8月30日、9月30日前将《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统计表》和督导检查情况以小结的形式上报;在10月15日前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

篇6: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新区”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保持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及高层和地下建筑。

(二)重点内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社会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建筑室内及外墙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情况;“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在油竹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要开展检查。要建立公众聚集场所花名册,在整治期间逐一进行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油竹派出所要加强对属于一般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省公安厅关于《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坚决依法督促整改,督促社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员工消防培训,确保普遍达到“三懂三会”要求。要落实《省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办法》,完善举报受理、核查、答复、奖励实施等各项流程,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大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外保温系统、外墙装饰材料及外立面改造)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投入使用的建筑施工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和县消防大队依法督促停工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法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公安局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拘留;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三)确保“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不反弹。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组织人员具体开展“三合一”场所排查工作,教育业主立即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书面上报公安、消防、发改、安监、规划建设、工商、国土等部门,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油竹新区不仅要整治生产企业的“三合一”行为,还要将底层设有经营用房,二层以上有住户的经营性“三合一”建筑纳入整治范围,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

(四)继续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两个农村片和移民片要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范围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发现隐患后,书面上报公安、消防、规划建设、工商、电力、安监等部门,由有关部门对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依法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租赁双方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对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我区所有高层和地下建筑实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情况。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县消防大队依法强制执行,并督促高层和地下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五、组织形式

本次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活动由新区管委会统一部署,新区领导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大检查活动,具体分组如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行政村(社区)、企业、部门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细化,分工到人。

(二)加强监管,健全机制。各分管领导、相关职能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县相关部门加大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火灾隐患的根源。要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行政村(社区)、企业、部门要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加以宣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予以坚决曝光,对先进典型给予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集中宣传防火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篇7: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各社会福利机构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机构的火灾防控能力,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对供养人员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福利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各街道民政办主任为组员,全面负责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

三、排查重点

各社会福利机构要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隐患,严格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2、对疏散通道、可燃装修、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电器安装使用、消防设施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是否符合国际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注;

3、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进行年度检测,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

4、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明电、燃气等现象,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法制、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6、节假日和重点部位值班制度是否落实,重点部位是否安装防护设施。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各社会福利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并制定本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自查自纠(7月10日前)。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对照《社会福利机构安全自查表》,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3、全面排查整治(9月15日前)。领导小组汇同消防、安监、卫生监督等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机构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情节严重的,不符合开业运行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总结验收(10月5日前)。领导小组将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机构开展排查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全面上报总结安全生产督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深刻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社会福利机构法人要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自查和整治工作的落实,工作任务要落实到具体人员。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阵前指挥,果断处置。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督查不严格,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生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严肃处理。

2、深入检查,强化监管。从即日起,各社会福利机构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部署,认真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认真排查本机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把各种事故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消灭在萌芽中,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源头及日常监管,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定期进行考核,确保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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