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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消费合作社章程

2023-06-19 08:35:1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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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消费合作社章程

篇1:职工消费合作社章程

职工消费合作社章程

职工消费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名称

xx市××××职工消费合作社,简称:××××职工消费合作社。

第二条 性质

××××职工消费合作社是根据××××工作的需要,按照《关于工会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若干问题的试行办法》,由××××工会发起,单位职工自愿参加、共同所有、民主管理、自我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成立的群众合作组织。该组织有利于探索试验农民生产合作社与职工消费合作社“社社对接”的农产品流通新方式,满足社员对农产品的安全、绿色、适价消费需求,同时,有利于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 宗旨

倡导绿色环保、优质安全、健康消费的理念,最大限度地降低社员农产品的消费成本,最大幅度地保障社员农产品的安全水平。倡导合作文化,提升社员合作共赢意识。

第四条 原则

合作社以职工办、职工管、职工受益为基本原则。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平等参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社重大事项决策一人一票。

第五条 任务

发挥合作社的优势,为社员提供质优价廉的农产品。

(一)通过选择、培育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供应商,开展农产品商品团购等服务, 向社员提供质优、价廉、安全的农产品货源;

(二)建立为社员生活消费服务的互助性设施;

(三)为满足社员不断增长的健康消费需要兴办教育培训事业;

(四)对社员进行合作社事业的教育与培训;

(五)组织社员开展生产体验和交流互动,增强合作社的信誉和凝聚力;

(六)向社员提供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第六条 责任

合作社的一切活动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社员非因消费合作社授权的行为,或本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均由本人负责,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二章 社员

第七条 资格

合作社实行会员制。凡承认本社章程,履行社员的权利与义务,按规定办理手续,并积极参与合作社活动的××××职工均为本社会员。

第八条 社员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享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权利;

(三)享有了解本社情况,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四)享有在合作社购物平台上购买价格优惠商品权利;

(五)享有合作社盈余返还的权利;

(六)享有对社务活动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七)享有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社员义务

(一)按章程和有关规定缴纳入社股金;

(二)遵守章程,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本社委托的工作;

(三)在合作社购买商品,参加合作社组织的活动;

(四)积极为合作社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五)关心集体,维护合作社的利益和声誉;

(六)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入退社手续

社员入社填写入社报名表,缴纳入社股金, 由合作社提供入社缴费收据。社员退社应提前申告。合作社自接到申告一周之后, 凭社员入社缴费收据办理退社事宜,退还其入社股金。

第十一条 出资

社员出资是合作社得以运营的前提,是互助合作的体现。

(一)社员入社的股本金每股200元,每人1股;

(二)社员的入社股本金不得转让他人,也不得抵偿债务。

第十二条 分配

合作社年终分配按交易总额返还。

第十三条 除名

(一)社员违反下列规定,经合作社常务理事会审议除名。

1.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义务,经提醒、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2. 损害合作社利益,影响合作社声誉,妨碍合作社事业发展或有较严重丧失信用行为的。

(二)合作社不得以除名威胁社员。

(三)除名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被除名的社员。

第三章 社员大会

第十四条 社员大会

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关。社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15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社员大会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出席方能举行,实行一人一票制,投票决定合作社重大事项。社员大会多数票通过方可有效。本社成员超过180人时,每5名社员选举产生1名社员代表。社员代表应当是热心合作社事业,工作积极,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克己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并有参与民主管理能力的社员,原则上以处室为单位选举产生,组成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章 理事会

第十五条 理事的产生

合作社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届理事的人数由该届社员(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理事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 理事会构成

理事会民主推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理事长负责协调合作社全面工作;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为合作社的常设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三)决定合作社的机构设置和主要工作人员的任免;

(四)制定合作社规章制度;

(五)保护合作社的财产完整;

(六)为合作社聘请顾问;

(七)办理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 监事会

第十七条 监事会的职能及监事会的产生

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察机关,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成员应当由单数组成。各届监事的具体人数和人选由该届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监事的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监事会人员构成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常务监事、监事各一人。监事长、常务监事由监事会推选产生。常务监事协助监事长工作。

第十九条 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社员(代表)大会决议执行、章程实施情况;

(二)监督合作社财务执行情况;

(三)监督理事会成员勤勉和廉洁情况;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监察报告和监察工作计划,接受社员投诉;

(五)列席理事会议。

第六章 社务会

第二十条 社务会的职能和社务会的产生

社务会是合作社的具体办事机构,其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成员分工由理事会根据合作社活动需要安排。社务会成员的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 社务会机构和人员构成

(一)社务会设社务主任1人,由理事长兼任,负责协调社务会的工作。

(二)社务会设社务副主任若干名,具体负责社务会工作部门的工作。

(三)社务会设购销部及其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开展合作社的产品购销服务。为社员寻找、购销安全质优价廉产品,为社员购买合作社产品提供一切必要的服务。

(四)社务会设财务部及其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合作社的财务服务工作和资金管理,编制财务报表并提交监事会监督。

(五)社务会社设培训部及其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调查研究和社员培训等工作。提升社员对合作社组织、办社宗旨的认识与理解,通过调研、宣传、培训、对外参观交流等活动促进合作事业发展。

第七章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资金的使用

合作社的全部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第二十三条 财务制度

××××消费合作社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社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八章 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四条 解散

合作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终止:

(一)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依法撤销;

(三)其他原因。

理事会根据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合作社解散的通知在决议的第二日起一个月内通知社员,并在本社社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向社员退还股金。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章程的施行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第二十六条 章程的解释

本章程由××××消费合作社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职工消费合作社筹备组

×年×月×日

篇2:职工持股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照我国《公司法》和政府有关规定,为使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的利益融为一体,提高职工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参与度,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职工持股会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从事内部职工股的管理,代表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行使股东权利并以企业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有限民事责任的组织。

第三条 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以其出资额为限对职工持股会承担责任;职工持股会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本企业承担责任。

第四条 本企业的职工持股会(以下简称持股会)是本企业职工投资持股的法人股东。持股会所集资金,以持股会名义投入参股时,应以其投入的股本金股份,享有投资的股本金增值和股本金分红的权利,并承担经营风险。

第五条 职工持股会筹集的资金,仅限于购买本企业的内部职工股,不得用于购买社会发行的股票、债券,也不得用于向本企业以外的企事业单位投资。

第六条 企业内部职工股比照上市公司设定为优先股。

第七条 持股会遵循下述基本原则

自愿入股,按章转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独立建帐,民主管理。

第八条 持股会有关招股、资金运作、年度分配等重大信息,以公告形式公布,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二章 会员及股金

第九条 本企业在职在册的职工,承认本章程,提出申请,自愿投资的`,即可为持股会会员。

第十条 持股会根据本企业经济发展需要招股,总股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每股面额为_________元,总股份为_________股,分期招股。职工认股最低为_________股,最高持股限额为_________股。

第十一条 持股会的资金来源构成

(1)本企业职工出资;

(2)按政策提取企业分配余额。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持股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选举和被选举持股会会员代表;了解持股会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情况,向持股会提出意见、建议;按照出资股份取得红利股息和送配股的权利;依照本章程转让和接受转让股权。

第十三条 持股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章程,执行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决议;依照入会方式和申请的股份,按期足额交纳认购的股本金;依照所持有的股份承担投资风险,不得随意中途退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股权证及股权管理

第十四条 股权凭证(股权证)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且有持股会统一集中保管。

第十五条 企业发行内部职工股不纳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范围;不得上市转让和交易。职工出资持有股权3年后,可以在七企业内部职工之间进行转让。职工接受转让股份连同原持有股份数合计,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持股最高限额。转让应经持股会办事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具体见《职工持股会实施细则》)。擅自私下转让的行为作为无效处理。

第十六条 入股股金原则上不得抽回。

第十七条 会员离退休或调离本企业时,同时办理退会手续并由持股会理事会核准后退还股金。

第十八条 会员死亡,其股本金连同股息,由理事会核准后退还给死亡会员的法定继承人或法定监护人。

第十九条 因触犯刑律而服刑的持股会会员,理事会有权取消其会籍,退还股金。

第二十条 持股会会员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被解除劳动合同、辞退、除名、开除等而离开本企业时,视作调离,可按本章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会员如遇特殊原因要求退会、退股的可提出申请经所属部门同意,报持股会理事会核准后予以办理。

第五章 投资收益及分配

第二十二条 持股会会员根据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享有股金分红和送配权利;享有持股股本金增值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持股会理事会按每年度投资收益的情况拟定分配方案,提交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 持股当年投资收益,按以下顺序分配:提取投资收益的2%~5%,作为持股会的管理费;支付会员的红利。

第二十五条 如遇投资企业亏损、歇业或者破产清算时,持股会会员以其投入资金按比例承担经营风险。

第六章 持股会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十六条 持股会由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组成。持股会负责人由企业工会负责人担任。

第二十七条 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是持股会最高权力机构。持股会每年召开二次代表会议,由持股会负责人主持会议。持股会代表会议讨论、修改、通过持股会章程;选举产生持股会理事会;审议持股会理事会提出的投资规划、增股、股权转让、资金运作及盈分、亏摊等方案和有关报告。

第二十八条 持股会代表会议应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所作决议应由参加会议的1/2以上代表同意方可通过并有效。

第二十九条 持股会会员代表原则上根据会员数的701比例产生,同时考虑出资者的出资数额。会员代表由工会根据持股会员意见推选产生。

第三十条 持股会会员代表的权利

选举和被选举持股会理事;出席代表大会,提出建议,行使表决权;查阅持股会代表会议有关文件和持股会财务报表,监督持股会的股金投向和分配;对不称职的持股会理事提出罢免。

第三十一条 持股会会员代表的义务

宣传、执行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的决议,承担持股会委托的工作;听取、汇总持股会会员的意见与建议,准确地向持股会理事会反映;协助持股会理事会工作。

第三十二条 持股会成立理事会

理事会是持股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理事会由9~11人组成。本企业法定代表和党委书记均为理事会名誉理事长。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一般由工会负责人担任),设副理事长2~3名。并根据需要聘请顾问。

第三十三条 持股会理事会一律为兼职,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主持。会议次数和内容按实际情况,由理事长自行确定。

理事长在召集理事会会议时,一般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内容,理事应做好准备。

第三十四条 理事会执行持股会代表会议的决议;提出资金投向及运作情况;负责处理各项议案;提出调整增补理事会成员及其人选名单的建议;筹备召开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

第三十五条 理事会根据企业经济发展需要定向招股投资,起草并公告《招股说明书》。

第三十六条 在投资企业分配方案公布后,理事会负责制定持股会分配预案,并经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持股会理事长根据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决议,参与本企业董事会的讨论决策,并代表持股会全体会员参加本企业股东大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持股会在本企业投资参股中,应同其他投资参股者一样,享有本企业董事会的董事名额;由持股会理事会按名额推荐人选担任董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三十八条 持股会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分别设主任、秘书、会计、出纳若干名,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持股会档案、会务、转让、财务结算等日常工作。

第三十九条 持股会理事长、理事会及办公室均应对持股会全体会员负责,并接受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的监督。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成立。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持股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篇3:的职工羽毛球协会章程

总 则

协会宗旨是“以球会友,羽乐一生”普及羽毛球运动知识;增强体质,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推行,丰富同学学们的第二课堂生活,提高同学们的羽毛球运动水平,结交朋友,体验羽毛球运动的快乐。

协会章程是尊重、团结、纪律、守时。

第一章 工作职能

(一)协会会员在每学年初招新人加入。为了方便热爱羽毛球运动的同学,本协会定期吸纳会员。

(二)积极完成团委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并配合团委社团部的工作。

(三)“羽乐一生”,提高同学们的技术水平,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服务于广大同学。

第二章 性质和特点

(一)非赢利性;

(二)自愿性;

(三)教学培训性;

(四)内、外部交流性。

第三章 会员加入与退出

(一)欢迎本院同学向羽毛球协会提交申请,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二)热爱羽毛球运动。

(三)同意本协会的章程,遵守运动规则及要求。

(四)对不符合要求或长期不参加运动的,协会将劝其退会;对违反规定或有意损害本协会利益和声誉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有权开除。

(五)想自动退出协会者必须向协会领导提交申请,申请得到批准者,方可退出协会,不再是协会成员。

第四章 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一)协会内设管理机构,负责整个协会的运作。管理机构成员由会长,副会长和三个平行部门(组织部、竞技部和外联部)所组成。全部成员由协会会员担任。

(二)会长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协调内部各项事务,以及与其他各部进行沟通交流,保证协会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

(三)副会长协调会长处理好部内日常工作,以及与会内各成员的.沟通,对部长负责。

(四)每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部员若干名。各部根据活动需要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实行负责制,部长对会长及副会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部员对部长及副部长负责。

第五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一)全体会员权利与义务

1、有权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及每周一次的训练;

2、有权对协会的发展和管理机构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活动;

3、有志愿加入管理机构以及选举或推荐他人担任机构职务的权利;

4、在参加活动时,要按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机构的组织的义务;

5、有维护本部荣誉,促进本部发展的义务;

6、自觉的努力提高羽毛球技术和对本项活动的认识;

7、增强协会内部的凝聚力,会员之间相互交流经验,切磋球技,形成良性竞争的氛围。

(二)管理机构成员权利与义务

管理机构所有成员除认真履行本章程中关于全体成员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外,也应遵循各自职务和部门要求,享受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

1、有权出席协会管理机构的例会;

2、有权参加协会工作讨论,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活动;

第六章 基本制度

(一)活动制度

1、本协会基本活动为每周一次的训练,其他活动不定;

2、每次活动由管理机构负责组织;

3、各会员应积极参加活动,协助协会的管理工作。

(二)管理机构工作制度

1、基本工作制度

(1)本协会由会长统筹规划各项活动;

(2)本着精益求精的原则,每次筹划的活动力争有创新的元素。活动提议应先在协会例会中讨论,获得多数通过后,由会长安排人员撰写策划提交社团部并交团委负责老师审批;

(3)活动获审批后,由会长统一规划,分配任务给各个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并定期向会长汇报任务进展;

(4)各部门接到属于自己的任务后,应该在部门内分工合作,尽力完成,如果不能完成任务再向会长汇报;

(5)会长应该尽量协调各人的时间和具体情况,做到人力资源的最优化;

(6)每个部门完成任务后由部长做好总结,并向会长汇报;

(7)活动总负责人负责撰写该活动的工作总并填写活动跟踪记录表上交存档。

(8)活动结束后,会长应召开会议进行活动总结。

(9)会长每学期总结工作,公正评价每个成员的工作成绩,对严重违规不遵守会内规定的人给予批评。

(10)对本会工作做出贡献(包括积极参加本部各活动者,积极为各次活动献计献策者,以本部的名义为本部争得荣誉者),会内可做出物质或精神上相应的奖励。

(11)本会成员如果有受学校纪律处分者,不服从合理管理且情节严重者可将其除名。

2、会议制度

(1)每学期进行两次例会。

(2)会议内容主要是对活动的讨论及任务的分配。

会议的时间不定,但尽量控制在一个小时内完成。

3、活动制度

(1)每次活动需由管理机构全体成员会议决定,经由会长统一指挥。

(2)各会员应在工作中分工合作,发扬团队精神,积极参加活动。

(3)各会员在活动后应做好善后工作,保管好活动剩余物品,上交协会做统一保管。

(4)每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工作,对各成员的工作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价。

(5)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每一次活动,原则上不要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会员,应该事先请假。

4、财务制度

(1)对待各种物品,要持以节省的原则,尽量做到循环使用。

(2)每次活动前由活动负责人列出活动预算清单,交由会长及副会长审批,并上交团委。

篇4: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照我国《公司法》和政府有关规定,为使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的利益融为一体,提高职工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参与度,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职工持股会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从事内部职工股的管理,代表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行使股东权利并以企业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有限民事责任的组织。

第三条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以其出资额为限对职工持股会承担责任;职工持股会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本企业承担责任。

第四条本企业的职工持股会(以下简称持股会)是本企业职工投资持股的法人股东。持股会所集资金,以持股会名义投入参股时,应以其投入的股本金股份,享有投资的股本金增值和股本金分红的权利,并承担经营风险。

第五条职工持股会筹集的资金,仅限于购买本企业的内部职工股,不得用于购买社会发行的股票、债券,也不得用于向本企业以外的企事业单位投资。

第六条企业内部职工股比照上市公司设定为优先股。

第七条持股会遵循下述基本原则自愿入股,按章转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独立建帐,民主管理。

第八条持股会有关招股、资金运作、年度分配等重大信息,以公告形式公布,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二章会员及股金

第九条本企业在职在册的职工,承认本章程,提出申请,自愿投资的,即可为持股会会员。

第十条持股会根据本企业经济发展需要招股,总股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每股面额为_________元,总股份为_________股,分期招股。职工认股最低为_________股,最高持股限额为_________股。

第十一条持股会的资金来源构成(1)本企业职工出资;

(2)按政策提取企业分配余额。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持股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选举和被选举持股会会员代表;了解持股会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情况,向持股会提出意见、建议;按照出资股份取得红利股息和送配股的权利;依照本章程转让和接受转让股权。

第十三条持股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本章程,执行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决议;依照入会方式和申请的股份,按期足额交纳认购的股本金;依照所持有的`股份承担投资风险,不得随意中途退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股权证及股权管理

第十四条股权凭证(股权证)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且有持股会统一集中保管。

第十五条企业发行内部职工股不纳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范围;不得上市转让和交易。职工出资持有股权3年后,可以在七企业内部职工之间进行转让。职工接受转让股份连同原持有股份数合计,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持股最高限额。转让应经持股会办事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具体见《职工持股会实施细则》)擅自私下转让的行为作为无效处理。

第十六条入股股金原则上不得抽回。

第十七条会员离退休或调离本企业时,同时办理退会手续并由持股会理事会核准后退还股金。

第十八条会员死亡,其股本金连同股息,由理事会核准后退还给死亡会员的法定继承人或法定监护人。

第十九条因触犯刑律而服刑的持股会会员,理事会有权取消其会籍,退还股金。

第二十条持股会会员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被解除劳动合同、辞退、除名、开除等而离开本企业时,视作调离,可按本章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会员如遇特殊原因要求退会、退股的可提出申请经所属部门同意,报持股会理事会核准后予以办理。

第五章投资收益及分配

第二十二条持股会会员根据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享有股金分红和送配权利;享有持股股本金增值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持股会理事会按每年度投资收益的情况拟定分配方案,提交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持股当年投资收益,按以下顺序分配:提取投资收益的2%~5%,作为持股会的管理费;支付会员的红利。

第二十五条如遇投资企业亏损、歇业或者破产清算时,持股会会员以其投入资金按比例承担经营风险。

第六章持股会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十六条持股会由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组成。持股会负责人由企业工会负责人担任。

第二十七条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是持股会最高权力机构。持股会每年召开二次代表会议,由持股会负责人主持会议。持股会代表会议讨论、修改、通过持股会章程;选举产生持股会理事会;审议持股会理事会提出的投资规划、增股、股权转让、资金运作及盈分、亏摊等方案和有关报告。

第二十八条持股会代表会议应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所作决议应由参加会议的1/2以上代表同意方可通过并有效。

第二十九条持股会会员代表原则上根据会员数的701比例产生,同时考虑出资者的出资数额。会员代表由工会根据持股会员意见推选产生。

第三十条持股会会员代表的权利选举和被选举持股会理事;出席代表大会,提出建议,行使表决权;查阅持股会代表会议有关文件和持股会财务报表,监督持股会的股金投向和分配;对不称职的持股会理事提出罢免。

第三十一条持股会会员代表的义务宣传、执行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的决议,承担持股会委托的工作;听取、汇总持股会会员的意见与建议,准确地向持股会理事会反映;协助持股会理事会工作。

第三十二条持股会成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持股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理事会由9~11人组成。本企业法定代表和党委书记均为理事会名誉理事长。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一般由工会负责人担任),设副理事长2~3名。并根据需要聘请顾问。

第三十三条持股会理事会一律为兼职,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主持。会议次数和内容按实际情况,由理事长自行确定。

理事长在召集理事会会议时,一般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内容,理事应做好准备。

第三十四条理事会执行持股会代表会议的决议;提出资金投向及运作情况;负责处理各项议案;提出调整增补理事会成员及其人选名单的建议;筹备召开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

第三十五条理事会根据企业经济发展需要定向招股投资,起草并公告《招股说明书》。

第三十六条在投资企业分配方案公布后,理事会负责制定持股会分配预案,并经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持股会理事长根据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决议,参与本企业董事会的讨论决策,并代表持股会全体会员参加本企业股东大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持股会在本企业投资参股中,应同其他投资参股者一样,享有本企业董事会的董事名额;由持股会理事会按名额推荐人选担任董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三十八条持股会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分别设主任、秘书、会计、出纳若干名,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持股会档案、会务、转让、财务结算等日常工作。

第三十九条持股会理事长、理事会及办公室均应对持股会全体会员负责,并接受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的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成立。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经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由持股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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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章程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照我国《公司法》和政府有关规定,为使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的利益融为一体,提高职工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参与度,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职工持股会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从事内部职工股的管理,代表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行使股东权利并以企业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有限民事责任的组织。

第三条 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以其出资额为限对职工持股会承担责任;职工持股会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本企业承担责任。

第四条 本企业的职工持股会(以下简称持股会)是本企业职工投资持股的法人股东。持股会所集资金,以持股会名义投入参股时,应以其投入的股本金股份,享有投资的股本金增值和股本金分红的权利,并承担经营风险。

第五条 职工持股会筹集的资金,仅限于购买本企业的内部职工股,不得用于购买社会发行的股票、债券,也不得用于向本企业以外的企事业单位投资。

第六条 企业内部职工股比照上市公司设定为优先股。

第七条 持股会遵循下述基本原则

自愿入股,按章转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独立建帐,民主管理。

第八条 持股会有关招股、资金运作、年度分配等重大信息,以公告形式公布,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二章 会员及股金

第九条 本企业在职在册的职工,承认本章程,提出申请,自愿投资的,即可为持股会会员。

第十条 持股会根据本企业经济发展需要招股,总股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每股面额为_________元,总股份为_________股,分期招股。职工认股最低为_________股,最高持股限额为_________股。

第十一条 持股会的资金来源构成

(1)本企业职工出资;

(2)按政策提取企业分配余额。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持股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选举和被选举持股会会员代表;了解持股会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情况,向持股会提出意见、建议;按照出资股份取得红利股息和送配股的权利;依照本章程转让和接受转让股权。

第十三条 持股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章程,执行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决议;依照入会方式和申请的股份,按期足额交纳认购的股本金;依照所持有的股份承担投资风险,不得随意中途退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股权证及股权管理

第十四条 股权凭证(股权证)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且有持股会统一集中保管。

第十五条 企业发行内部职工股不纳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范围;不得上市转让和交易。职工出资持有股权3年后,可以在七企业内部职工之间进行转让。职工接受转让股份连同原持有股份数合计,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持股最高限额。转让应经持股会办事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具体见《职工持股会实施细则》)。擅自私下转让的行为作为无效处理。

第十六条 入股股金原则上不得抽回。

第十七条 会员离退休或调离本企业时,同时办理退会手续并由持股会理事会核准后退还股金。

第十八条 会员死亡,其股本金连同股息,由理事会核准后退还给死亡会员的法定继承人或法定监护人。

第十九条 因触犯刑律而服刑的持股会会员,理事会有权取消其会籍,退还股金。

第二十条 持股会会员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被解除劳动合同、辞退、除名、开除等而离开本企业时,视作调离,可按本章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会员如遇特殊原因要求退会、退股的可提出申请经所属部门同意,报持股会理事会核准后予以办理。

篇6:xxx公司职工文体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x公司职工文体协会(以下简称文体协)是在公司工会领导下,由公司业余文学、艺术、体育等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 文体协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为企业中心工作服务,积极组织开展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业余文体活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第二章 任务

第三条 文体协的任务是:

1、培养文艺、体育骨干,举办文艺讲座、学习辅导班,举办各种业余比赛。

2、组织举办全公司性的.职工体育比赛,促进全民健身活动。

3、组队参加上级或电力系统的文艺、体育比赛。

4、开展兄弟单位之间的文体交流。

第三章 会员

第四条 凡爱好文体活动,在文学、艺术或体育方面有一定的基础,承认本章程的公司职工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 申请入会者,由本人提交入会申请书,各分协会审查同意后,经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3、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参观、学习、交流等活动。

4、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培训、讲座。

5、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1、按时缴纳会费。

2、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3、经常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4、经常进行有关文体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

5、爱护文体用品和设备。

第八条 对触犯国家法律、违反公司规定以及本协会章程和纪律,严重损害协会声誉和利益的会员,经理事会讨论,可开除会籍。

第四章 组 织

第九条

第十条 文体协领导机构是文体协理事会。 文体协理事会成员由会长、秘书长和各分协会会长组成。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如理事成员人事变动,由各分协会组织推荐确认替补制。

第十一条 本协会下设登山分协会,必要时经理事会同意,可增设其它分协会。

第五章 活 动

第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研究活动的方案、计划和费用。

第十三条 各分协会会长(理事)要负责培养和发展会员,组织开展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两次较大型活动,不断提升活动品味。

第十四条 各分协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年初讨论协会活动方案、计划、费用并报理事会批准。

第六章 经 费

第十五条 文体协经费由公司工会拨款、会员费收入、行政支持、有关单位及个人赞助或捐赠、其他收入。

第十六条 公司工会每年为各个分协会拨一定的活动经费,一般情况下1000元左右,由各分协会支配,包括请教师、买一些小型必备设备、用品等。

第十七条 每个分协会收取会员费每人100元/年。会费支出主要用于各分协会开展的活动,不挪作他用,各分协会应做到专人负责,有账可查。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工会财务有权检查各分协会经费收支情况。 公司工会委托各分协会组织的全公司性比赛及外派参赛,经费由公司工会或行政开支。

第二十条 职工文体活动设施和购置、活动场馆的修建由行政开支。 第二十一条 各分协会努力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协会的积极作用,把群众性文体活动搞得更加丰富多采,使公司文体协会不断发展壮大。

第七章 会 址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址设在党群工作部。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理事会。

第二十四条 各分协会可根据本章程自行制定分协会章程。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篇7:章程格式

1.章程概述

章程是有条理有程式的规章,是政党、团体、企业等社会组织对本组织的性质、宗旨、任务、组成人员、组织结构和活动规则或企业的权利、义务、经济性质、业务范围和规模、活动制度以及就某项业务所制定的规章。

2.章程的写作要点

(1)章程的写作要注意规范性。

(2)写作结构要严谨。

(3)条款要简短单一。

(4)要注意章程与简章的区别。

3.章程的写作格式

章程的格式由标题和正文构成。

(1)标题

组织、活动、事项、单位或团体的全称+章程。有的还在标题下面注明此章程通过的时间和会议名称。

(2)正文

章程的正文是主体。其内容包括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

篇8:章程格式

XXXXXXX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公司章程范本。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由__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__年。

第六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 公司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范本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范本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二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__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 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_________,以______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股东乙:__________,以_____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兼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篇9:章程格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北京市大兴区职业教育集团

第二条 职业教育集团实行理事会制。是由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职业教育机构按照平等的原则,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大兴区职业教育集团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集团的功能是集职业人才开发、职业人力资本运作、职业信息沟通、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为一体,形成规模优势,提高教育和企业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让学校办学和企业经营获得最佳效益。宗旨是促进建立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实现区域内教育和经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拓展空间、增强总体实力的目标,为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满足大兴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职业人才的需要服务。

第四条 职业教育集团需要接受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大兴区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北京市大兴区职业教育集团地址设在北京市大兴区第一职业学校院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北京市大兴区职业教育集团的业务范围:

(一) 培养各类职业技术人才;

(二) 沟通职业技术人才供求信息;

(三) 建立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机制;

(四) 满足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和企业用人需求;

(五) 为职业学校学生试验、实习及专业课教师培训提供支持等

(六) 探索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和企业人力资本运作的模式;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北京市大兴区职业教育集团是由单位会员组成的集团。实行会员理事会制。

第八条 申请加入集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北京市大兴区职业教育集团章程;

(二) 有加入职业教育集团的意愿;

(三) 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大会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条 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优先享用集团内各种职业教育资源;

(三) 根据本单位发展对职业人才实际需要,有权向常务理事会、理事大会提出议案;

(四) 建议修改本章程;

(五) 参与集团的各种活动;

(六) 入会自愿、退回自由;

(七) 对集团的工作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一条 集团成员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理事大会决议;

(二) 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岗前培训制度;

(三) 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

(四) 完成集团交办的工作;

(五) 向集团反映情况,提供资料。

第十二条 集团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集团秘书处,并交会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 集团成员单位推荐1名代表,担任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集团理事原则上由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理事任期3年。理事代表其所在单位参加集团的会议及有关活动。集团理事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 热心支持职业教育事业和学习型企业建设;

(三)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集团成员单位的领导者;

(四) 一定的职业教育工作经历或企业管理的经验。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北京市大兴区职业教育集团设立理事大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若干名,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常务历史若干名。理事会下设秘书长,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十七条 名誉理事长由理事大会聘任。理事长由5名以上理事联名推荐并经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任期为三年。

第十八条 理事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会议才有效。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理事长提议,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召开临时理事会。在召开理事会期间,理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理事长主持工作。理事大会和常务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决议重大问题熏半数衣裳理事同意。

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需三分之二衣裳常务理事出席会议才有效。在理事大会休会期间,行使理事大会权利。

第二十条 集团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职业教育界和企业界有较大的影响

(三) 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副秘书长最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分。

第二十一条 理事大会职责是:

(一) 制定和修改本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领导机构;

(三) 制定集团年度工作方案;

(四) 审议常务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五) 审议通过集团常务理事会或理事提出的议案。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大会的执行机构。职责是:

(一) 执行理事大会决议;

(二) 实施集团年度工作方案;

(三)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向理事大会提交职业教育发展有关议案;

篇10:章程格式

章程格式

章程格式

(一)章程的涌义

章程是政党、社会团体、学术组织对其性质、宗旨、任务、机构、组成人员以及活动规则等作出的规定性的规章文书。

章程具有规范作用。章程通常由该组织或团体的最高代表大会制定发布,是该组织或团体的组织纲领和行为准则,对其成员的言行具有约束和规范的作用。

章程可分为政党章程、团体章程和企业章程。政党章程,如(中国共产党章程》。团体章程指群团组织制定的章程,如《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企业章程是企业根据管理需要制作的章程,如《xx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银行外汇存款章程》等。

(二)章程的结构和写法

章程有固定的结构,其格式通常由标题、题注、正文构成。

1.标题

章程的标题两种形式:

(1)制作者名称和文种式,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工会章程》。

(2)制作者名称、事由、文种式,如《中国银行外币存款章程》。

2.题注

在章程的标题下,写明该章程通过的会议名称和时间,并加上括号居中排列。

3.正文

章程的正文有两种结构方式:

(1)章条式。即全篇按内容分为若干章。通常第一章为总则,最后一章为附则,中间各章为分则。每一章又按内容表达的需要分为若干条。条的序号从第一章的第一条连贯而下连续编码,直到附则的最后一条结束,形成严密的整体结构形式。

章条式章程正文的写法通常在总则中包括该组织或团体的性质、宗旨、任务等,有的应交待其名称,指导思整和组织要求等内容,以体现其总纲的作用。

分则,分则是章程的主体,内容较多,一般包括:组织的组成人员、组织的构成,以及其他内容。组织的组成人员,主要说明参加该组织的条件,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等。()组织的构成,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产生、任期、责职及相互关系等内容,也可以说明其他的.包括纪律要求、与有关组织的关系、经费等内容。

附则,附则是章程的最后内容,通常包括章程的制定者、解释权、修订权、生效日期及其要求等内容。

公司章程的写法有所不同,总则包括制作章程的依据、公司的名称地址等。分则包括宗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和投资者的出资数额、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公司的组织机构、财务会计、收益分配、解散等内容。附则,包括补充性条款以及未尽事宜的处理意见,如章程通过的机关、审批机关、生效及解释权的归属等。

(2)条目式。将章程的内容不分章,只用条表示其内容。简单的章程常用此方式结构。

拓展阅读:章程的写作格式

1.章程概述

章程是有条理有程式的规章,是政党、团体、企业等社会组织对本组织的性质、宗旨、任务、组成人员、组织结构和活动规则或企业的权利、义务、经济性质、业务范围和规模、活动制度以及就某项业务所制定的规章。

2.章程的写作要点

(1)章程的写作要注意规范性。

(2)写作结构要严谨。

(3)条款要简短单一。

(4)要注意章程与简章的区别。

3.章程的写作格式

章程的格式由标题和正文构成。

(1)标题

组织、活动、事项、单位或团体的全称+章程。有的还在标题下面注明此章程通过的时间和会议名称。

(2)正文

章程的正文是主体。其内容包括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

篇11:章程格式是什么

章程格式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北京市大兴区职业教育集团

第二条 职业教育集团实行理事会制。是由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职业教育机构按照平等的原则,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大兴区职业教育集团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集团的功能是集职业人才开发、职业人力资本运作、职业信息沟通、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为一体,形成规模优势,提高教育和企业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让学校办学和企业经营获得最佳效益。宗旨是促进建立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实现区域内教育和经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拓展空间、增强总体实力的目标,为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满足大兴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职业人才的需要服务。

第四条 职业教育集团需要接受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大兴区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北京市大兴区职业教育集团地址设在北京市大兴区第一职业学校院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北京市大兴区职业教育集团的业务范围:

(一) 培养各类职业技术人才;

(二) 沟通职业技术人才供求信息;

(三) 建立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机制;

(四) 满足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和企业用人需求;

(五) 为职业学校学生试验、实习及专业课教师培训提供支持等

(六) 探索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和企业人力资本运作的模式;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北京市大兴区职业教育集团是由单位会员组成的集团。实行会员理事会制。

第八条 申请加入集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北京市大兴区职业教育集团章程;

(二) 有加入职业教育集团的意愿;

(三) 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大会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条 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优先享用集团内各种职业教育资源;

(三) 根据本单位发展对职业人才实际需要,有权向常务理事会、理事大会提出议案;

(四) 建议修改本章程;

(五) 参与集团的各种活动;

(六) 入会自愿、退回自由;

(七) 对集团的工作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一条 集团成员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理事大会决议;

(二) 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岗前培训制度;

(三) 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

(四) 完成集团交办的工作;

(五) 向集团反映情况,提供资料。

第十二条 集团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集团秘书处,并交会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 集团成员单位推荐1名代表,担任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集团理事原则上由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理事任期3年。理事代表其所在单位参加集团的会议及有关活动。集团理事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 热心支持职业教育事业和学习型企业建设;

(三)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集团成员单位的领导者;

(四) 一定的职业教育工作经历或企业管理的经验。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北京市大兴区职业教育集团设立理事大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若干名,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常务历史若干名。理事会下设秘书长,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十七条 名誉理事长由理事大会聘任。理事长由5名以上理事联名推荐并经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任期为三年。

第十八条 理事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会议才有效。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理事长提议,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召开临时理事会。在召开理事会期间,理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理事长主持工作。理事大会和常务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决议重大问题熏半数衣裳理事同意。

篇12: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_________企业集团是以_________为母公司,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规范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第二条 集团名称及法定地址

名称:_________企业集团;

简称:_________集团;

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三条 集团母公司名称及法定地址

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条 集团的宗旨:以集团母公司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发挥集团成员的综合优势,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第五条 集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集团成员之间的经营联合、协作方式

第六条 本集团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母公司:_________;

控股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集团实行集中决策、分层管理、分散经营。集团理事会是集团的管理和决策机构;母公司是财务和投资中心,在集团中居于主导和核心地位,对外代表集团,母公司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和确定发展规划,负责投融资决策,从事资本运营,对经营者进行考核和任命,监控经济运行情况等。

第八条 控股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但不得以集团名义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 集团的管理体制

一、集团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监事,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参与公司经营方针、投资方向、选择经营者及利润分配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集团母公司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关系:母公司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关系是参股或者生产经营、协作的关系。

第三章 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集团的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 理事会由集团成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长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审定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

三、制订集团的资本运营方针和投融资方案;

四、讨论协调集团年度生产、经营、投资以及资金使用计划;

五、讨论决定集团内部机构设置方案;

六、讨论审订集团成员的加入和退出;

七、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

八、制订、修改集团和有关规章制度;

九、决定集团的终止和清算;

十、其它需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必要时可由理事会召集或经1/3以上理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理事会遵循如下议事原则

一、法定人数原则:出席理事会会议的理事人数必须占全体理事的2/3以上;

二、民主协商原则;

三、无条件执行决议原则。

四、缺席理事和出席理事均对通过的决议负有执行义务。

第十五条 集团不另设办事机构,其日常工作由母公司的相应部门承担。

第四章 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产生程序、任期和职权

第十六条 集团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两名。

第十七条 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审议通过。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的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理事长的职权

一、负责召集理事会会议,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理事会决议;

三、提名副理事长;

四、主持制定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

五、主持制定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六、主持制定集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主持制定集团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集团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参加、退出集团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九条 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集团的成员。其它凡认可和遵守集团章程,具备基本经营条件的企业单位,向集团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文件,经审核批准后,即为集团成员。

第二十条 集团成员要求退出集团时,应提前三个月向集团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审核批准后,即可办理退出手续,控股子公司无权退出集团。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章程,损害集体声誉和利益的集团成员,集团有权责令其退出或做出除名处理。

第二十二条 集团成员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自动退出集团。

一、母公司己出让全部产权的:

二、被依法撤销;

三、破产。

第六章 集团的终止

第二十三条 如发生下列情况,集团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即行解体;集团母公司终止,又没有新的具备核心企业条件的企业作为母公司。

第二十四条 集团终止时,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公告,并对管理的经费进行清算。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修改、终止亦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有关具体事项和未尽事宜可另行实施细则或补充条款。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本集团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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