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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p+ssl证书安全认证

2022-12-03 08:24:5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狗和我和狗”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ftp+ssl证书安全认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ftp+ssl证书安全认证,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ftp+ssl证书安全认证

篇1:ftp+ssl证书安全认证

[root@zhangc Server]# yum install -y vsftpd-2.0.5-16.el5.i386.rpm –nogpgcheck【安装vsftpd】

[root@zhangc ~]# cd /etc/pki/CA/【进入CA目录】

[root@zhangc CA]# cd ..

[root@zhangc pki]# vim tls/openssl.cnf

45 dir = /etc/pki/CA【CA的根目录】

86 # For the CA policy

87 [ policy_match ]

88 countryName = optional

89 stateOrProvinceName = optional

90 rganizationName = optional

136 countryName_default = CN

141 stateOrProvinceName_default = HN

144 localityName_default = ZZ

[root@zhangc CA]# mkdir crl certs newcerts【创建缺失的文件夹】

[root@zhangc CA]# touch index.txt serial【创建缺失的文件】

[root@zhangc CA]# echo “01” >serial【输入起始序列号】

[root@zhangc CA]# openssl genrsa 1024 >private/cakey.pem【产生密钥】

[root@zhangc CA]# chmod 600 private/*【修改权限】

[root@zhangc CA]# openssl req -new -key private/cakey.pem -x509 -out cacert.pem【生成证书】

Country Name (2 letter code) [CN]:

State or Province Name (full name) [HN]:

Locality Name (eg, city) [ZZ]:

Organization Name (eg, company) [My Company Ltd]:zhangc

Organizational Unit Name (eg, section) []:zhangc.com

Common Name (eg, your name or your server's hostname) []:www.zhangc.com

Email Address []:vipzhangchao@yeah.net

[root@zhangc Server]# mkdir /etc/vsftpd/certs【创建证书存放目录】

[root@zhangc Server]# cd /etc/vsftpd/certs/

[root@zhangc certs]# openssl genrsa 1024 >vsftpd.key【创建钥匙】

[root@zhangc certs]# openssl req -new -key vsftpd.key -out vsftpd.csr【利用钥匙生成证书请求文件】

[root@zhangc certs]# openssl ca -in vsftpd.csr -out vsftpd.cert【利用证书请求文件生成证书】

[root@zhangc certs]# vim /etc/vsftpd/vsftpd.conf【编辑ftp的安全证书认证功能】

119 rsa_cert_file=/etc/vsftpd/certs/vsftpd.cert

120 rsa_private_key_file=/etc/vsftpd/certs/vsftpd.key

121 ssl_tlsv1=YES

122 ssl_sslv3=YES

123 ssl_enable=YES

124 force_local_logins_ssl=YES

125 force_local_data_ssl=YES

:wq

带有ssl层 安全证书才能访问的ftp服务器搭建完毕~

本文出自 “学海无涯” 博客,请务必保留此出处zhangc.blog.51cto.com/5627676/998866

篇2: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监督,规范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维护获证组织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认证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认证证书是指产品、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所获得的证明性文件。认证证书包括产品认证证书、服务认证证书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本办法所称的认证标志是指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的专有符号、图案或者符号、图案以及文字的组合。认证标志包括产品认证标志、服务认证标志和管理体系认证标志。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制定、发布、备案、使用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依法负责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禁止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第二章 认证证书

第六条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对认证合格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

第七条 产品认证证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委托人名称、地址;

(二)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需要时对产品功能、特征的描述;

(三)产品商标、制造商名称、地址;

(四)产品生产厂名称、地址;

(五)认证依据的标准、技术要求;

(六)认证模式;

(七)证书编号;

(八)发证机构、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八条 服务认证证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获得认证的组织名称、地址;

(二)获得认证的服务所覆盖的业务范围;

(三)认证依据的标准、技术要求;

(四)认证证书编号;

(五)发证机构、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九条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获得认证的组织名称、地址;

(二)获得认证的组织的管理体系所覆盖的业务范围;

(三)认证依据的标准、技术要求;

(四)证书编号;

(五)发证机构、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十条 获得认证的组织应当在广告、宣传等活动中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有关信息。获得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获得认证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未变更或者经认证机构调查发现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该认证证书。

第十一条 认证机构应当建立认证证书管理制度,对获得认证的组织和个人使用认证证书的情况实施有效跟踪调查,对不能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暂停其使用直至撤销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对撤销或者注销的认证证书予以收回;无法收回的,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不得利用产品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不得利用服务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管理体系通过认证;不得利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服务通过认证。

第三章 认证标志

第十三条 认证标志分为强制性认证标志和自愿性认证标志。

自愿性认证标志包括国家统一的自愿性认证标志和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

强制性认证标志和国家统一的自愿性认证标志属于国家专有认证标志。

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是指认证机构专有的认证标志。

第十四条 强制性认证标志和国家统一的自愿性认证标志的制定和使用,由国家认监委依法规定,并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 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的式样(包括使用的符号)、文字和名称,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与强制性认证标志、国家统一的自愿性认证标志或者已经国家认监委备案的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

(二)不得妨碍社会管理秩序;

(三)不得将公众熟知的社会公共资源或者具有特定含义的认证名称的文字、符号、图案作为认证标志的组成部分(如使用表明安全、健康、环保、绿色、无污染等的文字、符号、图案);

(四)不得将容易误导公众或者造成社会歧视、有损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符号、图案作为认证标志的组成部分;

(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第十六条 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国家认监委备案。

第十七条 认证机构备案时应当提交认证标志的式样(包括使用的符号)、文字、名称、应用范围、识别方法、使用方法等其他情况的书面材料。

国家认监委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对认证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对于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予以备案并公布;不符合的,告知其改正。

第十八条 认证机构应当建立认证标志管理制度,明确认证标志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对获得认证的组织使用认证标志的情况实施有效跟踪调查,发现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不能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及时作出暂停或者停止其使用认证标志的决定,并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获得产品认证的组织应当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使用产品认证标志,可以在通过认证的产品及其包装上标注产品认证标志,但不得利用产品认证标志误导公众认为其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

第二十条 获得服务认证的组织应当在广告等有关宣传中正确使用服务认证标志,可以将服务认证标志悬挂在获得服务认证的区域内,但不得利用服务认证标志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管理体系通过认证。

第二十一条 获得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应当在广告等有关宣传中正确使用管理体系认证标志,不得在产品上标注管理体系认证标志,只有在注明获证组织通过相关管理体系认证的情况下方可在产品的包装上标注管理体系认证标志。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国家认监委组织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三条 国家认监委对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认证机构应当对其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情况向国家认监委提供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应当包括其对获证组织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跟踪调查情况。

第二十四条 境外认证标志所有人或者其授权的委托人可以向国家认监委办理境外认证标志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认证标志的式样(包括使用的符号)、文字、名称、应用范围、识别方法,认证标志持有人,以及使用变更等情况。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备案。

第二十五条 认证机构应当公布本机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等相关信息,以便于公众进行查询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混淆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未通过认证,但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广告等其他宣传中,使用虚假文字表明其通过认证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处以3万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以3万元罚款;认证机构向未通过认证的认证委托人出卖或转让认证证书的,依照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 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依照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处罚。

第三十一条 认证机构发现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其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或者不及时撤销认证证书或者停止其使用认证标志的,依照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二条 认证机构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本机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等相关信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警告。

第三十三条 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收费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1992年2月10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1995年9月21日原国家商检局发布的《进出口商品标志管理办法》中有关认证标志的部分规定同时废止。

篇3: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问题解答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证书颁发相关问题

1.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颁发的人员范围是什么?

2.非银行从业人员考试通过后能获得证书吗? 3.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有几张证书?

4.通过几科考试才能获得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

5.未通过公共基础考试,仅通过了专业科目考试,能获得证书吗?

相关解释:

1、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颁发的人员范围是什么?

(1)银监会监管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核将获得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

(2)根据《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六条,证书的获得办法和程序:

①参加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相应科目的考试并取得通过的成绩;

②提出证书申请;

③通过资格审核;

④已获得公共基础证书方可进行专业证书申请;

⑤认证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 认证办公室根据银行业从业人员所在机构提供的从业岗位和职业操守的相关证明进行资格审核。

满足第六条和第七条的银行业从业人员将获得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相应科目的证书。

2、非银行从业人员考试通过后能获得证书吗?

所有非银行从业人员(包括学生、其他非银行业机构的考生、曾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但申请证书时已离职的考生)均不能获得证书。

根据《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九条 ,非银行业从业人员参加资格认证考试并取得通过成绩的,由认证委员会颁发银行业从业人员考试成绩证明。考试成绩证明2年有效,在有效期内均可提出证书申请。

该类人员考试通过后将会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无需申请,考试结束后将按照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邮寄地址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以挂号信寄出。此成绩合格证明两年有效,两年内成为银行从业人员后即可申请证书,逾期成绩作废。

如考生需修改报名时登记的邮寄地址,请致电上海考试服务中心:021-61651128。

3、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有几张证书?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为“1+N”的证书模式,即一门公共基础证书+N个专业证书。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所有证书均为单科证书,不存在几张单科证书换一张总的从业资格证的情况。

4、通过几科考试才能获得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均为单科证书。

(1)公共基础为必选科目,通过公共基础科目考试及证书审核的银行从业人员将获得公共基础证书。

(2)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个人贷款)为可选科目,考生可选择其中一科或多科报考。专业科目考试及审核通过后的银行业从业人员将获得相应单科专业资格证书。

(3)单独通过公共基础考试而未报考其他专业科目的银行从业人员,可申请公共基础证书。

5、未通过公共基础考试,仅通过了专业科目考试,能获得证书吗?

单独通过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个人贷款)考试,未通过公共基础考试的考生,不能申请证书,只能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成绩合格证明无需申请,考试结束后将按照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邮寄地址在证书发放期间以挂号信寄出。成绩合格证明2年有效,2年内通过公共基础考试,且符合证书申请条件的银行从业人员,可于当年证书申请系统开放时同时申请公共基础以及专业资格证书。

证书申请相关问题

1.参加考试时是非银行从业人员,但证书申请时已成为银行从业人员,能申请证书吗?

2.通过了考试但忘记申请证书怎么办?还能申请证书吗? 相关解释:

1、参加考试时是非银行从业人员,但证书申请时已成为银行从业人员,能申请证书吗? 考试时属于非银行从业人员而证书申请时成为银行业从业人员,此类考生可以申请证书。 请符合条件的银行从业人员在证书申请规定时间内,登录证书申请系统,正确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同时仔细阅读证书申请流程,确保所填申请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注意正确选择本人单位所属上级机构。

2、通过了考试但忘记申请证书怎么办?还能申请证书吗?

未及时申请证书或未通过证书审核的考生将收到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无需申请,将以挂号信形式邮寄至考生于考试报名时留下的地址。成绩有效期为2年。

证书申请系统将于每年6月及11月开放,请考试通过但未及时申请证书的银行从业人员在证书申请系统开放时进行证书申请。

在证书申请结束后,若考生需要更新或修改原有邮寄地址,请致电上海考试服务中心,电话证书审核相关问题

1.证书申请后由谁进行证书审核?

2.证书审核的内容是什么?

3.如何判断是否成功通过证书审核并获得证书呢?

4.为什么证书审核状态一直是“未审核”?

5.为什么没有通过证书审核? 相关解释:

1、证书申请后由谁进行证书审核?

证书审核由证书审核员完成,证书审核员分为两类:

(1)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员单位证书审核员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员单位证书审核员负责对本机构内提出证书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名单 见后附件)

(2)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及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证书审核员

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及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证书审核员负责对非会员单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生进行审核。

非会员单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生进行证书申请后,需根据证书申请系统提示,打印资格审核表,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盖章确认后,提交至各地方银行业协会进行复审;财务公司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表交由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复审。

2、证书审核的内容是什么?

(1)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员单位证书审核员审核内容包括:

①申请人是否为本机构员工;

②申请人在从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职业操守不良记录。

对不存在职业操守不良记录的本机构员工,即可在证书审核系统内通过其初审、复审,并由认证办公室统一终审,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相应科目证书,证书将于审核结束后统一邮递至申请人。

(2)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及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证书审核员审核内容包括:

①申请人是否在规定日期内提交加盖单位人力资源部公章的资格审核表;

②根据审核表核实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及申请人在从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对具备良好职业操守记录的申请人,即可在证书审核系统内通过复审,并由认证办公室统一终审,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相应科目证书,证书将于证书审核结束后统一邮递至申请人。

3、如何判断是否成功通过证书审核并获得证书呢?

请考生在证书审核阶段随时登陆证书申请系统,查询证书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已终审”,则表示证书审核通过。

证书将在申请结束后以挂号信形式邮寄到考生在证书申请时填写的地址。

4、为什么证书审核状态一直是“未审核”?

(1)银行从业人员在证书申请时,错误选择或未选择本人所属机构(系统默认为“其他”银行业机构)将导致考生所在机构的证书审核员无法看到考生提交的申请,从而无法进行审核,因此审核状态一直是“未审核”。

(2)解决办法:

在证书申请阶段,请考生登录证书申请系统自行修改个人所属机构。

如在证书申请结束后发现问题,请考生及时联系本人所在单位的证书审核员,由证书审核员帮助其修改所属机构并进行审核。

5、为什么没有通过证书审核?

所有非银行从业人员(包括学生、其他非银行业机构的考生、曾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但申请证书时已离职的考生)均无法获得证书。

非银行从业人员在网上进行证书申请,将无法通过审核。考生可在证书申请系统中查询自己证书的审核状态及未通过审核原因。

资格审核表相关问题

1.哪类考生申请证书需要打印资格审核表?

2.非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银行从业人员如何获得资格审核表?? 3.非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银行从业人员应将资格审核表提交给谁?

4.属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考生,为什么证书申请时系统仍提示打印资格审核表?

相关解释:

1、哪类考生申请证书需要打印资格审核表?

非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银行从业人员(含财务公司从业人员),在申请证书后需打印审核表,加盖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公章,提交所在地省级或直辖市银行业协会进行审核。 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考生无需打印资格审核表。 (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名单见后附件)

2、非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银行从业人员如何获得资格审核表?

非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银行从业人员(含财务公司从业人员)进入证书申请系统,填写证书申请相关个人资料,如选择本人“所属机构”归属为非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证书申请系统将自动提示打印资格审核表。

3、非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银行从业人员应将资格审核表提交给谁?

请非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银行从业人员将打印的资格审核表由本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后,提交至本人所在省级或直辖市银行业协会。例如,北京地区的非会员单位银行从业人员应将资格审核表提交至北京银行业协会。请勿将资格审核表邮寄至中国银行业协会。

4、属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考生,为什么证书申请时系统仍提示打印资格审核表?

(1)会员单位的考生在网上提交证书申请后,等待本人所在单位上级机构审核员审核即可,无需打印资格认证申请表。

(2)若会员单位的考生在提交申请后,系统仍提示打印资格审核表,请考生检查证书申请时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其中第三项“工作信息”中是否正确选择了本人的所属上级机构。 请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考生填写申请资料,特别注意第三项“工作信息”中的第一条“所属机构”。请考生在下拉菜单中正确选择本人所属上级机构,错误选择或未选择(证书申请系统默认选项为“其他”)所属上级机构,将导致考生无法获得证书。

(3)证书申请阶段,考生可随时登录证书申请系统,对已填报的个人申请资料进行修改;进入证书审核阶段后,考生不能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如发现证书申请时错误选择本人所属机构,请在证书审核结束前,及时与本人所在单位证书系统管理员联系修改。

篇4:催办3C认证证书的函

苏州市沃特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8月11日与我公司签订3C认证证书报价合同书(报价编号:SUZWT11080030-1),按照合同规定我公司已正常付款并及时提供产品及相关资料,积极努力配合贵公司的申请工作。依照以往正常的受理时间,4个月就可以办理成功,可是至今已过10个月之久,3C证书仍然杳无音讯。为此我公司也多次电联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尽快给予解决,但贵公司一直未明确答复。

目前由于贵公司未依照正常时效帮助我公司完成3C认证,导致我公司对客户食言,极大影响我公司的信誉度,并造成了近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已有成都东旭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重要的大客户取消与我公司的合作,并要求索赔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公司本着长期合作及友好妥善处理纠纷的原则,再次函请贵公司于6月22日之前为我公司完成3C认证,否则我公司将采取一定的法律途径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及相应经济损失。

特此致函,敬请函复!

浙江开元光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1、成都东旭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致我公司的函

篇5:CCEE安全认证

CCEE安全认证标志又称长城标志,为电工产品专用认证标志,

CCEE安全认证

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是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ECEE)的唯一合法机构,代表国家组织对电工产品实施安全认证(长城标志认证)。

篇6:ACCA认证“变脸”财会管理证书接班

凭着acc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的《财会资格证书》,国内的一名普通会计竟也聘上一个基金会的财务总监。这就是acca的权威性。随着本市财会人才市场趋于饱和,财会人员通过考取国际权威证书跻身高端人才市场成为新的选择。因此,上周六,许多财会人员抱着共同的目的走进北京高级财务管理专修学院,听取acca证书的介绍。

作为acca中文《财会资格证书》授权的教育机构,北京高财院6年来已经培养了近6000名中国学员,其中1092名学员取得了由acca组织签发的中文《财会资格证书》。这些学员毕业后已经形成了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纷纷从原企业“跳槽”另谋了高就。不过,上周六新推介的已经不是《财会资格证书》,而是取而代之的《财会管理证书》。据介绍,acca新的认证是在适应21世纪新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社会环境和法规环境的前提下,对原有教材的课程、结构、内容进行了全方位调整。原先的四个课程模块中,除“财务报表解释”无变化外,“财务管理”改为“财务战略”、“管理会计”改为“绩效评估”、“企业分析”改为“风险管理”。其中,“风险管理”模块与原先课程已经毫无关联,重点放在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的原则和实施的方法。高财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课程更适合企业经理人,不仅能使经理人理解必要的财务信息,而且还可以进行更广泛的战略决策。因而,在报考时限定了一些条件,比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三年以上财务管理经验,或具有五年以上企管、财会工作经历等。

据了解,acca素有国际财会领域的“百年老店”之称,是当今世界最负盛名的国际性会计师组织之一。acca组织的严谨和资信为众多的跨国公司和专业机构所推崇。目前在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30多万名会员,会员主要从事审计、投资顾问和破产执行工作。获得中文《财会管理证书》的学员,在以后的工作中同样有权在自己名字后加注dipfm(财务管理证书获得者)的职称字样。

篇7:谈谈UL安全认证

谈谈UL安全认证

介绍了UL安全测试及认证的一般知识.并简要介绍其在中国的服务

作 者:UL广州供表处  作者单位: 刊 名:电子质量 英文刊名:ELECTRONICS QUALITY 年,卷(期): “”(8) 分类号:F406 关键词:UL   产品安全   测试   认证  

篇8:教师资格将定期进行认证 证书实行分类管理

近日,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表示,我国将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

管培俊是在中国首届教师资格制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做如上表述的。他说,从国际惯例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考虑,应对教师资格的有效期做出规定,一定年限,如3年或5年之后,重新审核认定教师资格。我们还将实行教师资格临时证书、有期限证书、终身证书的分类管理。

我国目前的教师资格没有有效期的时间限制,而现行法律也没有对教师资格的有效期做出规定,这导致教师资格事实上是终身制,从而妨碍了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整体水平的提高。管培俊还表示,教育部正在研究教师资格认定统一考试的可行性;未来我国将制定一套教师资格考试办法,推行统一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这套办法对师范和非师范类考生应该是一视同仁的,对于具备学历和不具备学历的考生也是一视同仁的。

本次中国首届教师资格制度国际学术研讨会是我国召开的第一次高级别、大规模的教师资格制度国际专题学术会议。会议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起,由北京师范大学主办,旨在为我国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改革教师教育体制以及建设教师队伍提供有益的国际经验。来自中、美、日、韩等国家和中国香港、澳门等地区的教育官员和有关人员,以及来自国内外30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150余人参加了会议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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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书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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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产品质量认证合同

7.质量认证申请书

8.企业认证公函

9.SCJP认证题

10.学历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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