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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人群排查摸底的方案的范文

2022-09-01 08:44:4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洗澡熊出没”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9篇关于重点人群排查摸底的方案的范文,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后的关于重点人群排查摸底的方案的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重点人群排查摸底的方案的范文

篇1: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的方案

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的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贸易基础统计工作,全面排查摸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个数,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在全街道范围开展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全面开展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摸清单位底数,是做大做强全区贸易实体经济的需要,是执行国家统计制度的需要,也是营造公平、公开、公正市场环境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全部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实现应统尽统。

二、工作任务

通过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全年有望达到或超过限额(批发业万元、零售业500万元、住宿和餐饮业200万元)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底数,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分别按新增和成长型申报程序的要求,于今年十月份或年底纳入国家直报名录库。

三、工作主体、排查范围及工作方法

(一)工作主体:各管理区、各村。

(二)排查范围:辖区内所有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包括楼宇内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及各类会所的摸底排查工作。

(三)工作方法:第一,对辖区内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填写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摸底排查汇总表。第二,与区里统一反馈的单位名录进行比对,找出漏登单位。第三,对遗漏的单位进行补登。第四,形成全年有望达到或超过限额的单位名录库。第五,做好四季度和全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限额以上单位审报入库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召开动员会议(201X年8月16日)。召开动员会,部署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

(二)业务培训(201X年8月21-23日)。各单位抽调有文化、能力强的骨干参加摸底排查业务培训。

(三)摸底排查(201X年8月24-9月10日)。各管理区、各村、各部门按照方案和培训要求在辖区内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并认真填写摸底排查表,并定期向街办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度情况。

(四)数据处理、汇总上报阶段(201X年9月10日-13日)。各管理区督促各村于9月10日前将摸底排查情况整理汇总后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13日由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摸底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导考核。各管理区也要落实具体人员负责各村摸底排查工作的组织督导,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篇2:留守妇女摸底排查总结

1关于农村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和“三留守”摸底排查工作等有关精神,贵港市妇联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实施开展农村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行动迅速,动员部署

贵港市妇联积极配合市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排查工作方案,于20XX年6月8日印发了《贵港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妇联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贵民发﹝20XX﹞18号),决定从20XX年5月至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工作,确定了总体目标、排查对象、排查内容、工作机制、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文件要求及时传达部署,指导督促各乡镇、村(居)委会开展工作。目前,大部分乡镇已完成农村留守妇女排查摸底阶段工作,正在进行信息录入汇总阶段,其中港北区进度较快,已基本完成信息录入工作,正进一步核实分析相关数据。

(二)进村入户,排查摸底

各级妇联积极督促指导各乡镇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工作,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和信息。各村(居)委会严格按照工作要求,逐户排查,以村(居)为单位建设台账,做到一人一表建档立卡。截至目前,全市排查农村留守妇女共7758人。

(三)认真梳理,录入汇总

各村(居)妇代会主任认真梳理排查收集的农村留守妇女台账,将留守妇女的数据逐一录入并及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将《农村留守妇女花名册》、《农村留守妇女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上报各县市区妇联。

(四)审核完善,分析上报

根据自治区妇联的工作部署,由于民政厅信息中心正在修改调整系统,目前上报的《农村留守妇女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以桂民发﹝20XX﹞20号中的附件6格式上报。目前,各县市区妇联已根据分析整理好的动态管理信息库数据分别上报市妇联,市妇联根据各县市区上报数据汇总全市数据并整理上报自治区妇联。

二、存在问题

1、由于村级扶贫等工作任务繁重,个别村仍未完成排查摸底工作,进度较慢。

2、信息录入过程中,虽有加入工作QQ交流群,但有时工作人员遇到问题仍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进度。

3、由于录入系统生成的《农村留守妇女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与桂民发﹝20XX﹞20号中的附件6统计口径有出入,如附件6中第15、16列“子女数量”和“其中未成年子女”数从系统中无法显示,导致无法统计此项。待民政厅信息中心修改调整系统完毕后,将以系统格式上报。

三、下步打算

继续跟踪督导各县市区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海西州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3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青海省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青民发〔20XX〕37号),我州从20XX年3月底至7月底,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及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现将我州摸底排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州共辖格尔木、德令哈两个县级市;乌兰、都兰、天峻三个县;茫崖、大柴旦、冷湖三个行政委员会。目前,全州城镇社区居委会73个(不含青海油田敦煌基地的10个社区),村(牧)委会305个。为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基本信息,州民政、教育、公安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海西州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目前,全州共排查出留守儿童301名;留守妇女49名;留守老人244名。其中:格尔木市留守儿童5名、留守妇女1名、留守老人12名;德令哈市留守儿童42名、留守妇女10名、留守老人57名;乌兰县留守儿童105名、留守妇女22名、留守老人73名;都兰县留守儿童49名、留守妇女16名、留守老人90名;天峻县留守儿童100名、留守妇女无、留守老人12名;大柴旦、茫崖、冷湖三行委经排查没有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增强排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州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市、县、行委民政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此项工作有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排查工作方案,并会同教育局和公安局部署实施。在方案中进一步落实了主体责任,安排好时间节点,明确目标任务,把各乡镇、学校及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作为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进一步落实排查工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有效地抓好落实,确保了排查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落实摸底排查工作任务。我州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统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实行“一对一”的干部包保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分工,对“三留守”人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为确保统计上来的数据真实可靠,民政部门在指导乡镇完成摸底排查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各地教育部门联系,对教育部门核实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和比对,避免普查数据重复、遗漏。各地公安局进一步核实和更新了户籍人口信息等相关数据后,将资料提供给同级民政局,确保了摸底排查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此次摸底排查工作中,各地民政局、教育局和公安局能够按照省、州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到了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及时有效地完成了摸底排查工作任务。

(三)认真统计,及时报送,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为确保此次摸底排查工作统计上来的数据真实可靠,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人数、姓名、监护人、父母动态、学习、生活等信息,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我州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地区实际,利用下乡、调研等机会,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进行督促检查指导,要求基层工作人员,尤其是民政干事和村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全面、细致地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同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安装使用排查专用软件,对在软件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帮助和指导,协助各地村(居)委会建立台账、相关的表格和数据上报流程、对数据资料进行详细核实,确保了此次“三留守”排查工作基础资料真实有效。

(四)立足长远,完善机制,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各地民政部门在开展留守儿童排查工作的同时,同步部署开展了农村留守妇女、老人摸底排查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和排查出来的数据真实可靠,我州各地民政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基础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并通过多方协调、认真部署、实地走访等方式,确保了摸底排查工作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不走过场。通过全面排查,掌握了我州农村留守妇女、老人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等基本情况,确保了此次农村“三留守”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专职人员,开展排查工作困难。在此次排查工作中,各地民政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由于业务繁忙、身兼数职、出差培训、人员紧缺等原因,导致我州个别地区摸底排查工作滞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计上报数据。

(二)培训指导不扎实,工作流程混乱。为扎实做好此次排查摸底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省、州相关部门多次下发文件指导开展工作。但由于没有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基层工作人员在摸底排查工作中,对于人员性质界定、排查程序不清楚,导致工作反复,数据混乱。由于我州地处偏远,受地区条件等因素限制,无法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门指导,尤其是在软件安装使用方面,我州尽管结合下乡等机会指导各地安装使用软件,并通过网络、电话、远程等方式进行了指导,但对软件出现的数据混乱、安装困难、生成数据丢失等情况还是无法快速、有效地给予解决,导致未能及时上报数据资料。

(三)缺少硬件设施,软件安装使用存在一定困难。我州个别地区尤其是偏远乡镇,基础设施落后,在开展排查工作中由于没有专用电脑,给软件安装和使用带来了一定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普查出来的数据信息,建立信息库,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并指导各地村(居)委会,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更新数据,为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提供信息支持,为我州提前实现“两个率先”和全面推动脱贫攻坚进程,率先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3会泽县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曲靖市民政局、曲靖市教育局、曲靖市公安局转发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工作的通知》(曲民〔20XX〕4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和上级民政、教育和公安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县政府统一决策部署,充分认清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以下简称农村“三留守”)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的时代内涵,不断强化深度解决社会问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协同配合,确保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得到长久有效开展,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稳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助推小康社会如期建成。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老龄委办,团县委、县妇联为成员单位的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民政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有关科室抽调,具体负责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清晰地掌握全县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及时掌握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创业就业等基本信息,建立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库,健全信息报送机制,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关爱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提高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实效。

四、摸底排查对象

本次摸排对象是具有我县农村户籍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

(一)农村留守儿童。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父母双方生重病或重残;父母双方被判刑或一方被判刑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籍未成年人。在汇总农村留守儿童相关数据时,按照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三个年龄阶段划分。不满十六周岁农村留守儿童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XX年7月31日。各年龄段农村留守儿童按排查时实际年龄划分和填报。

(二)农村留守妇女。指已婚女性男方外出务工、离异丧偶女性成年子女外出务工或异地工作而单独生活、未婚女性父母双双外出务工,20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的农村留守妇女。排查对象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XX年7月31日。

(三)农村留守老人。所有成年子女外出务工或异地工作,导致双亲或单亲独立生活,60周岁以上的农村留守老人。排查对象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XX年7月31日。

五、摸底排查内容

(一)农村留守儿童。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就学、户口登记、公民身份证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寄宿情况等基本信息,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村(居)民委员会联系人;本行政区域农村户籍人口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数量。

(二)农村留守妇女。文化程度、婚姻情况、健康情况、丈夫外出务工情况、家庭情况、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获得生产生活帮扶情况,具体按照农村留守妇女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填报。

(三)农村留守老人。夫妻情况、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子女情况、子女外出务工情况、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具体按照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填报。

六、实施步骤

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摸排工作,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阶段(20XX年5月25日前)。由县民政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老龄委办、团县委、县妇联研究制定《会泽县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排查工作协调会,统一思想,理清任务,明确分工,强化协作,充分做好排查工作准备。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日前)。由县民政局牵头,联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老龄委办、团县委、县妇联组织召开全县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农村“三留守”人员摸排工作,开展排查工作业务培训,讲清意义,明确重点,统一口径,掌握方法,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摸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排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第三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6月3日—6月26日)。由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牵头,教育、派出所、团委、妇联、老龄委等站所(部门)配合,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进村入户具体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填写《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汇总形成本辖区《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附件2)、《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附件3)、《农村留守妇女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附件4)、《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附件5)。分别报送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团县委、县妇联和县老龄委办。并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建立农村“三留守”人员基础信息库。同时,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梳理和分析本乡(镇、街道)“三留守”人员摸排开展情况,并形成摸底排查工作报告,于20XX年6月26日前将以上表册及工作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以书面和电子版报送县“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

第四阶段:信息核定阶段(20XX年6月26日—7月5日)。县教育局、团县委按照摸底排查口径,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信息进行核实,提供在校农村留守儿童有关信息、数据;县公安局及派出机构负责复核辖区内各乡(镇、街道)提供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资料中的户口登记等信息;县妇联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农村留守妇女信息进行核实;县老龄委办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农村留守老人信息进行核实,并向县“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报送有关核实情况。

第五阶段:汇总上报阶段(20XX年7月5日—7月10日)。县“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根据各乡(镇、街道)报送的摸底排查信息和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团县委、县妇联、县老龄委办核实的信息数据,汇总形成全县《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农村留守妇女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及《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重点收集并梳理分析摸排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并形成《会泽县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报告》,一并上报市民政局。

篇3:儿童预防接种摸底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河南省免疫规划规范管理活动方案》的工作要求,我乡在20xx年6月xx日对全乡23个行政村计划免疫接种卡进行核对、整理、剔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措施

此项工作在我乡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按照工作要求,制定统计表格,对6岁以下我乡所有儿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卡进行核对、整理、剔卡工作,按自制统计表格如实填写。

二、调查结果如下(见统计表)

全乡6岁以下所有儿童剔卡原因情况:<1岁组儿童剔卡5人,其中外地出生儿童4人,死亡1人;1岁组儿童剔卡3人,其中迁出3人,2岁组儿童剔卡2人,其中外出2人,3岁组儿童剔卡4人,其中外出4人,4岁组儿童剔卡5人,其中外出5人;共计19人。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产科接种点不是本乡儿童录入在本乡,造成本乡找不到该儿童,儿童跟随父母外出务工,不能及时对外出儿童、迁出儿童免疫状况进行追踪调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工作力度;

2、加强培训业务培训工作,要求各村对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规范我乡计划免疫工作。

固城乡卫生院

二○xx年六月十五日

篇4:儿童预防接种摸底排查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中心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方案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全年工作目标,为广大适龄儿童提供一类苗的序时免费接种工作,共计完成0岁建卡21人,一类苗接种565个针次,并在3月份开展了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共计检查332人次,完成补种47人次,现将半年的主要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免疫规划教育:年初制定了年度免疫规划工作计划,确立今年的免疫规划的重点是安全接种和提高接种率,同时保证疫苗针对传染病无新发病人。半年来扩大免疫规划的宣传,充分利用村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定期张贴儿童扩大免疫宣传画,特别是宣传国家对一类疫苗实行免费接种的内容和种类,使群众提高对儿童免疫接种的重视。

二、加强接种安全:今年继续加强安全接种,安全是做好今年预防保健工作的重中之重,在1月2日对所有接种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接种的培训,充分掌握接种知识,确保接种技术无差错。在接种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其次是严格执行免疫规划程序,一二类疫苗分开预约分开接种,按实际月龄安排接种,接种时严格三查七对等。最后是做好接种前告知与接种后留观制度,一二类疫苗接种前先行告知100%,告知后请家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接种,接种后在留观室逗留30分钟,保证无过敏等突发事故发生。半年共计接种565针次,无一起差错事故发生,发生3起一般性接种副反应,全部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思想汇报专题提高一类疫苗的接种合格率与及时率,每月实施一次到期未种儿童集中搜索调查,及时通知漏种儿童补种,对外出儿童进行针对性迁出处理。上半年累计建卡数21人。共计完成一类疫苗接种565针次,其中卡介苗21针次,乙肝70针次糖丸100针次、无细胞百白破99针次、麻风28针次、白破二联28针次、甲肝31针次、乙脑50针次、流脑A群与AC群分别为48与43针次、麻风腮47针次。所有接种均符合规定,儿童均持证接种,表、卡、证基本相符,未发现提前和超龄接种现象。同时每季度进行一次疫苗接种合格率调查,找出不合格原因,及时进行改正。

四、强化流动儿童管理:流动儿童进行分工负责,由乡村医生负责日常的主动搜索,中心防保医生每月进行一次下村搜索活动,每季度对流动儿童集中组织一次大范围的主动搜索,共计管理在册流动儿童16人,全部进行了预防接种。

五、完成查漏补种工作:3月份组织开展了全辖区0—7岁儿童的一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划分4个责任小组,深入到各村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检查,范文TOP100共检查332人次的预防接种证,对到期未种与漏种的47针次全部安排了补种,止3月底完成补种率达95%。

六、做好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继续做好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传染病的漏报调查,上半年登记报告法定传染病疑似病人4例,其中乙类3例,丙类1例。AFP监测报告0例,无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报告。

七、问题与下半年工作重点:乡村医生队伍对防保工作认识仍然

有够重视,日常主要精力放在医疗上,流动儿童与接种及时率调查存在应付上。还有儿童流动性与生病严重影响到接种及时率。

下半年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开展好4。25宣传周活动,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的重视程度,同时重点做好一类疫苗接种合格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所有疫苗接种合格率得到95%,及时率得到市里的要求。

句容市赤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xx年4月10日

篇5: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简报

为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岑巩县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留守儿童调查摸底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为扎实有效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该县制定了《岑巩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明确时间和责任,确保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明确责任严要求。对全县18周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彻底查清留守儿童的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确保摸底排查工作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全面排查,准确填报,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台帐。

三是迅速开展摸排工作。层层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摸底排查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四是准确掌握信息动态。要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人数、姓名、监护人情况、父母动态、学习状况、生活状况等信息。按照家庭成员情况、生活困难程度等及时制定措施,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篇6: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简报

日前发布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或交由无监护能力的一方共同生活。

意见明确指出,在以下6类情形下,应对留守儿童另行指定监护人。其中包括: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农村留守儿童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胁迫、诱骗、利用农村留守儿童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3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教唆、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篇7: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安全和教育管理,让留守儿童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梁山韩垓镇多措并举,切实抓好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全镇成立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包村干部、村两委负责人是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将任务和责任层层细化,分解到包村干部和各村支部书记,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明确,确保排查工作有序展开。

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各村发放《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在采取全面、集中、深入、细致排查的基础上,底查清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就学情况、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等,收集全镇各村留守儿童信息,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留守儿童,做到政府尽责、社会尽力,完善建档立卡工作。

强化监督,确保效果。镇纪委根据留守儿童排查摸底调查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对摸底排查工作开展不力、数据弄虚作假、走形式等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全镇关爱留守儿童暨留守儿童排查摸底调查工作做好、做实。

目前,全镇48个行政村共摸排留守儿童156人,已全部输入系统,建立台账,为下一步建立政府、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服务体系提供了坚强的基础。

篇8:乡镇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简报

当前,肥西县花岗镇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大跨越”时期,由于大拆迁和土地流转,外出打工人员将近3万人,据统计,今年留守儿童也由原来的361人增加到567人。为进一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加强留守儿童管理,今年,肥西县花岗镇多措并举,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网格责任机制。镇分工联系村(社区)干部,各村(社区)干部分片包保,具体落实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加强排查摸底、完善留守儿童信息册。以文明创建走村访户宣传为契机,对下辖30个村(社区)的留守儿童开展调查摸底排查和登记工作。对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就读学校、务工父母联系电话、主要需求等情况登记造册,制定联系卡,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夯实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基础,确保不让一名留守儿童漏登。

加强宣传教育,发挥镇关工委牵头作用。针对大部分留守儿童缺失关爱,缺乏心理辅导老师的情况,由镇关工委牵头,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组织退休老师、妇女干部、大学生志愿者对各村(社区)的留守儿童开展专门心理健康辅导培训,使他们掌握相关的心理知识和沟通技巧,培养留守儿童自立、自强、自信、活泼的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同时,邀请镇司法所定期在学校开展法制知识进校园活动,增强留守儿童的法制观念。

加强帮扶措施。建立党员、村(社区)干部、志愿者“一帮一”、“一帮多”的帮扶机制,定期进行走访,了解生活及思想状况,解决其实际困难;与此同时,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儿童节、春节等节假日的特殊时机,为孩子送去作业本、书包、书籍等学习生活用品,把帮扶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关爱力度、减少留守现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妇联、卫计等部门联合,立足本地市场和本地企业的用工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让更多的外出务工人员就近就业。同时,对自主创业的返乡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在工商登记注册、用水用电、税费减免、金融信贷等方面予以扶持,并对创业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企业管理、宣传推广等方面问题,提供相关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生活、教育问题。

篇9:乡镇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简报

一是精心组织。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分工的原则,统一部署全镇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组,明确镇村各级工作人员职责,村委会负责对所在区域的留守人员的信息摸底、采集和上报、并做到全面摸底排查,确保信息真实无误。二是建档立卡。采取集中、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彻底查清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就学情况、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等,收集全镇各村留守儿童信息,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做好建档立卡工作。三是健全机制。健全完善政府、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服务体系。高度重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此项工作,积极宣传,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强化落实,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构建美好未来。

篇10:乡镇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安全和教育管理,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浓厚气氛,让留守儿童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薛湖镇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摸底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全镇成立工作队,驻村干部是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将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驻村干部和各村支部书记,全面开展留守儿童摸底排查。

二是建档立卡,摸底排查。我镇采取集中、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彻底查清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就学情况、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等,收集全镇各村留守儿童信息,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留守儿童,挨家挨户“搜查”留守儿童,做到政府尽责、社会尽力,完善建档立卡工作。

三是健全机制,构爱心体系。健全完善政府、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服务体系。高度重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此项工作,积极宣传,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强化落实,为农村留守儿童构建美好未来。

篇11:县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安全和教育管理,营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浓厚气氛,让留守儿童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连日来,潘新镇多措并举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摸底工作。

一是召开会议,落实责任。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镇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明确村支部书记是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细致做好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二是逐户排查,建档立卡。镇要求各村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全面、深细致地查清留守儿童的数量、就学情况、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等,排查工作要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留守儿童,收集各类信息,认真填写《留守儿童调查摸底情况汇总统计表》、《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调查表》、《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情况一览表》,建立完善留守儿童档案。

三是健全机制,解决困难。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爱服务机制。重点解决留守儿童在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引导和激发他们热爱生活,增强信心,克服困难,为留守儿童构建一片美好的蓝天。

篇12:县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简报

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能准确的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现状,为国家后续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为此,侯家乡多举措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加强组织,落实责任。侯家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详实的工作方案,落实乡民政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各村(社区)联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同时,乡政府加强同派出所、学校进行密切配合,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分工协作。

强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在工作全面启动之前,乡注重对此项工作的宣传,除了,乡开好乡、村三职干部会议,要求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好村民大会和院户会议,还在全乡醒目的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增加群众对此项工作的知晓率,赢得群众的广泛支持。

注重工作指导,提高工作精度。为使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数据精准,按时间节点完成。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加大对各村(社区)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让他们能够准确的掌握排查意义、排查对象、排查内容、信息上报的时间节点,推动工作有序进行。

强化督查,保进度。为让此项工作在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按质、按量完成,乡成立专门的督查小组,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及数据准确性进行督查,对发现工作迟缓的,数据不精准的严格整改。

篇13:县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简报

一是加强宣传,充分认识关爱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梓潼县是劳务输出大县,留守儿童现象比较突出。县民政局通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与县公安局、县妇联等4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梓民发[]45号)、上门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宣传,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的关爱保护。

二是强化责任、务求摸底排查精准。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工作的主动性,明确县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职责,建立翔实完备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信息台帐,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深入探访、社会工作者随访等级多种方式进行核查,确保留守三类人员得到关爱和保护。截止目前,全县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的摸底排查工作已收集留守儿童信息5500条,留守老人信息2800条,留守妇女信息1700条。

三是强化执纪监督,确保留守儿童排查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妇联、团县委将根据留守儿童排查摸底调查方案,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走形式等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全县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有序开展。

篇14:开发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简报

加强保障,明确部门责任。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2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明确民政、公安,教育各部门和镇村职责。

认真核查,确保摸底数据准确。组织留守儿童摸底工作人员培训,落实专项经费,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建立留守儿童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对监护差、辍学、无户籍、残疾、患病等56名重点对象,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救助。

多管齐下,关爱活动暖人心。联合区机关工委和区人民医院开展留守儿童义诊;在“六一”、中秋等节日开展慰问活动;开展“红樱桃行动—关爱留守儿童讲堂”,重点对农村留守女童身心健康问题、亲子陪伴健康成长、如何认识青春期叛逆等问题进行讲解、交流、互动;发动女企业家协会会员与22名困境儿童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让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

篇15:开发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简报

为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面摸清留守儿童底数,自3月13日起,鄂州经济开发区卫计办联合13个村社区、派出所、各中小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本次摸底排查对象为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半年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半年以上)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在汇总农村留守儿童相关数据时,将按照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三个年龄阶段划分。

排查主要内容为:农村留守儿童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就学、户口登记、公民身份证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寄宿情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和村(居)民委员会联系人等。

据悉,此次排查工作截止到5月15日,为期两个月。由派出所和中小学协助,开发区卫计办牵头负责,全面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摸底排查并及时接收汇总摸底排查信息,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

篇16:开发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简报

近日,朝阳街道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街道社会事业办联合各村(社区)积极入户调查,深入家庭,全面排查留守儿童基本情况。

此次行动着力解决在街道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等对象的干预帮扶。专项行动以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强制报告责任、临时监护责任、控辍保学责任和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保护行动的顺利进行,杜绝了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的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留守儿童权益的行为。

篇17:市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和教育管理,营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浓厚气氛,让农村留守儿童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近期来,洪江市民政局多举措确保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求各乡镇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并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将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全面开展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二是建档立卡,认真开展排查。模排工作采取集中、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彻底查清16周岁以下农村户籍留守儿童的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切实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留守儿童,挨家挨户核查每名留守儿童,力求核查信息真实、准确,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数据。

三是健全机制,搭建关爱平台。要求各乡镇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关爱格局,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强化落实,为农村留守儿童构建美好明天。

篇18:市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简报

为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保护工作,巢湖市高度重视,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部署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巢湖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此次摸底排查的'总体目标、排查对象、排查内容、工作机制、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通知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以村(居)为单位,全面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工作,精确登记,建档到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不走过场。民政、教体、公安负责指导、督查,定期调度进展情况,确保摸底排查工作高质量全面完成。

通过摸底排查,全面、清晰地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关爱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切实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效。

篇19:市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简报

为切实做好宿迁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进一步掌握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日前,宿迁市召开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专项会议,标志着我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全面展开。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此次摸底排查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制定本辖区农村留守儿童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摸底排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统一部署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排查工作从5月开始至7月结束,共分为动员准备阶段(5月1日前)、排查摸底阶段(5月1日至6月1日)、数据汇总阶段(6月1日至7月1日)、 分析上报阶段(7月1日至7月5日)四个阶段。

为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功能作用,宿迁市依托省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有效开展留守儿童摸排和关爱保护工作,将排查信息录入全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系统,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和更新报送的常态机制,每季度更新汇总所辖农村留守儿童信息,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关爱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切实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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