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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接收函

2022-06-04 07:31:5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昆仑妲己”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如何办理接收函,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如何办理接收函,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如何办理接收函

篇1:如何办理接收函

接收函一:

(一)、标题:接收函,或×××公司接收函 ,一定记住不是接受函,单位有公文纸的一定要用公文纸打印,尽量正规!

(二)、称谓:即接收函是开给哪方的,不是毕业生的姓名,是毕业生现在所属的单位名称,一定要写全称,比如毕业生还未毕业,接收函称谓可写毕业生学校的;如毕业生已有工作单位,接收函称谓则写单位的名称等等。

(三)、正文:包括内容单位须说明同意录用(或聘用)某某学校某某专业的某毕业生,字数要简单明了,不要啰嗦。有些单位还会在前面附加一些如工作突出、表现良好之类的评语,然后表明同意录用的意向。

(四)、落款:单位名称、时间、单位盖章必须要有。

(五)、页面最下方注明单位名称、电话、地址等(托人代开,即并没有在该单位工作的,不要写此信息)。

接收函二:

(一)留学人员申请办理回国工作手续,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凡获国外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均需由中心国际合作处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内接收单位的人事接收函(无人事接收权的单位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 或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章);到外企工作接收函由外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

3、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辞职、离职证明;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或出国前是学生的需出具存档证明。

4、如办理跨省、市落户手续,需出具户口本;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需出具派出所开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5、本人护照。

6、国外学位证书;未获国外学位的,需出具国内学位证书和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注1:办理跨省、市派遣手续,需获得国内外学士及以上学位;

注2:北京外企上级主管部门有: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四达人才交流中心、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二)如办理未成年子女随迁手续,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结婚证。

2、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户口本或注销户口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系在国外出生,需出具出生证明和中国护照。

(三)获得国内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的配偶(曾出国)可办理随迁手续,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结婚证。

2、国内接收单位的人事接收函(无人事接收权的单位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章);到外企工作接收函由外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

3、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辞职、离职证明;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或出国前是学生的需出具存档证明。

4、如办理跨省、市落户手续,需出具户口本;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需出具派出所开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5、本人护照。

6、如有国内学位需提供国内学位证书

篇2:毕业生接收函怎么办理

毕业生接收函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同意接收毕业生落户和转接人事关系的公函。通常,开出接收函的职能部门是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即以前的人事部门。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即四方协议的同时,凡是在非生源地城市就业,并想把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落在该城市的,或者非生源地用人单位能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的,均要请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毕业生接收函。有了毕业生接收函,毕业生的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相应的解决。同时,表明用人单位已经为毕业生落实了户口迁移指标。毕业生在将就业协议书(第三联)交给系里的同时,要将毕业生接收函一并送交系里,由系里输入学校的就业方案,学校将以此为依据上报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其办理派往该省(市)的就业报到证。毕业生与非生源地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而没有取得其主管部门的接收函,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原则上迁回生源地。

办理毕业生接收函的程序,各地规定不一。大多数省市规定,只要毕业生找到了用人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可到政府人力资源部门和社会保障局或者是其所属的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接收函。

办理毕业生接收函一般需要准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以及毕业生成绩单的原件。个别城市还要看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材料。

篇3:就业接收函怎么办理

接收函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同意接收毕业生落户和转接人事关系的公函。通常,开出接收函的职能部门是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即以前的人事部门。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即四方协议的同时,凡是在非生源地城市就业,并想把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落在该城市的,或者非生源地用人单位能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的,均要请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毕业生接收函。有了毕业生接收函,毕业生的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相应的解决。同时,表明用人单位已经为毕业生落实了户口迁移指标。毕业生在将就业协议书(第三联)交给系里的同时,要将毕业生接收函一并送交系里,由系里输入学校的就业方案,学校将以此为依据上报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其办理派往该省(市)的就业报到证。毕业生与非生源地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而没有取得其主管部门的接收函,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原则上迁回生源地。

办理接收函的程序,各地规定不一。大多数省市规定,只要毕业生找到了用人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可到政府人力资源部门和社会保障局或者是其所属的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接收函。

篇4:人才市场办理接收函

______人才服务中心:

____________等______名同志已被我公司聘用,我公司同意管理其人事档案关系,并将其档案关系存入我公司单位户内,请协助办理其档案关系转入。我公司存档编号:______同志原存档单位名称:______公司。

______公司(加盖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毕业后办理报到证须知

(公卫学生办)

一、报到证正联的样式:

二、报到证的作用

三、报到证如何办理

(一)毕业前由学校统一办理,统一送到档案室。

交了就业证明,或毕业前就确定把档案发回生源地的,可以由学校帮办理报到证。

(二)毕业后由同学自行办理,自行移交档案室,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以前没有办过报到证的。

1、持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劳动合同,到公卫学生办扫描或留一份协议书,回生源地的不用开就业证明或签协议就可以开报到证。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如果已经就业,还是要给一份就业凭证给公卫学生办录入就业数据库时用)。

2、到学工二楼招就处的就业科开具给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的介绍信。 (招就处暑假时,每周指定一天的上午对外办公);

注:招就处的墙上贴有介绍信的填写模板。不懂的要问清楚老师再填写,初次办理时,介绍信上的“原单位”都是“留档”,“现单位”是用人单位或生源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3、坐车到教育路广西艺术学院门口站下车,到教育路三号 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开报到证。要拿身份证件去。叫别人代办的,要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可以发电子邮件后打印出来)。

注:如果是档案发往人才市场的,最好向该人才市场问清楚,报到证上是写用人单位的名称,还是写人才市场的名称,不然可能会被重办。

4、得到新的报到证后:

(1)把报到证的白色副联剪下来,交去给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档案部门会帮大家把档案转去指定的地点,一两个月后可以去查查档案到了没有。

○1本科同学交去给学生档案室。学生档案室电话0771-5323106,图书馆11楼(从放单车那一层坐四号电梯上11楼)。有一份详细的《本科生档案管理办法》在文件夹里。

○2高职同学交去成教院一楼高职办公室交给曾老师,并在档案发送地址的表格上修改记录。曾老师要开学后才上班办理转档案,但这不影响同学们现在就去办理报到证。

报到证是开到南宁(含县)以外的,先在学校办理(2)户籍室办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到档案接收地办(3)人才交流中心的接收函,

报到证是开到南宁市内的同学则相反,是先办(3)人才交流中心的接收函,再办(2)户籍室办户口迁移证,。

(2)户口在学校的同学去户籍室办户口迁移证

篇5:人才市场接收函办理

______人才服务中心:

____________等______名同志已被我公司聘用,我公司同意管理其人事档案关系,并将其档案关系存入我公司单位户内,请协助办理其档案关系转入。我公司存档编号:______同志原存档单位名称:______公司。

______公司(加盖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人才市场接收函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接收函所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

2、成绩单(原件)

3、就业推荐表(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把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交到相关部门后等待接收函审批通过领取接收函

二、拿到接收函后办理报到证、迁移证等相关材料

三、以上全部办理好以后拿过来报到

四、等通知办理落户手续,20个工作日左右领取新的身份证

以上手续全部办理完恭喜你就成为一名真正的深圳人了

深户办理及档案托管联系人:

篇6:办理申请接收函

川北医学院教务处:

我单位同意接受贵校 专业( 方向) 年级学生 ,性别 学号 于20xx年6月11日 至 20xx年6月10日到我单位实习,相关费用由该生个人支付,我单位保证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学生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内容,并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实习安排(计划):

单位联系部门:

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电话:

(接收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篇7:深圳市接收函办理

个人测评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 “毕业生接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将判断所填报人员是否符合毕业生接收政策并列出符合的政策条款。符合毕业生接收政策的,即可与市人力资源局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个人申办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网上申报:

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建议选择此方式),如个人无法完成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个人测评环节,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

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毕业生校核个人测评信息后,选择委托的代理机构后保存。信息填报后,需与受托的代理机构联系,经代理机构审核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给市、区人力资源部门。。

代理机构填报信息并提交:代理机构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点击,点击“代理个人信息”——点击“代理个人申报毕业生信息”——点击“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将判断所填报人员是否符合当年度政策并列出符合的政策条款,点击选择符合的政策条款后保存并提交给市、区人力资源部门。

信息提交后,代理机构需点击“进度反馈”——选择“毕业生业务”——选择人员,按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须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提交书面材料:

代理机构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代理机构立户注册在各区的,须把申报材料报送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后再由各区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核、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须在代理机构系统提交信息成功通过后90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逾期系统不予受理。

深圳市毕业生接收函办理流程(四)、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部门根据代理机构的预约时间安排,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申报材料真实、准确、齐全且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如发现书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代理机构需要补正的内容,代理机构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再次报送,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

申请接收我市院校、我市生源毕业生的,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接收毕业生的决定;申请接收市外院校(非深圳生源)毕业生的,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接收毕业生的决定;

对于情况特殊需要核查的,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系统显示已办“农转非”后),系统显示状态为待打印“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代理机构立户权属选择市人力资源部门的,代理机构进入人才引进系统自行打印《高校毕业生接收函》。

代理机构立户权属选择区人力资源局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立户权属区人力资源部门领取《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并转交毕业生本人。

篇8:办理申请接收函

(一)留学人员申请办理回国工作手续,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凡获国外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均需由中心国际合作处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内接收单位的人事接收函(无人事接收权的单位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 或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章);到外企工作接收函由外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

3、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辞职、离职证明;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或出国前是学生的需出具存档证明。

4、如办理跨省、市落户手续,需出具户口本;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需出具派出所开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5、本人护照。

6、国外学位证书;未获国外学位的,需出具国内学位证书和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注1:办理跨省、市派遣手续,需获得国内外学士及以上学位;

注2:北京外企上级主管部门有: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四达人才交流中心、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二)如办理未成年子女随迁手续,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结婚证。

2、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户口本或注销户口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系在国外出生,需出具出生证明和中国护照。

(三)获得国内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的配偶(曾出国)可办理随迁手续,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结婚证。

2、国内接收单位的人事接收函(无人事接收权的单位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章);到外企工作接收函由外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

3、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辞职、离职证明;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或出国前是学生的需出具存档证明。

4、如办理跨省、市落户手续,需出具户口本;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需出具派出所开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5、本人护照。

6、如有国内学位需提供国内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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