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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及撰写要求

2023-12-27 08:37:3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人在它乡”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及撰写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及撰写要求,欢迎大家分享。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及撰写要求

篇1: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及撰写要求

二、出题模式:选择题和综合题

(一)综合题

【例题1·综合题】下面是某评估事务所完成的国有资产评估业务出具的评估报告的正文,找出评估报告书中的错误。

评估报告书

***评字【20**】第99号

***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永生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11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通过评估我们认为,永生有限公司是一家信誉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的公司。现将资产评估结果揭示如下:

1.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2.评估目的:海生精密仪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永生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3.评估原则: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及评估的有关法规,我所遵循独立性、科学性和客观性的评估工作原则,并以贡献原则、替代原则和预期原则为基础进行评估。

4.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是永生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永生有限公司经审计后账面上列示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数据略】。

5.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特点,考虑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因此确定本次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6.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月30日

7.评估依据:

(1)委托方提供的资产清单及其他资料;

(2)有关资产的产权证明及相关资料;

(3)委托方提供的有关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4)与委托方资产取得、销售业务相关的各项合同及其他资料。

8.评估方法:根据委托方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此次评估方法为成本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成本法价格标准为重置成本标准。最后取两种评估方法下评估结果的加权平均值为评估结果。

9.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421 588元,其中现金21 325元,银行存款400 263元,考虑到货币资金即为现值不需折现,经总账明细账与日记账核实一致并对现金盘点无误后,按账面值确认。

其他内容(略)。

10.评估假设

11.评估结论:在实施了上述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后,贵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价值为:资产总额41 504 342元;负债总额22 722 000元,净资产价值18 782 342元。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政策调整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重新确定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

(5)本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年11月30日起一年内使用有效,超过一年,需要酌情使用本报告;

14.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于20**年12月8日出具。

15.签字盖章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李伟(签字盖章)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年12月8日

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错误

1.“通过评估我们认为,永生有限公司是一家信誉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的公司。”语言表达违背了文字表达上的要求,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

2.评估报告内容不包含评估原则。

3.评估依据不充分,缺评估法规依据、经济行为和取价依据;

4.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不匹配,应首选收益法,成本法只能够作为辅助方法;不能够将其评估结果和市场法的结果平均

5.货币资金评估缺银行对账单核实或函证;

6.评估报告有效期部分,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7.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超过了报告的有效日期。

8.仅有一个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

9.缺法人代表签字;

篇2: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一、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

1、说明拥有被评估资产的公司或权利人的名称。必须准确描述资产的归属。

2、说明资产评估的对象和范围。

3、说明评估目的'和基准日。

4、定义价值类型。

5、列出评估方法及其重要参数确定的依据和过程。

6、说明评估结论。列示其增加值(即评估值与账面净值或调整后净值的差额)、增加率,对增加值、增加率较大的应作解释说明。

7、重要的声明。

二、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与审核

(一)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

1、评估资料的分类整理。2、评估资料的分析讨论。3、评估资料的汇总和评估报告的编排。4、评估报告先由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审核,再报评估机构经理(负责人)审核签发,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二)资产评估报告的责任制度

注册资产评估师、项目负责人、项目复核人、法定代表人应分别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上签字,承担相应的责任。

应有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和至少两名注册评估师签字。

资产评估机构必须盖章。

项目负责人审核被评估报告的要求:

1、根据上级关于资产评估报告结构的规定,从总体结构上审核评估报告正文的编制是否达到要求。

2、通过审核评估报告,回顾本项目开展评估的全过程,发现疏忽不妥之处,及时弥补。

3、重点审核评估结果,保证其科学性、准确性、客观性、公正性、有效性。

项目复核人审核被评估报告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审核被评估报告的要求:

1、审核报告是否符合合法性原则。

2、狠抓涉及本项目评估的实质性内容的审核。

3、对评估报告从整体结构等方面作最后的审核。

篇3:资产评估报告书内容要求

资产评估报告书内容要求

一、概述

(一)进行资产评估必须按本规定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委托方和提请财产评估主管机关确认批复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二)评估报告书包含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2.评估报告书摘要;

3.评估报告书正文;

4.备查文件;

5.评估报告书装订。

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一)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

2.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该编号需注明年度及报告书序号);

3.资产评估机构全称;

4.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5.评估报告封面可载明评估机构的业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估报告的目录在评估报告书的封面后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三)评估报告须按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分册装订(注明评估报告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分别打印该册目录。

三、评估报告书摘要

(一)评估机构应以较少的篇幅,将评估报告书中的关键内容摘要并刊印在评估报告书正文之前,以便使各有关方了解该评估报告书提供的主要信息,方便企业在注册等情况下的使用;

(二)“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按评估报告的统一格式要求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并署明提交日期;

(三)“摘要”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揭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

四、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一)评估报告书正文应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撰写:

1.首部;

2.绪言;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与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二)首部

1.标题。标题应简练清晰,含有“××××(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位置居中偏上;

2.报告书序号。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公文种类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估报告书正式报告应用“评报”,评估报告书预报告应用“评预报”)、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第18号,位置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委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一般应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式:

“××(评估机构)接受××××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1.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两者合一的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的情况,主要包括:

(1)名称、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历史情况简介;

(2)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行业、地域的特点与地位,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策。

2.须写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如无隶属或经济关系,则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

3.如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须逐一介绍。

(五)评估目的

1.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

2.须简要、准确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已获批准,则应写明已获得的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含批>名称、批准单位名称、确立日期及文号。

(六)评估范围和对象

1.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前的账面金额及资产类型;

2.如纳入评估的`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的主要资产类型;

3.须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说明原因。

(七)评估基准日

1.写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式样为: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年××月××日;

2.写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或成立的条件;

3.须对确定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影响程度作出明确揭示;

4.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如不是则说明原因;

5.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由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商委托方确立,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篇4:如何撰写资产评估报告

如何撰写资产评估报告

1.什么叫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是指对资产进行评议估价。资产评估是一项经济活动,并且必须在一定经济环境中进行,同一资产在不同的时空里,其价值不同。 通过对资产评议估价,把其中的资料、材料进行归纳、总结,整理出来的报告,叫资产评估报告。

2.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是公司财务事先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自己公司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后,而向领导层对本公司的整体资产所作的总括反映。 由于资产评估报告不可能过细,只反映本公司资产的大致情况,后面须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3.资产评估报告的写作要求

写作资产评估报告,必须事实充分,数据精确,所做结论应明白无误,不得含糊不清,即要做到结论客观公正,内容完整全面,报告及时准确。

范例

关于我厂资产评估情况的报告

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作准备,我们按厂部的决定,于××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厂全部资产重新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资产总额

经评估验资后确认:本厂××××年×月×日的资产总额为××万元,比账面原值××万元增加××万元。

二、固定资产

经评估确认:本厂××××年×月×日的固定资产总值为××万元,比账面原值××万元增加××万元其中:

1.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万元; 2.未使用的固定资产××万元; 3.闲置未用的固定资产××万元;

4.待处理的固定资产××万元。

三、流动资产

经验资确认:本厂的流动资产为××万元,同账面值相符。其中: 1.现金与银行存款××万元; 2.应收账款××万元; 3.待摊费用××万元; 4.存货××万元;

5.其他应收款××万元。

四、流动负债

验资确认:本厂的流动负债为××万元,同账面数值相符。其中: 1.短期借款××万元; 2.应付账款××万元; 3.应交税金××万元; 4.应付工资××万元; 5.其他应付款××万元;

6.应付福利费××万元。

五、所有者权益

经验资确认;本厂××××年×月×日所有者权益为××万元,比账面原值××万元增加××万元。 附:资产评估报告书一份(略)

××厂财务科

××××年×月×日

篇5: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要求

1.评估技术说明主要是对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评定估算和估价过程的详细说明,具体反映评估中选定的评估方法和采用的技术思路及实施的评估工作。评估技术说明应按评估项目涉及的会计科目分类逐一撰写,应至少含有以下基本内容:

(1)委估资产及负债的账面情况,包括账面金额、发生日期等;

(2)委估资产及负债的主要业务内容,适当介绍二级明细科目,甚至三级明细科目资产内容;对清查中发现的账外资产应分别单独列示;

(3)评估实施的工作,即评估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4)评估价值确定的方法、依据、计算过程;

(5)涉及的计算公式;

(6)涉及的评估价值构成等式;

(7)评估值与调整后账面值的差异及其原因;

(8)评估举例,举例应选择典型的、价值量大的资产,应有详细的评估过程,推导评估结论的每一参数都应说明来源或依据;

(9)外币资金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选取的汇率;

(10)对于选用特殊方法进行评估,应详细介绍选用该方法的原因及其科学性、合理性。

2.评估技术说明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分类,但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整体资产至少应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其它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租金标准与使用费标准等。评估项目中不存在该类评估对象的除外。

(二)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1.流动资产评估说明应以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存货等分别撰写;评估过程或方法相同的可以适当组合、分类,如产成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可以不并入存货,而单独予以说明。

2.在分类说明流动资产评估方法前,应按会计科目列示账面值并适当汇总,保证与资产负债表相对应。

3.各备抵账户账面余额包括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按零值计算,且予以专项说明。

4.货币资金的评估说明。

(1)货币资金一般应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2)现金存放地点、盘点方式和过程;

(3)对银行存款应说明是否查阅了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对数量较大的银行账户函证情况及不符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4)如存在未达账项,应说明未达账项是否影响净资产,影响如何;

(5)其他货币资金的存在形式、形成原因。

5.应收票据的评估说明。

(1)说明应收票据的种类、变现能力、信用程度;

(2)说明已查阅票据凭证及查阅结果;

(3)对于在评估现场工作日已变现的应收票据数额作说明;

(4)对可能坏账的应收票据,应说明原因及如何确定评估值的;

(5)已坏账的应收票据,应说明原因,并说明所取得证据。

6.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1)说明是否分析了发生时间、原因,是否对收回的可能性进行了判断,并写明分析结果;

(2)说明清查核实的具体方法及核实结果;

(3)对可能坏账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及如何确定评估值的;

(4)对已坏账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及取得的证据。

7.短期投资的评估。

(1)说明投资种类、变现能力;

(2)上市的有价证券应列示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持有量及评估计算过程;

(3)非上市的有价证券应列示票面利息率或约定利息率及评估计算过程。

8.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评估。

(1)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

(2)说明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原始发生额、摊销期、所形成的资产或权利是否已在其他类型资产中反映,如反映,应说明不另计评估值;

(3)应结合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具体内容说明是否存在尚存的资产或权利,如存在,应指明受益期、受益额。

9.存货的评估。

(1)应分别按库存商品、产成品、在产品与半成品、主要材料与辅助材料、包装物(库存物资)、委托加工材料、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进行说明;

(2)外购存货说明账面价值构成,分析价值构成的合理性,并载明已查询市场价格;

(3)自制存货说明销售成本率、销售费用率及相关的税费额或比率的确定方法与数额;

(4)自制存货的适销程度应说明,并列举依据,如:市场占有率、存货周转率、市场信誉度等因素;

(5)在用的存货应具体说明如何确定成新率;

(6)对于存在失效、变质、残损、无用的存货,应说明对其价值的影响程度,需要技术鉴定的,应说明鉴定方法及鉴定结论;

(7)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应当说明代销费用的结算方式,并结合代销费用的结算方式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三)长期投资的评估

1.说明长期投资的种类、形成原因及对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的影响;

2.对于有特殊约定的长期投资,应详细说明约定的内容,并简要介绍对投资人权益的影响;

3.对于上市的证券,应说明已查询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以及证券市场指数;

4.对于非上市的证券,应说明已查明票面利率或约定的利率;对于非上市的证券,如存在可预计的收益,应说明已按收益现值法评估;

5.对于控股的长期投资,应写明投资比例,并说明已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类似单独的项目进行说明);

6.对于非控股的其它投资,应简要介绍投资背景、被投资单位的概况,在不能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情况且不存在资产状况瑕疵情况下(说明原因),对于被投资单位资产变化较大(账面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15%以上的变化或固定资产初始投入项目内容或数量已变化15%以上)或投资超过3年,一般应说明是否已获得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审计后会计报表。

(四)机器设备的评估

1.应总体介绍机器设备的特点、购置日期、类别、工艺流程、技术水平状况、日常管理制度;

2.应说明评估原值的构成及其来源与依据;

3.应说明设备成新状况,或增值贬值因素,并介绍进行量化的方法及依据;对于待修理设备,应说明修复的可能性及预计费用;

4.对于精密、大型、高价的设备,应说明已进行技术检测,并介绍检测情况;

5.对于报废的设备,应特别提示,并说明检测的状况及继续使用的可能性;

6.对于能够用于独立经营并可单独计算获利的机器设备,一般应说明其收益状况及收益额;

7.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建筑基础,按房屋建筑物的评估要求进行;

8.举例说明应选择金额大、技术典型的设备;

9.举例设备应包括进口设备、国产设备、专用设备,国产设备应包括一般生产设备(机器)、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不同类型,如有自制设备,应予以举例说明。

(五)房屋建筑物的评估

1.总体介绍房屋建筑物的类型、建造日期、面积及特点、日常管理状况;

2.应具体说明评估对象原值的构成;

3.应说明房屋建筑物成新状况,或增贬值因素,并介绍进行量化的方法及依据;

4.对于待修理房屋建筑物,应说明修复的可能性及费用;

5.对于复杂、大型、独特、高价的房屋建筑物,应说明已进行现场查勘,并介绍查勘情况;

6.对于国家强制报废房屋建筑物,应特别提示,并说明查勘的状况及继续使用的可能性;

7.对于能够用于独立经营并可单独计算获利的房屋建筑物,一般应说明其收益状况及收益额;

8.应选择金额大、典型的房屋建筑物举例说明;

9.房屋建筑物中含附属设备的,应按设备评估的要求进行说明;

10.如列举参照物(比较案例),应全面介绍比较因素;

11.举例房屋建筑物应包括各种结构,对于构筑物也应举例说明。

(六)工程物资的评估

1.应当说明工程物资应用的工程项目;

2.工程物资评估说明的其他要求参照有关存货评估说明的格式与内容。

(七)在建工程的评估

1.总体介绍在建工程的项目内容、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及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2.在建工程的评估说明参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评估说明要求;

3.应说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明细构成,并分析其合理性;

4.应说明在建工程的形象进度、已支付工程款情况,并详细说明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八)土地使用权及资源性资产的评估

1.介绍土地的一般因素、个别因素、区域因素,包括:行政、经济、社会、位置、面积、价格、用途、级别、使用期限、交易日期、交易情况、容积率、地块形状、临街情况、地形地貌、地质状况、基础设施、交通状况、环境质量、区域规划、周边产业状况;

2.说明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的构成,详细说明费用确定的依据,并反映影响因素;

3.如列举参照物(比较案例),应全面介绍比较因素;

4.资源性资产的评估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

(九)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

1.其他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有技术、专利技术、软件、商誉、特许经营权等;

2.介绍无形资产的种类、名称、形成过程、发生费用状况、存在形式、存在期限以及有关权属的具体内容;

3.从法律、经济、技术及获利能力等角度分析说明所申报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需法定年检的,须提供已通过年检的证明;

4.具体说明无形资产特征、获利能力、获利期限;

5.已实际应用的无形资产,应说明其应用、效益状况;

6.具体说明对未来收益预测的依据,如市场调查结论、订单合同、政府推广文件等;

7.对于所选择的评估方法,应适当说明选择原因;

8.反映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环境、技术进步、行业发展状况、企业经营管理、产品更新换代、市场销售等因素对其价值影响。

(十)负债评估说明

1.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评估。

(1)介绍借款的种类、发生日期、放贷银行名称、还款期限、贷款利率;

(2)写明根据清查核实情况确定其真实性、完整性;

(3)写明借款条件对企业资产状况及价值的影响及影响程度;

(4)应说明利息支付情况,并分析利息支付情况对评估值的影响。

2.应付票据的评估。

(1)介绍应付票据的.种类、发生日期、偿还日期;

(2)写明根据清查核实情况确定其真实性、完整性;

(3)对于带息票据,应说明利息率及支付情况,并表示已考虑利息支付对评估值的影响;

(4)写明逾期未付票据的原因,并表示是否已查明确实存在债权人。

3.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它应付款的评估。

(1)简要介绍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它应付款发生日期、形成原因;

(2)写明已根据清查核实情况查明其真实性、完整性;

(3)说明已考虑了未达账项对企业负债的影响;

(4)对于预提性质的其它应付款参照预提费用评估的说明要求。

4.预提费用的评估。

(1)介绍预提费用的明细内容、计提依据;

(2)对于长期未转销的预提费用,应说明原因,并说明已查证存在债权人;

(3)说明已查明预提费用系应付未付的费用;

(4)对于非实际负担的项目,应逐一说明。

5.应交税金、其它应交款的评估。

(1)介绍应交税金、其它应交款的具体内容;

(2)介绍被评估单位相关的税费政策,特别提示被评估单位所享有的优惠政策;

(3)对于长期未缴的款项,应说明原因。

篇6:资产评估报告格式内容

第一册(声明、摘要、正文及附件)

声 明

摘 要

正 文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九、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日

第二册(评估明细表)

第三册(评估说明)

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资产评估说明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二、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三、评估技术说明——收益法

四、评估技术说明——资产基础法

五、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篇7:资产评估报告格式内容

一 概述

(一)进行资产评估必须按本规定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委托方和提请财产评估主管机关确认批复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二)评估报告书包含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2.评估报告书摘要;

3.评估报告书正文;

4.备查文件;

5.评估报告书装订。

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一)评估报告封面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

2.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该编号需注明年度及报告书序号);

3.资产评估机构全称;

4.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5.评估报告封面可载明评估机构的服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估报告的目录在评估报告书的封二上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三)评估报告须按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分册装订

(注明评估报告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分别打印该册目录。

三 评估报告书摘要

(一)评估机构应以较少的篇幅,将评估报告书中的关键内容摘要并刊印在评估报告书正文之前,以便使各有关方了解该评估报告书提供的主要信息,方便企业在注册等情况下的使用;

(二)“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按评估报告的统一格式要求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并署明提交日期;

(三)“摘要”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揭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四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一)评估报告书正文应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撰写:

1.首部;

2.绪言;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与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二)首部

1.标题。标题应简练清晰,含有“××××(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位置居中偏上;

2.报告书序号。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特征字、公文各种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估报告书正式报告应用“评报”,评估报告书预报告应用“评预报”)、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第18号,位置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委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一般应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式:

“××(评估机构)接受××××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1)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两者合一的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的情况,主要包括:

(2)名称、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历史情况简介;

(3)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行业、地域的特点与地位,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

2.须写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如无隶属或经济关系,则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

3.如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须逐一介绍。

(五)评估目的

1.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

2.须简要、准确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已获批准,则应写明已获得的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含批件名称、批准单位名称、确立日期及文号。

(六)评估范围和对象

1.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前的帐面金额及资产类型;

2.如纳入评估的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的主要资产类型;

3.须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说明原因。

(七)评估基准日

1.写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式样为: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年××月××日;

2.写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或成立的条件;

3.须对确定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影响程度作出明确揭示;

4.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如不是则说明原因;

5.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由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商委托方确立,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

(八)评估原则

1.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

2.写明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3.对于所遵循的特殊原则,应作适当阐述。

(九) 评估依据

1.评估依据一般可划分为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

2.行为依据应包括进行资产评估的项目委托方的申请、股份企业董事会决议及资产评估立项批复等;

3.法规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的有关条法、文件及涉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4.产权依据应包括评估资产的产权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

5.取价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中直接或间接使用的、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和评估机构收集的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等。

6.对评估项目中所采用的特殊依据应在本节内容中披露。

(十)评估方法

1.简要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所选择并使用的评估方法;

2.简要说明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

3.如对某项资产评估采用一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应适当说明原因并说明该资产评估价值确定方法;

4.对于所选择的特殊评估方法,应适当介绍其原理与适用范围。 (十一)评估过程

1.评估过程应反映评估机构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的工作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估估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

2.接受委托中应明确反映接受项目委托、确定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

3.资产清查中应反映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资产与收集准备资料、检查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的过程;

4.评定估算中应反映现场检测与鉴定、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具体计算的过程,在该部分应针对评估方法反映评估过程的特点;

5.评估汇总中应反映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说明与报告、内部复核的过程。

(十二)评估结论

1.评估结论应包括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后各资产占有方的份额和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发表的结论;

2.须使用表述性文字完整地叙述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帐面价值、调整后帐面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并含有“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的提示;

3.评估结果除文字表述外,评估报告中还须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列表揭示评估结果(其格式见“基本内容与格式三资产评估明细表”);

4.存在多家资产占有方的项目,应分别说明评估结果;

5.对于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应单独列示;

6.评估机构如对所揭示的评估结果尚有疑义,则应对实际情况充分揭示并在评估报告中发表自己的看法,以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7.对评估中已查明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金挂帐,呆坏帐、无需支付的负债等原因造成的资产价值变化,评估结果中应作增减值处理,如因企业尚未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对上述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提示企业按现行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处理;

8.对不纳入评估结果的各类租赁资产,其评估结果应单独表述,并说明是否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报告中陈述的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评估人员揭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2.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揭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十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揭示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重要事项;

2.特别提示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说明所揭示的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4.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十五)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2.写明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写明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4.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 机关审查使用,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写明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时间;

2.评估报告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3个月内提出。

(十七)尾部

1.写明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名称,并盖章;

2.写明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并签名;

3.至少由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盖章并签名。

五 备查文件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附报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三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

1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

六 评估报告书装订

(一)评估报告必须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打印和装订,评估报告的项目名称应在封面显著即居上中间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报告提交日期应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打印,字体应依次变小。

(二)评估报告须用幅面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A4纸规格)印刷,文中采用字体均应符合公文行文格式。

(三)评估报告应统一标注页码序号。

(四)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书封底或其他适应位置注明评估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

篇8: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要求

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评估技术说明主要是对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评定估算和估价过程的详细说明,具体反映评估中选定的评估方法和采用的技术思路及实施的评估工作。评估技术说明应按评估项目涉及的会计科目分类逐一撰写,应至少含有以下基本内容:

(1)委估资产及负债的账面情况,包括账面金额、发生日期等;

(2)委估资产及负债的主要业务内容,适当介绍二级明细科目,甚至三级明细科目资产内容;对清查中发现的账外资产应分别单独列示;

(3)评估实施的工作,即评估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4)评估价值确定的方法、依据、计算过程;

(5)涉及的计算公式;

(6)涉及的评估价值构成等式;

(7)评估值与调整后账面值的差异及其原因;

(8)评估举例,举例应选择典型的、价值量大的资产,应有详细的评估过程,推导评估结论的每一参数都应说明来源或依据;

(9)外币资金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选取的汇率;

(10)对于选用特殊方法进行评估,应详细介绍选用该方法的原因及其科学性、合理性。

2.评估技术说明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分类,但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整体资产至少应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其它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租金标准与使用费标准等。评估项目中不存在该类评估对象的除外。

(二)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1.流动资产评估说明应以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存货等分别撰写;评估过程或方法相同的可以适当组合、分类,如产成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可以不并入存货,而单独予以说明。

2.在分类说明流动资产评估方法前,应按会计科目列示账面值并适当汇总,保证与资产负债表相对应。

3.各备抵账户账面余额包括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按零值计算,且予以专项说明。

4.货币资金的评估说明。

(1)货币资金一般应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2)现金存放地点、盘点方式和过程;

(3)对银行存款应说明是否查阅了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对数量较大的银行账户函证情况及不符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4)如存在未达账项,应说明未达账项是否影响净资产,影响如何;

(5)其他货币资金的存在形式、形成原因。

5.应收票据的评估说明。

(1)说明应收票据的种类、变现能力、信用程度;

(2)说明已查阅票据凭证及查阅结果;

(3)对于在评估现场工作日已变现的应收票据数额作说明;

(4)对可能坏账的应收票据,应说明原因及如何确定评估值的;

(5)已坏账的应收票据,应说明原因,并说明所取得证据。

6.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1)说明是否分析了发生时间、原因,是否对收回的可能性进行了判断,并写明分析结果;

(2)说明清查核实的具体方法及核实结果;

(3)对可能坏账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及如何确定评估值的;

(4)对已坏账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及取得的证据。

7.短期投资的评估。

(1)说明投资种类、变现能力;

(2)上市的有价证券应列示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持有量及评估计算过程;

(3)非上市的有价证券应列示票面利息率或约定利息率及评估计算过程。

8.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评估。

(1)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

(2)说明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原始发生额、摊销期、所形成的资产或权利是否已在其他类型资产中反映,如反映,应说明不另计评估值;

(3)应结合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具体内容说明是否存在尚存的资产或权利,如存在,应指明受益期、受益额。

9.存货的评估。

(1)应分别按库存商品、产成品、在产品与半成品、主要材料与辅助材料、包装物(库存物资)、委托加工材料、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进行说明;

(2)外购存货说明账面价值构成,分析价值构成的合理性,并载明已查询市场价格;

(3)自制存货说明销售成本率、销售费用率及相关的税费额或比率的确定方法与数额;

(4)自制存货的适销程度应说明,并列举依据,如:市场占有率、存货周转率、市场信誉度等因素;

(5)在用的存货应具体说明如何确定成新率;

(6)对于存在失效、变质、残损、无用的存货,应说明对其价值的影响程度,需要技术鉴定的,应说明鉴定方法及鉴定结论;

(7)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应当说明代销费用的结算方式,并结合代销费用的结算方式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篇9:房屋资产评估报告格式要求

房屋资产评估报告格式要求

基本要求

1.评估技术说明主要是对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评定估算和估价过程的详细说明,具体反映评估中选定的评估方法和采用的技术思路及实施的评估工作。评估技术说明应按评估项目涉及的会计科目分类逐一撰写,应至少含有以下基本内容:

(1)委估资产及负债的账面情况,包括账面金额、发生日期等;

(2)委估资产及负债的主要业务内容,适当介绍二级明细科目,甚至三级明细科目资产内容;对清查中发现的账外资产应分别单独列示;

(3)评估实施的工作,即评估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4)评估价值确定的方法、依据、计算过程;

(5)涉及的计算公式;

(6)涉及的评估价值构成等式;

(7)评估值与调整后账面值的差异及其原因;

(8)评估举例,举例应选择典型的、价值量大的资产,应有详细的评估过程,推导评估结论的每一参数都应说明来源或依据;

(9)外币资金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选取的汇率;

(10)对于选用特殊方法进行评估,应详细介绍选用该方法的原因及其科学性、合理性。

2.评估技术说明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分类,但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整体资产至少应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其它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租金标准与使用费标准等。评估项目中不存在该类评估对象的除外。

(二)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1.流动资产评估说明应以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存货等分别撰写;评估过程或方法相同的可以适当组合、分类,如产成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可以不并入存货,而单独予以说明。

2.在分类说明流动资产评估方法前,应按会计科目列示账面值并适当汇总,保证与资产负债表相对应。

3.各备抵账户账面余额包括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按零值计算,且予以专项说明。

4.货币资金的评估说明。

(1)货币资金一般应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2)现金存放地点、盘点方式和过程;

(3)对银行存款应说明是否查阅了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对数量较大的银行账户函证情况及不符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4)如存在未达账项,应说明未达账项是否影响净资产,影响如何;

(5)其他货币资金的存在形式、形成原因。

5.应收票据的评估说明。

(1)说明应收票据的种类、变现能力、信用程度;

(2)说明已查阅票据凭证及查阅结果;

(3)对于在评估现场工作日已变现的应收票据数额作说明;

(4)对可能坏账的应收票据,应说明原因及如何确定评估值的;

(5)已坏账的应收票据,应说明原因,并说明所取得证据。

6.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1)说明是否分析了发生时间、原因,是否对收回的可能性进行了判断,并写明分析结果;

(2)说明清查核实的具体方法及核实结果;

(3)对可能坏账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及如何确定评估值的;

(4)对已坏账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及取得的证据。

7.短期投资的评估。

(1)说明投资种类、变现能力;

(2)上市的有价证券应列示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持有量及评估计算过程;

(3)非上市的有价证券应列示票面利息率或约定利息率及评估计算过程。

8.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评估。

(1)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

(2)说明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原始发生额、摊销期、所形成的资产或权利是否已在其他类型资产中反映,如反映,应说明不另计评估值;

(3)应结合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具体内容说明是否存在尚存的.资产或权利,如存在,应指明受益期、受益额。

9.存货的评估。

(1)应分别按库存商品、产成品、在产品与半成品、主要材料与辅助材料、包装物(库存物资)、委托加工材料、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进行说明;

(2)外购存货说明账面价值构成,分析价值构成的合理性,并载明已查询市场价格;

(3)自制存货说明销售成本率、销售费用率及相关的税费额或比率的确定方法与数额;

(4)自制存货的适销程度应说明,并列举依据,如:市场占有率、存货周转率、市场信誉度等因素;

(5)在用的存货应具体说明如何确定成新率;

(6)对于存在失效、变质、残损、无用的存货,应说明对其价值的影响程度,需要技术鉴定的,应说明鉴定方法及鉴定结论;

(7)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应当说明代销费用的结算方式,并结合代销费用的结算方式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三)长期投资的评估

1.说明长期投资的种类、形成原因及对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的影响;

2.对于有特殊约定的长期投资,应详细说明约定的内容,并简要介绍对投资人权益的影响;

3.对于上市的证券,应说明已查询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以及证券市场指数;

4.对于非上市的证券,应说明已查明票面利率或约定的利率;对于非上市的证券,如存在可预计的收益,应说明已按收益现值法评估;

5.对于控股的长期投资,应写明投资比例,并说明已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类似单独的项目进行说明);

6.对于非控股的其它投资,应简要介绍投资背景、被投资单位的概况,在不能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情况且不存在资产状况瑕疵情况下(说明原因),对于被投资单位资产变化较大(账面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15%以上的变化或固定资产初始投入项目内容或数量已变化15%以上)或投资超过3年,一般应说明是否已获得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审计后会计报表。

(四)机器设备的评估

1.应总体介绍机器设备的特点、购置日期、类别、工艺流程、技术水平状况、日常管理制度;

2.应说明评估原值的构成及其来源与依据;

3.应说明设备成新状况,或增值贬值因素,并介绍进行量化的方法及依据;对于待修理设备,应说明修复的可能性及预计费用;

4.对于精密、大型、高价的设备,应说明已进行技术检测,并介绍检测情况;

5.对于报废的设备,应特别提示,并说明检测的状况及继续使用的可能性;

6.对于能够用于独立经营并可单独计算获利的机器设备,一般应说明其收益状况及收益额;

7.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建筑基础,按房屋建筑物的评估要求进行;

8.举例说明应选择金额大、技术典型的设备;

9.举例设备应包括进口设备、国产设备、专用设备,国产设备应包括一般生产设备(机器)、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不同类型,如有自制设备,应予以举例说明。

篇10: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一)评估说明封面应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说明;

2.评估报告书编号;

3.评估机构名称;

4.评估报告书提出时间;

5.评估说明如分册装订,应在封面上注明共几册此册为第几册。

(二)评估说明目录

1.目录应在封面的下一页排印,包括每一部分的标题和相应的起止页号,评估说明每一页页码标注应与目录相符;

2.评估说明中收录的备查文件或资料的复印件,须统一标注页码(原文件或资料的页码可以保留)。

声明应写明评估说明仅供财产评估主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三)《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由下列内容构成:

1.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

2.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

3.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4.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5.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6.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

7.资料清单;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基本内容:

1.企业名称及简称、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2.企业性质、企业历史沿革包括隶属关系的演变,股份企业设立重组情况或拟进行的重组情况;

3.经营业务范围及主要经营业绩;

4.近3年来企业的资产、财务、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已经审计或正在进行审计的,应说明注册会计师发表的意见;

5.主要产品品种、生产能力,近年实际生产量、销售量,主要市场及其市场占有率,本企业产品在同类产品市场的地位,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环境污染及治理情况;

6.形成企业主要生产能力的状况,正在或计划进行的投资项目简况;

7.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生产经营是否存在国家政策、法规的限制或优惠,生产经营的优势分析、各种因素的风险。

(五)关于评估目的说明

1.说明评估目的及与评估目的对应经济行为的进展状况,评估目的实现后预计产生的影响;

2.已经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应载明批件名称、批准日期及文号,并收录于评估说明附录的'资料清单之中。

(六)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1.说明需要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具体资产范围,明确载明需要评估的资产和负债的类型、账面金额及资产状况;

2.对于租赁或特许使用的资产以及没有会计记录的无形资产应特别说明;

3.如在评估目的实现前有不同的资产占有者,应列表载明各资产占用者待评估资产的类型、账面金额等。

(七)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1.明确所选取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表述为:#215;#215;#215;#215;年#215;#215;月#215;#215;日;

2.适当说明选取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及其合理性,如评估基准日受特定的经济行为文件所约束,应载明该文件的名称、批准日期及文号。

(八)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1.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有责任写明所有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2.如委托评估的资产曾经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资产评估,应说明曾经进行的评估情况和调账情况;

3.如存在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应逐一介绍;

4.对存在的抵押、质押、担保及其它或有负债、或有资产应说明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的关系。

(九)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

资产委托方和占有方须应对本企业因进行资产评估而组织开展的资产及负债清查的情况和结果作出说明,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列入清查范围的资产及负债的种类、账面金额,产权状况,实物资产分布地点及特点;

2.清查工作的组织,时间计划、实施方案;

3.清查核实所采取的措施,待处理、待报废,高、精、尖设备和特殊建筑物以及毁损、变质存货检测、鉴定的情况;

4.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呆坏账、无需偿付的负债情况及其原因分析;

5.根据有关规定对发现问题进行账务调整的情况,并列示调整前后比较表。

(十)资料清单

列示资产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资料名称,主要包括:

1.资产评估、清查登记表(由评估机构出具样式);

2.资产与负债清查结果;

3.相关经济行为的批文;

4.会计报表;

5.产权证明文件;

6.重大合同、协议等;

7.生产经营统计资料;

8.其他与评估资产相关的资料。

篇11:房屋资产评估报告格式要求

房屋资产评估报告格式要求

(五)房屋建筑物的评估

1.总体介绍房屋建筑物的类型、建造日期、面积及特点、日常管理状况;

2.应具体说明评估对象原值的构成;

3.应说明房屋建筑物成新状况,或增贬值因素,并介绍进行量化的方法及依据;

4.对于待修理房屋建筑物,应说明修复的可能性及费用;

5.对于复杂、大型、独特、高价的房屋建筑物,应说明已进行现场查勘,并介绍查勘情况;

6.对于国家强制报废房屋建筑物,应特别提示,并说明查勘的状况及继续使用的可能性;

7.对于能够用于独立经营并可单独计算获利的房屋建筑物,一般应说明其收益状况及收益额;

8.应选择金额大、典型的房屋建筑物举例说明;

9.房屋建筑物中含附属设备的,应按设备评估的要求进行说明;

10.如列举参照物(比较案例),应全面介绍比较因素;

11.举例房屋建筑物应包括各种结构,对于构筑物也应举例说明。

(六)工程物资的评估

1.应当说明工程物资应用的工程项目;

2.工程物资评估说明的其他要求参照有关存货评估说明的格式与内容。

(七)在建工程的评估

1.总体介绍在建工程的项目内容、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及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2.在建工程的评估说明参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评估说明要求;

3.应说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明细构成,并分析其合理性;

4.应说明在建工程的形象进度、已支付工程款情况,并详细说明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八)土地使用权及资源性资产的评估

1.介绍土地的一般因素、个别因素、区域因素,包括:行政、经济、社会、位置、面积、价格、用途、级别、使用期限、交易日期、交易情况、容积率、地块形状、临街情况、地形地貌、地质状况、基础设施、交通状况、环境质量、区域规划、周边产业状况;

2.说明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的构成,详细说明费用确定的依据,并反映影响因素;

3.如列举参照物(比较案例),应全面介绍比较因素;

4.资源性资产的评估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

(九)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

1.其他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有技术、专利技术、软件、商誉、特许经营权等;

2.介绍无形资产的种类、名称、形成过程、发生费用状况、存在形式、存在期限以及有关权属的具体内容;

3.从法律、经济、技术及获利能力等角度分析说明所申报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需法定年检的,须提供已通过年检的证明;

4.具体说明无形资产特征、获利能力、获利期限;

5.已实际应用的无形资产,应说明其应用、效益状况;

6.具体说明对未来收益预测的依据,如市场调查结论、订单合同、政府推广文件等;

7.对于所选择的评估方法,应适当说明选择原因;

8.反映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环境、技术进步、行业发展状况、企业经营管理、产品更新换代、市场销售等因素对其价值影响。

(十)负债评估说明

1.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评估。

(1)介绍借款的种类、发生日期、放贷银行名称、还款期限、贷款利率;

(2)写明根据清查核实情况确定其真实性、完整性;

(3)写明借款条件对企业资产状况及价值的影响及影响程度;

(4)应说明利息支付情况,并分析利息支付情况对评估值的影响。

2.应付票据的评估。

(1)介绍应付票据的种类、发生日期、偿还日期;

(2)写明根据清查核实情况确定其真实性、完整性;

(3)对于带息票据,应说明利息率及支付情况,并表示已考虑利息支付对评估值的影响;

(4)写明逾期未付票据的原因,并表示是否已查明确实存在债权人。

3.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它应付款的评估。

(1)简要介绍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它应付款发生日期、形成原因;

(2)写明已根据清查核实情况查明其真实性、完整性;

(3)说明已考虑了未达账项对企业负债的影响;

(4)对于预提性质的其它应付款参照预提费用评估的说明要求。

4.预提费用的评估。

(1)介绍预提费用的明细内容、计提依据;

(2)对于长期未转销的预提费用,应说明原因,并说明已查证存在债权人;

(3)说明已查明预提费用系应付未付的费用;

(4)对于非实际负担的项目,应逐一说明。

5.应交税金、其它应交款的评估。

(1)介绍应交税金、其它应交款的具体内容;

(2)介绍被评估单位相关的税费政策,特别提示被评估单位所享有的优惠政策;

(3)对于长期未缴的款项,应说明原因。

6.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评估。

(1)简要介绍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具体内容;

(2)简要介绍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工资福利政策;

(3)说明已对工资、福利费的计提、发放或使用进行了核实。

7.应付利润(应付股利)的评估。

(1)简要介绍被评估单位利润(股利)分配政策;

(2)说明已对应付利润(应付股利)按合同、协议进行了清查核实;

(3)对于长期未付的利润(股利),应说明原因,并说明已考虑可能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对企业负债增加的因素。

8.住房周转金的评估。

(1)介绍被评估单位住房周转金的形成途径和用途;

(2)说明已对被评估单位住房周转金的形成、使用进行了清查与核实;

(3)对于评估基准日住房周转金为借方的余额且数额较大,应适当说明原因。

篇12: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内容

(一)评估报告书正文应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撰写:

1.首部;

2.绪言;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与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二)首部

1.标题。标题应简练清晰,含有“××××(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位置居中偏上;

2.报告书序号。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公文种类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估报告书正式报告应用“评报”,评估报告书预报告应用“评预报”)、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第18号,位置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委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一般应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式:

“××(评估机构)接受××××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

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1.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两者合一的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的情况,主要包括:

(1)名称、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历史情况简介;

(2)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行业、地域的特点与地位,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策。

2.须写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如无隶属或经济关系,则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

3.如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须逐一介绍。

(五)评估目的

1.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

2.须简要、准确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已获批准,则应写明已获得的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含批>名称、批准单位名称、确立日期及文号。

(六)评估范围和对象

1.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前的账面金额及资产类型;

2.如纳入评估的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的主要资产类型;

3.须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说明原因。

(七)评估基准日

1.写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式样为: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年××月××日;

2.写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或成立的条件;

3.须对确定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影响程度作出明确揭示;

4.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如不是则说明原因;

5.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由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商委托方确立,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八)评估原则

1.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

2.写明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3.对于所遵循的特殊原则,应作适当阐述。

(九)关于评估依据

1.评估依据一般可划分为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

2.行为依据应包括进行资产评估的项目委托方的申请、股份企业董事会决议及资产评估立项批复等;

3.法规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的有关条法、文件及涉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4.产权依据应包括评估资产的产权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

5.取价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中直接或间接使用的、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和评估机构收集的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等;

6.对评估项目中所采用的特殊依据应在本节内容中披露。

(十)评估方法

1.简要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所选择并使用的评估方法;

2.简要说明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

3.如对某项资产评估采用一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应适当说明原因并说明该资产评估价值确定方法;

4.对于所选择的特殊评估方法,应适当介绍其原理与适用范围。

(十一)评估过程

1.评估过程应反映评估机构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的工作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结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

2.接受委托中应明确反映接受项目委托、确定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

3.资产清查中应反映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资产与收集准备资料、检查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的过程;

4.评定估算中应反映现场检测与鉴定、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具体计算的过程,在该部分应针对评估方法反映评估过程的特点;

5.评估汇总中应反映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说明与报告、内容复核的过程。

(十二)评估结论

1.评估结论应包括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后各资产占有方的份额和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发表的结论;

2.须使用表述性文字完整地叙述资产、负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并含有“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的提示;

3.评估结果除文字表述外,评估报告中还须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列表揭示评估结果(其格式见“基本内容与格式三资产评估明细表”);

4.存在多家资产占有方的项目,应分别说明评估结果;

5.对于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应单独列示;

6.评估机构如对所揭示的评估结果尚有疑义,则应对实际情况充分揭示并在评估报告中发表自己的看法,以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7.对评估中已查明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金挂账、呆坏账、无需支付的负债等原因造成的资产价值变化,评估结果中应作增减值处理,如因企业尚未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对上述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提示企业按现行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处理;

8.对不纳入评估结果的各类租赁资产,其评估结果应单独表述,并说明是否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报告中陈述的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评估人员揭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2.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揭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十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揭示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重要事项;

2.特别提示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说明所揭示的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4.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十五)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2.写明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写明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4.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写明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时间;

2.评估报告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3个月内提出。

(十七)尾部

1.写明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名称,并盖章;

2.写明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并签名;

3.至少由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盖章并签名。

篇13: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

(一)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及备查文件

1.资产评估报告书封面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资产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资产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提交日期等。有服务商标的,评估机构可以在报告封面载明其图形标志。

2.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的基本内容

每份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正文之前应有表达该报告书关键内容的摘要,用来让各有关方面了解该评估报告书的主要信息。该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和署明提交日期。该摘要还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提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提醒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

3.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的基本内容

(1)首部。评估报告书正文的首部应包括标题和报告书序号,标题应含有“XXX(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

(2)序言。报告书正文的序言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报告书正文的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的情况。当委托方和占有方相同时,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也要写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无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应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当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时,还须逐一介绍。

(4)评估目的。报告书正文的评估目的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并简要准确地说明该经济行为是否经过批准。若已获批准,应将批准文件的名称、批准单位、批准日期及文号写出。

(5)评估范围和对象。这部分应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其类型,并列出评估前的账面金额。评估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资产类型。

(6)评估基准日。这部分应写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和成立条件,揭示确定基准日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另外,还应对采用非基准日价格标准作出说明。评估基准日应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由委托方确定,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7)评估原则。应在这部分中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和本次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对所遵循的特殊原则也应作适当阐述。

(8)评估依据。应在这部分中列示评估依据,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对评估中采用的特殊依据应作相应的披露。

(9)评估方法。应在这部分中说明评估过程所选择、使用的评估方法和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对某项资产评估采用一种以上评估方法的还应说明原因并说明该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对所选择特殊评估方法的,也应介绍其原理及适用范围。

(10)评估过程。这部分应反映评估机构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的全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过程中确定评估目的、对象及范围,基准日和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资产清查中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搜集准备资料、检查与验证过程;评估估算中的现场检测与鉴定、评估方法选择、市场调查与分析过程;评估汇总中的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报告与说明、内部复核过程,以及提交评估报告等过程。

(11)评估结论。这部分是报告正文的重要部分,应使用表述性文字完整地叙述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发表的结论,对资产、负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进行表述,还应单独列示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

(12)特殊事项说明。在这部分中应说明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也应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提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在这部分中,应揭示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以及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使用范围和有效期。这部分应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并写明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和评估结果的有效使用期限。还应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依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主管部门审查使用,并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在这部分中,应写明评估报告书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日期。评估报告书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三个月内提出。

(16)尾部。这部分应写明出具评估报告书的机构名称并加盖公章,还要由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和至少两名负责评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盖章。

4.备查文件的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附报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三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

(1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

(二)资产评估说明的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说明描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其评估项目的评估程序、方法、依据、参数选取和计算过程,通过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揭示对资产评估行为和结果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说明评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资产评估说明也是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序上决定着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保护着评估行为相关各方的合法 利益。

按有关规定,评估说明中所揭示的内容应同评估报告书正文所阐述的内容一致。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应保证其撰写或提供的构成评估说明各组成部分的内容真实完整,未作虚假陈述,也未遗漏重大事项。

资产评估说明应按以下顺序进行撰写和制作:

1.“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的基本内容

评估说明封面应载明该评估项目名称、评估报告书的编号、评估机构名称、评估报告书提出日期,若需分册装订的评估说明,应在封面上注明共几册及该册的序号。

2.“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的基本内容

这部分应声明评估报告仅供资产管理部门、介绍主管部门、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在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3.“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基本内容

这部分是由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共同撰写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这部分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②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③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④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⑤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⑥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⑦列示资产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资料清单。

4.“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的基本内容

这部分主要用来说明评估方对委托评估的企业所占有的资产和与评估相关的负债进行清查核实的有关情况及清查结论。这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资产清查核实的内容;②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③影响资产清查的事项;④资产清查核实的过程与方法;⑤资产清查 结论;⑥资产清查调整说明。

5.“评估依据说明”的基本内容

评估依据说明主要用来说明进行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具体包括:①主要法律法规;②经济行为文件;③重大合同协议及产权证明 文件;④采用的取价标准;⑤参考资料及其他。

6.“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基本内容

这部分主要用来说明对资产进行评定估算过程的解释,反映评估中选定的评估方法和采用的技术思路及实施的评估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流动资产评估说明;②长期投资评估说明;③机器设备评估说明;④房屋建筑物评估说明;⑤在建工程评估说明;⑥土地使用权评估说明;⑦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评估说明;⑧负债评估说明。

7.“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基本内容

这部分主要说明运用收益法对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来验证资产评估结果的有关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收益法的应用简介;②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③企业的经营优势;④企业的经营计划;⑤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⑥评估依据;⑦企业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和长期投资收益预测;⑧折现率的选取和评估值的计算过程;⑨评估结论。

8.“评估结论及其分析”的基本内容

这部分主要总体概括说明评估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评估结论;②评估结果与调整后账面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③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④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⑤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说明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⑥评估结论的效力、使用范围与有效期。

(三)资产评估明细表的基本内容

1.资产评估明细表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明细表是反映被评估资产评估前后的资产负债明细情况的表格。它是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组成部分,也是资产评估结果得到认可、评估目的的经济行为实现后作为调整账目的主要依据之一。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资产及其负债的名称、发生日期、账面价值、评估价值等;②反映资产及其负债特征的项目;③反映评估增减值情况的栏目和备注栏目;④ 反映被评估资产会计科目名称、资产占有单位、评估基准日、表号、金额单位、页码内容的资产评估明细表表头;⑤写明清查人员、评估人员的表尾。评估明细表应逐级汇总。资产评估明细表一般应按会计科目顺序排列装订。

2.资产评估明细表样表包括的几个层次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各项资产清查评估汇总表及各项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篇14:资产评估报告内容有哪些

第十二条 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标题及文号;

(二)声明;

(三)摘要;

(四)正文;

(五)附件。

第十三条 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第十四条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

第十五条 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九)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日;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范文:

1 森林资源林木资产评估概述

林木资产就是指林地内作为森林资产的组成部分的所有林木。林木资源在我国占据面积和蓄积方面都被列为林中之寇,林木资产也被叫做立木资产,立木资产又包含活立木和枯立木两种,指的是站立于林地中的尚未砍伐的树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完善,森林经营中的立木资产交易范围与频率也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林木资产的评估就变得非常重要。林木资产评估中的立木价格对森林经营所获的利润有着直接的影响,其利润的高低,对立木交易的双方同等重要。但由于立木资产在价格估算时,由于各自的计算方法和评估方法都有所不同,准确确定极为困难,还需要结合林木资产的自身特点与评估方法的具体选定及评估结果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论。

2 森林资源林木资产的特点

2.1 生产周期方面

林木资产归类于生物性资源资产,从种植到成才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生长周期极长。由于受到这种周期生长的影响,使林木产品在供应调配上带来很多困难,再加上森林的经营付出、造林投资需要长时间方可取得回报,投入的资金长期被占用,其经营成本所产生的银行利息很重,这种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经营成本的正常运营。

2.2 经营方面

林木资产具有资源再生的能力,这是生物性资产所具有的共性。这种特有的性质在林木资产的经营中有着很大的作用,但在异龄林木资产中产生的作用是最大的,只要科学合理的经营便可长期甚至永久性地经营下去,因此,在进行评估时,要将这种再生能力给予适当的估计。

2.3 效益方面

林木资产经营目的是以木材为主其他林产品为辅,森林经营中可同时挖掘其生态所产生的效益。如利用森林特有优势进行防风固沙、释放氧气、预防水土流失等,以起到改善人类现有的生存环境。在我国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过程中,要做到对木材与林产品在经济效益方面评估的同时也要对其生态方面所产生的经济价值一同进行评估。目前,我国森林资源资产的生态经济效益处于高端时期,为了避免乱砍乱伐,国家对森林的采伐制定了相应的限制条例,而这种限制也将会影响到资产评估的结果。

3 森林资源林木资产评估的必要性

林木资产是森林资源的一部分,其资产的评估更是森林资产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组成。无论是在森林资源流转的规划上还是对其资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上,均起着重要的作用。既能够推动森林资源资产的交易活动循序渐进的进行,又能够对森林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另外,还有利于森林资源依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起到保护作用,使其演变为以根本取代传统的经营方式,从而实现了森林资源向着资产化管理模式发展,促进了森林资源变成资产商品化的经营方式,从根本上深化了林业经济改革制度。因此,森林资源进行资产评估是十分有必要的,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4 评估方法现状分析

4.1 林木资产评估

(1)市场价到算法,林木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到算法仅适用成熟林或过熟林。它能把林木资产现有的市场情况客观的反应出来,可从市场中直接获取评估参数和评估指标。而评估结论更能准确的反应出市场价格,其结果就非常容易被评估的各方人员所接收和理解。

(2)现行市场法,应用现行市场法一定要合理选择可参照的案例,选定几个适合的评估案例是这种评估方法成功的关键所在。要保障调整参数的正确测定,进行评估的林地尽量保持与案例林状况一直的局面,其交易时间必须以接近评估基准日为准;另外,受到发育不充分的森林资源资产市场的影响,找到一个近期评估案例是很困难的,若以参照以往不同日期的评估案例,就必须以当时物价指数和评估基准日为基础对物价指数进行相应的调整。

(3)收获现值法,所谓收获现值法就是用于中龄林和快成熟的林木用以资产评估时以折现率的计算投资效益的一种方法,进行评估时。要将林木经营成本的前期投入的金额价格扣除,再对调整系数进行测算,并进行实证分析。就拿中龄林木来说,进行收获现值法测算得出的结果可直接反应出林木资产的价值,所得结果非常合理且受到市场的欢迎。

(4)重置成本法,这种方法只适用幼林和未成熟林木的造林地进行资产评估。利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估算时,一定要考虑在林木经营过程中由于技术改良或技术推广时所造成的原有价值的相对减少问题,再加以成本的测算与投资收益的合理确定后与其他方法协调进行方可。

4.2 林地资产评估

(1)现行市场法,此方法是林地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使用该方法最关键的是要选择适当的评估案例,所选的被评估林地条件和参照案例要求林地条件必须相似。但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寻找与其资产评估相仿的参照案例非常困难,各个参照案例的价格成交时均要做相应的系数调整,现行市场法还要具备能够获取较多交易实例资料的活跃市场,且要保障进行交易的案例合理与真实。

(2)期望价法,利用林地期望价法对林地进行评估时所具备的前提条件是:一是林地属于无限年期的经营方式,永续作业中的林木经营的`主伐林龄要相同;二是林地期望价法最适用于薪炭林、疏林地、防护林、灌木林地、采伐迹地与火烧迹地及国家规划中的宜林地林的资产评估,但需要注意的是使用该方法对林地进行评估时的参数确定还缺少客观的参考依据。

(3)年金资本化法,该方法适用于那些年租金相对稳定的林地进行资产评估,其方法计算比较简单,进行估算时仅仅涉及到年平均租金和总投资收益率。但在年平均地租金和投资收益率的计算时,要注意将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从平均地租租金中扣除,在投资收益率的确定方面也应考虑到这个问题,若在地租租金中没有扣除通货膨胀因素,那么在采取投资收益率时就必须包含通货膨胀。

(4)林地费用法,此方法通常适用于像苗圃类型的林地进行资产评估,最主要方面是用在比较明确的林地购入费且购入后只采取了改良措施而并没有进入经营阶段的林地。但在林地资产中林地购入后单单做了改良而未进行经营的情况甚少,因此,此方法在林地资产评估使用当中用的最少。

5 结论及建议

森林资源在进行资产评估所选取方法的过程其实就是要求评估人员以遵守客观事实或一定的约束为基础条件对待定资产进行的理论分析、论证、比较的过程。并对资产评估的价值以最大程度上实现其认可度与公允性,其方法的科学合理性是决定评估结果真实、可靠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国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当中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实证研究非常少,大多数仅仅偏向于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上,且这种理论研究也不够规范。建议在今后有关森林资产评估的研究工作中更应重视对其评估方法的实际案例研究,尤其要对我国森林资源中的经济林、防护林和竹林等林木资源的评估方法的选取上与参考应用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为以后我国森林资源资产在评估方法科学合理的选择上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6 结束语:

近年来,尽管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稳步推进。但森林资源资产进行目的性的经济行为也越来越多,如转让、合资、抵押贷款、合作与股份经营等。实践中还存在林权流转与操作不规范,资产评估市场极为混乱,导致我国的国有森林资源在大量流失。现有的资产评估机构尚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需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理论与实践的改革依然任重道远,还需相关人士进行更深一步的探究。

参考文献

[1] 郭超,用材林林木资产评估决策支持系统的研制[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 郭保香,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发展历程、问题及对策研究[J].林业经济,(8):86-89.

[3] 朱龙章,刘少雄,刘尔平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0(24):204-206.

[4] 孙晶波,李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理论、方法在实践中的探索[J]北京:林业科技情报,(2):23-26.

[5] 刘豪,沈茂斌.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实证分析[J].林业调查规划,,34(6):89-92.

[6] 蓝金萱,叶绍明.国内外森林资产评估研究现状及对策探讨[J].林业经济,2010(7):117-120.

篇15: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

(一)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及备查文件

1.资产评估报告书封面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资产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资产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提交日期等。有服务商标的,评估机构可以在报告封面载明其图形标志。

2.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的基本内容

每份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正文之前应有表达该报告书关键内容的摘要,用来让各有关方面了解该评估报告书的主要信息。该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和署明提交日期。该摘要还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提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提醒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

3.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的基本内容

(1)首部。评估报告书正文的首部应包括标题和报告书序号,标题应含有“XXX(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

(2)序言。报告书正文的序言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报告书正文的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的情况。当委托方和占有方相同时,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也要写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无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应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当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时,还须逐一介绍。

(4)评估目的。报告书正文的评估目的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并简要准确地说明该经济行为是否经过批准。若已获批准,应将批准文件的名称、批准单位、批准日期及文号写出。

(5)评估范围和对象。这部分应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其类型,并列出评估前的账面金额。评估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资产类型。

(6)评估基准日。这部分应写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和成立条件,揭示确定基准日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另外,还应对采用非基准日价格标准作出说明。评估基准日应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由委托方确定,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7)评估原则。应在这部分中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和本次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对所遵循的特殊原则也应作适当阐述。

(8)评估依据。应在这部分中列示评估依据,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对评估中采用的特殊依据应作相应的披露。

(9)评估方法。应在这部分中说明评估过程所选择、使用的评估方法和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对某项资产评估采用一种以上评估方法的还应说明原因并说明该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对所选择特殊评估方法的,也应介绍其原理及适用范围。

(10)评估过程。这部分应反映评估机构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的全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过程中确定评估目的、对象及范围,基准日和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资产清查中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搜集准备资料、检查与验证过程;评估估算中的现场检测与鉴定、评估方法选择、市场调查与分析过程;评估汇总中的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报告与说明、内部复核过程,以及提交评估报告等过程。

(11)评估结论。这部分是报告正文的重要部分,应使用表述性文字完整地叙述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发表的结论,对资产、负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进行表述,还应单独列示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

(12)特殊事项说明。在这部分中应说明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也应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提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在这部分中,应揭示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以及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使用范围和有效期。这部分应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并写明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和评估结果的有效使用期限。还应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依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主管部门审查使用,并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在这部分中,应写明评估报告书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日期。评估报告书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三个月内提出。

(16)尾部。这部分应写明出具评估报告书的机构名称并加盖公章,还要由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和至少两名负责评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盖章。

4.备查文件的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附报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三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篇16: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

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标题及文号;

(二)声明;

(三)摘要;

(四)正文;

(五)附件。

第十三条 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第十四条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

第十五条 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九)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日;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第十六条 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委托方、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资产评估报告书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2】

1)对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价值意见。

2)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受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

3)对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是管理部门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

4)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

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的各项经营决策是否可行,必须看这一决策是否有利于增加企业价值。

企业价值评估可以用于投资分析、战略分析和以价值为基础的.管理;可以帮助经理人员更好地了解公司的优势和劣势。

我国现阶段会计指标体系不能有效地衡量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会计指标基础上的财务业绩并不等于公司的实际价值。

企业通过账面价值的核算,常常无法对其自身经过长期开发研究、日积月累的宝贵财富——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确认。

无形资产涵盖了技术、管理、企业、人才等,像曾经只是家庭作坊的泰山体育产业集团200多种产品入选北京奥运会,成为奥运史是最大的供应商;浙江罗蒙集团以商标权质押,成功贷款7.8亿元。

这些都不是能够在会计信息上很好的反应的企业价值。

我们知道,人力资本是今后企业发展的关键,企业价值评估帮助企业对这些现阶段会计信息无法反应的信息予以关注,并进行正确的处理,提高企业价值的准确性。

企业从财务方面研究人力资本问题,能为企业财务管理管理实践提供全面指导。

重视以企业价值最大化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能使企业理财人员通过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了解企业的真实价值,做出科学的投资与融资决策,不断提高企业价值,增加所有者财富。

资产评估报告编写基本要求【3】

(1)内容客观真实

客观是真实、准确的前提,也是资产评估报告的生命所在。

内容客观主要是对评估人和撰稿者思想品质、政策水平、职业和道德修养的要求。

在评估中因舞弊或玩忽职守造成评估结果不实的,将由国家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必要的处罚。

同时,内容客观也是对评估报告写作技法上的要求。

对评估过程,尤其是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交代周全,引用的资料合理可靠,都能显示报告的客观性,从而增强社会对报告的信赖程度。

(2)合理安排结构

篇章是按照说明——结论还是结论——说明的次序安排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按方法——说明——原则——根据的次序安排结构,则是明显的逻辑混乱。

报告的正文一般不宜写长,拟随正文附件详细展示的内容就不宜在正文中专门安排篇幅。

有些报告为了增强客观性,需要详细叙述评估过程的某个环节或希望展示运用某种评估方法建立的评估模型,这些都以作为附件处理为好。

还有些报告习惯于把尾部位置安排在正文的左下角,这在篇章的形式上也是不合理的。

(3)有根有据

正文既要简练,又要交代周详。

这就是一对矛盾,解决矛盾的方法一是要抓准重点,非重点问题无需周详;二是语言上必须精炼。

(4)注意评估过程的合法性

包括所持的原则依据,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与规定的评估范围是否一致等内容。

对评估机构的合法性必须在附件中加以交代,评估人员的合法性则应在尾部以注明职务、职称的形式加以交代。

(5)评估方法的科学性

评估结果是否真实可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采用的评估方法是否科学。

评估方法主要有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等,应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用途加以选用。

允许在一项评估中对不同种类的标的物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但是,究竟在评估某一标的物时具体采用哪一种方法,则必须加以交代,以显示其科学性。

(6)全面考虑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

资产的价值受市场、时间、政治、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评估时应针对不同的评估对象和环境条件,将可能影响被评估对象价值的诸种因素考虑周全,然后修正出确切的评估结论。

撰写报告时应对各种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均予考虑。

但却未加以反映或反映得不周详,则是写作中的失误。

如果模糊不清、存有歧义,则有可能发生误导。

因此,要善于采用定义法、限定法对有关概念加以明确。

篇17:资产评估报告内容与格式

评估说明

一、撰写评估说明的基本要求

二、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

三、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四、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五、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六、评估依据的说明

七、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

八、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

九、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篇18:资产评估报告内容与格式

资产评估明细表

一、概述

二、资产评估明细表样表

总则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三、本规定所称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和格式是指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开展资产评估活动后,按照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要求,向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和委托方出具的涉及该评估项目的评估过程、方法、结论、说明及各类备查文件等内容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及编制格式;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资产评估报告书范本

一、概述

(一)进行资产评估必须按本规定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委托方和提请财产评估主管机关确认批复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二)评估报告书包含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2.评估报告书摘要;

3.评估报告书正文;

4.备查文件;

5.评估报告书装订。

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一)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

2.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该编号需注明年度及报告书序号);

3.资产评估机构全称;

4.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5.评估报告封面可载明评估机构的服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估报告的目录在评估报告书的封二上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三)评估报告须按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分册装订(注明评估报告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分别打印该册目录。

三、评估报告书摘要

(一)评估机构应以较少的篇幅,将评估报告书中的关键内容摘要并刊印在评估报告书正文之前,以便使各有关方了解该评估报告书提供的主要信息,方便企业在注册等情况下的使用;

(二)“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按评估报告的统一格式要求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并署明提交日期;

(三)“摘要”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揭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四、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一)评估报告书正文应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撰写:

1.首部;

2.绪言;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与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二)首部

1.标题。标题应简练清晰,含有“××××(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位置居中偏上;

2.报告书序号。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公文种类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估报告书正式报告应用“评报”,评估报告书预报告应用“评预报”)、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第18号,位置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委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一般应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式:

篇19:资产评估报告书格式要求

资产评估报告书格式要求

资产评估报告是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关于项目评估过程及其结果等基本情况的具有公证性的工作报告,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以下是资产评估报告书格式要求

一、概述

(一)进行资产评估必须按本规定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委托方和提请财产评估主管机关确认批复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二)评估报告书包含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2.评估报告书摘要;

3.评估报告书正文;

4.备查文件;

5.评估报告书装订。

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一)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

2.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该编号需注明年度及报告书序号);

3.资产评估机构全称;

4.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5.评估报告封面可载明评估机构的业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估报告的目录在评估报告书的封面后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三)评估报告须按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分册装订(注明评估报告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分别打印该册目录。

三、评估报告书摘要

(一)评估机构应以较少的篇幅,将评估报告书中的关键内容摘要并刊印在评估报告书正文之前,以便使各有关方了解该评估报告书提供的主要信息,方便企业在注册等情况下的使用;

(二)“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按评估报告的统一格式要求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并署明提交日期;

(三)“摘要”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揭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

四、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一)评估报告书正文应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撰写:

1.首部;

2.绪言;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与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二)首部

1.标题。标题应简练清晰,含有“××××(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位置居中偏上;

2.报告书序号。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公文种类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估报告书正式报告应用“评报”,评估报告书预报告应用“评预报”)、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1998)第18号,位置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委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一般应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式:

“××(评估机构)接受××××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

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1.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两者合一的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的情况,主要包括:

(1)名称、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历史情况简介;

(2)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行业、地域的特点与地位,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策。

2.须写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如无隶属或经济关系,则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

3.如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须逐一介绍。

(五)评估目的

1.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

2.须简要、准确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已获批准,则应写明已获得的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含批>名称、批准单位名称、确立日期及文号。

(六)评估范围和对象

1.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前的账面金额及资产类型;

2.如纳入评估的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的主要资产类型;

3.须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说明原因。

(七)评估基准日

1.写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式样为: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年××月××日;

2.写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或成立的条件;

3.须对确定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影响程度作出明确揭示;

4.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如不是则说明原因;

5.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由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商委托方确立,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篇20:资产评估报告书格式要求

资产评估报告书格式要求

(一)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及备查文件

1.资产评估报告书封面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资产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资产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提交日期等。有服务商标的,评估机构可以在报告封面载明其图形标志。

2.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的基本内容

每份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正文之前应有表达该报告书关键内容的摘要,用来让各有关方面了解该评估报告书的主要信息。该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和署明提交日期。该摘要还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提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提醒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

3.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的基本内容

(1)首部。评估报告书正文的首部应包括标题和报告书序号,标题应含有“XXX(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

(2)序言。报告书正文的序言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报告书正文的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的情况。当委托方和占有方相同时,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也要写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无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应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当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时,还须逐一介绍。

(4)评估目的。报告书正文的评估目的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并简要准确地说明该经济行为是否经过批准。若已获批准,应将批准文件的名称、批准单位、批准日期及文号写出。

(5)评估范围和对象。这部分应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其类型,并列出评估前的账面金额。评估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资产类型。

(6)评估基准日。这部分应写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和成立条件,揭示确定基准日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另外,还应对采用非基准日价格标准作出说明。评估基准日应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由委托方确定,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7)评估原则。应在这部分中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和本次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对所遵循的特殊原则也应作适当阐述。

(8)评估依据。应在这部分中列示评估依据,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对评估中采用的特殊依据应作相应的披露。

()评估方法。应在这部分中说明评估过程所选择、使用的评估方法和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对某项资产评估采用一种以上评估方法的还应说明原因并说明该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对所选择特殊评估方法的,也应介绍其原理及适用范围。

(10)评估过程。这部分应反映评估机构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的全过 程。包括接受委托过程中确定评估目的、对象及范围,基准日和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资产 清查中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搜集准备资料、检查与验证过程;评估估算中的现场检测与鉴 定、评估方法选择、市场调查与分析过程;评估汇总中的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报 告与说明、内部复核过程,以及提交评估报告等过程。

(11)评估结论。这部分是报告正文的重要部分,应使用表述性文字完整地叙述评估机 构对评估结果发表的结论,对资产、负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及其增减幅度进行表述,还应单独列示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

(12)特殊事项说明。在这部分中应说明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 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也应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特别事项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提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在这部分中,应揭示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以及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说明发生在评估 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使用范围和有效期。这部分应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并写明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和评估结果的有效 使用期限。还应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依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主管部门审查使用,并申明 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在这部分中,应写明评估报告书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日期。评估报告书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三个月内提出。

(16)尾部。这部分应写明出具评估报告书的机构名称并加盖公章,还要由评估机构法 定代表人和至少两名负责评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盖章。

4.备查文件的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附报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三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

(1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

(二)资产评估说明的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说明描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其评估项目的评估程序、方法、依据、参数选取 和计算过程,通过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揭示对资产评估行为和结果构成重大影响的事 项,说明评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资产评估说明也是资产评估报 告书的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序上决定着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保护着评估行为相关各方的合法 利益。

按有关规定,评估说明中所揭示的内容应同评估报告书正文所阐述的内容一致。评估机 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应保证其撰写或提供的构成评估说明各组成部分 的内容真实完整,未作虚假陈述,也未遗漏重大事项。

资产评估说明应按以下顺序进行撰写和制作:

1.“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的基本内容

评估说明封面应载明该评估项目名称、评估报告书的编号、评估机构名称、评估报告书 提出日期,若需分册装订的评估说明,应在封面上注明共几册及该册的序号。

2.“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的基本内容

这部分应声明评估报告仅供资产管理部门、介绍主管部门、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在审查资 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3.“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基本内容

这部分是由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共同撰写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这部 分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②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③关 于评估范围的说明;④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⑤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⑥资 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⑦列示资产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资料清单。

4.“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的基本内容

这部分主要用来说明评估方对委托评估的企业所占有的资产和与评估相关的负债进行清 查核实的有关情况及清查结论。这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资产清查核实的内容;②实物资 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③影响资产清查的事项;④资产清查核实的过程与方法;⑤资产清查 结论;⑥资产清查调整说明。

5.“评估依据说明”的基本内容

评估依据说明主要用来说明进行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 据和取价依据。具体包括:①主要法律法规;②经济行为文件;③重大合同协议及产权证明 文件;④采用的取价标准;⑤参考资料及其他。

6.“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基本内容

这部分主要用来说明对资产进行评定估算过程的解释,反映评估中选定的评估方法和采 用的技术思路及实施的评估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流动资产评估说明;②长期投资评估说明;③机器设备评估说明;④房屋建筑物评估说明;⑤在建工程评估说明;⑥土地使用 权评估说明;⑦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评估说明;⑧负债评估说明。

7.“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基本内容

这部分主要说明运用收益法对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来验证资产评估结果的有关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收益法的应用简介;②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③企业的经营优势;④企 业的经营计划;⑤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⑥评估依据;⑦企业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和长期投资收益预测;⑧折现率的选取和评估值的计算过程;⑨评估结论。

8.“评估结论及其分析”的基本内容

这部分主要总体概括说明评估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评估结论;②评估结果与调整后账面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③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④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⑤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说明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⑥评估结论的效力、使用范围与有效期。

(三)资产评估明细表的基本内容

1.资产评估明细表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明细表是反映被评估资产评估前后的资产负债明细情况的表格。它是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组成部分,也是资产评估结果得到认可、评估目的的经济行为实现后作为调整账目的主要依据之一。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资产及其负债的名称、发生日期、账面价值、评估价值等;②反映资产及其负债特征的项目;③反映评估增减值情况的栏目和备注栏目;④ 反映被评估资产会计科目名称、资产占有单位、评估基准日、表号、金额单位、页码内容的资产评估明细表表头;⑤写明清查人员、评估人员的表尾。评估明细表应逐级汇总。资产评估明细表一般应按会计科目顺序排列装订。

2.资产评估明细表样表包括的几个层次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各项资产清查评估汇总表及各项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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