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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混购销合同

2022-12-28 08:33:1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一口柠檬鸭”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商混购销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商混购销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商混购销合同

篇1:商混购销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供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证甲方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3)国家标准以及相关地方管理规定等,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榆林市开发区商业步行街A标段

2、建设单位:榆林市普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3、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工程特点:全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约22万平方米。地下两层,多层商业、高层写字楼、高层住宅楼综合开发

5、工程地点:榆林市开发区阳光广场西侧

二、商品混凝土单价及要求:

三、商品混凝土质量、技术要求:

1、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采用卵石、碎石应符合GB/T14865-。采用砂应符合GB/T14864-2001。

(2)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3)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执行标准

(1)《预拌混凝土》GB14902-;

(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5)《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081;

(6)现行国家关于商砼强制性标准;

(7)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及当地管理规定。

四、供货方式、质量的验收: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有:

(1)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

(2)水泥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3)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砂石料的检测报告;

(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报告等;

2、乙方负责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且费用与运输风险均由乙方自负。

(1)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供应商品混凝土,应保持混凝土的连续性,保证施工的技术要求。

(2)乙方应保证落塌度符合要求,若需方在工地发现落差度过大或过小,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

(3)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对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抗渗等级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4)商品混凝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 “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发货单等有关资料四份交甲方存档。

(5)交货地点混凝土的试验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其试验结果作为乙方出具技术试验资料的组成部分。每工作班次,取样次数及试块组数应满足规范及现场要求。乙方负责按规范提供全套预拌砼相关技术资料。

(9)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现行的《预拌混凝土》(GB/T14092-2003)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注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乙方的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10)在发货数量上,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若发现乙方发货单与实际数量不符,一经查实,每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元。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

(11)甲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应在12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会同工程监理、质量监督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交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注不及或振捣、养护不当、过早拆模等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预拌混凝土质量验收:

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公司现场取样,经标准的养护的检验式样的试压结果,是判断商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依据。

五、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价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注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扣除混凝土中的钢筋所占的体积、含损耗2%)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注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关工程变更。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发货单载明并经甲方确认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付款方式:

(1)工程正负零以下部分,乙方累计送货款每达到肆佰万后,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的80%。在正负零结束时,未达到肆佰万部分货款按80%支付。剩余20%的款项至项目全部封顶后一个月内付清。

(2)工程正负零以上部分,按月支付80%已送货款。即每月25日乙方向加甲方申报工程已浇筑部分图纸的混凝土预算量,甲方于次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已送混凝土款的80%。剩余款至项目全部封顶后一个月内付清。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浇筑混凝土的必要条件,施工地点如需通行证出入时,甲方应负责给乙方砼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施工地点如果需要临时占道,甲方还应负责为乙方办理相关占道证等证明。

(2)指派专人验收送达现场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质量及随车签证“发货单”。

(3)给乙方借结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一套,以便办理结算,并提供查看建筑施工图的便利;安排专人及时配合乙方预算员办理结算。

(4)应于12小时前将混凝土需求信息(等级、部位、楼层、轴线、时间、数量、技术要求等)报给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安排。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送货时间、数量等,保证商品混凝土及时,连续供应,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由于乙方的原因,没有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浇筑砼,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砼的浇筑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半个小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2000元;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按国标、规范要求做好商品砼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资料。

(5)供货期间由于乙方操作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如甲方对外承担了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直接从应付款中扣除。

(6)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甲方及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管理。并于合同签订后提供指派专人、调度名单及联系电话。

(7)乙方应提前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车泵及相应配件送达甲方现场,并负责铺设管道。

(8)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砼浇筑需要,若出现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更换砼厂家,同时所有剩余款,待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于乙方。

(9)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乙方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不允许乙方在工地现场及其周围清理罐车,否则造成的污染、罚款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保证混凝土颜色一致,乙方应使用同一种水泥和外加剂,变更水泥或外加剂,须经甲方及监理公司书面同意。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款,按日向乙方承担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应付款的1%。

2、除去乙方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其他情形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已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当予以赔偿。

八、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双方一致同意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应以保证现场施工为准则。 乙方若因争议影响施工,则视为其违约,并承担全部损失。

3、如果在合同执行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争议、延误工期或乙方有其他违约情形等,甲方均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商品混凝土的供应的部位及日期,由甲方自主决定。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7、后附《商品混凝土供应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此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商混购销合同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质量标准按国家或部颁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执行。

2、必须保证混凝土强度合格。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保证交付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在质量、规格和性能方面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2、产品的检验与验收,甲方在施工现场做混凝土试块进行检验。

3、乙方每次供货至现场时,应向甲方交付该批次成套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证明。

第四条 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无 第五条 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无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供货期限: 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随时将货物运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一直到甲方施工结束时为止。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的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将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卸货。

第八条 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条件

货物所有权自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验收后转移。

第九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验收标准:按照乙方产品样本及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按供、需双方书面确认的产品技术条款的标准执行。

2、货到交货地点后,双方对货物的型号、数量进行共同验收。甲方若对产品验收有异议的,应在货到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3、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的,供、需双方应另行书面约定交货日期,对异议部分产品由乙方负责调整或更换。

第十条 产品验收异议时间及方法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3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第十一条 双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交货时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使用者,按质论价。甲方拒绝使用或不能使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并承担费用。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导致的迟延交货,每迟延一日应按延期交货金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二) 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提前与乙方协商。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本合同共一式 贰 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商混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技术标准、质量验收、计量方法

1、产品名称为:

SMA-13改性玄武岩(骨料采用南京玄武岩)、AC-20石灰石沥青混凝土、AC-25石灰石沥青混凝土 乳化沥青碎石封层。

2、产品技术标准如下:

2、1各种沥青混合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xx)要求,在生产现场和施工现场抽取样品,送业主指定的检测公司检测,七日内确认结算,甲方凭检测报告认可。

2、2乳化沥青碎石封层在施工过程中由业主现场代表、甲方现场代表,工程监理签字认可。

2、3各层沥青混凝土材料送至现场时均要求满足昭山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材料招标时的各项参数要求。(若未能满足国家规范范围要求的一律无条件退场)

3、计量方法: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变更、按照实际吨位进行结算。

二、合同单价与结算方式

承包人与发包人的结算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单价包干的形式,确定单价如下:

1、主道16cm厚(底、中层设计为重交沥青,面层设计为SMA

改性沥青,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其它以业主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为准)沥青砼材料单价为:一公分乳化沥青封层为10元/㎡;七公分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370元/吨;五公分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380元/吨;四公分 SMA改性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骨料采用南京玄武岩725元/吨。(以上价格为货物按附表要求,到昭山三标现场的价格)。

2、透层、粘层油由丙方在工程计量结算。

3、以上单价税金由甲方负责支付。

三、付款方式

1、在乙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业主申请沥青砼总金额的30%备料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备料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始供货。

2、沥青料供料每达到一万吨(以磅单为准)结算一次,七日内甲方按照实际应付款项的80%支付给乙方;

3、本合同范围供料完成一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5% ,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内支付给乙方。

四、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暂定20xx年月日

竣工日期:暂定20xx年月日

总有效工期 天,甲方必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在甲方按合同约定完成付款和根据国家规范所限定的气候条件科学施工前提下,最终以满足甲方和业主进度计划要求为总原则。

五、双方责任

1、工期延误:如因乙方原因(人力不可抗因素除外)未按节点工期完成各分段工程,超过15日以上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承担每天壹万元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见证方原因除外),逾期半年以上,则由丙方负责支付。超过15日以上的,每延误一天承担每天壹万元的违约金。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本合同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补充协议和施工技术指标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样适用于争议解决条款。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依法向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由下述各方签署。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讨论,各方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均无异议。

发包人(公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承包人(公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见证方(公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篇4:商混合同

建设单位:

需货方单位:

供货方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使用混凝土具体情况,经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需货方单位)与 (供货方单位)协商签定本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供需要求

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监理单位

4建设面积:

5结构层数:

6交货地点:

7工程子项:

8运输方式:

9原材料供应:

10 合同签约地:

第二条:需方单位对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商品混凝土结算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结算价格:

1、各种标号商品混凝土价格以供货当月《 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商品混凝土价格为基 准点,现金下浮23元,承兑下浮22元(含运输费用到需方指定地点的固定价格)构成商品混凝土的结算价格;

2、细石混凝土按同标号商品混凝土价格结算;

3、商品混凝土添加剂除微膨胀剂加10元/m3,其他商品混凝土添加剂供货方免费提供(纤维添加剂除外);

二、付款方式:

1、现金支付:供货方供货满一个月为一个结算单位,供需双方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核对无异议后,供需双方办理商品混凝土结算,供货方提供当月结算全额发票和80%的收款收据,需货方收到发票和收款收据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供货方80%的货款,其余20%货款待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需货方在三个月无息支付给供货方。

2、六月期承兑汇票支付:供货方供货满一个月为一个结算单位,供需双方以现场实际验收 数量为准,核对无异议后,供需双方办理商品混凝土结算,供货方提供当月结算全额发票和80%的收款收据,需货方收到发票和收款收据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供货方80%的六月期承兑汇票,其余20%六月期承兑汇票待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需货方在三个月无息支付给供货方。

第四条:计量与结算方式

1、供货方供应的商品混凝土数量以运输到施工现场每车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2、每次工段的最后补方,需货方施工员通知供货方补方数量,对已运到工地的补方混凝土方量有否用完(补方数量不超出需货方所报的补方数量),交货单需货方均应签收。需货方收货人员验收无误签字后的交货单作为结算的依据,并每月汇总供货量,经双方核对确认。

3、需货方所报需用计划最少方量为1立方米。即:需货方所报需用计划大于等于1立方米,供货方都应按时送到需货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发票及收款收据:

1、供货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以供货方名称所开具的国家税网可查询到的`正规有效发票,发 票抬头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2、供货方在收款前,要向需货方提供二票制的全额发票和收款收据。

第六条:双方职责

一、需货方职责

1、保证施工场地通水、通电、道路畅通和照明良好;水电费用需货方负责;

2、负责混凝土施工期间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的条件;

3、合理制定施工计划,提前六小时书面或电话通知供货方供应时间,并说明所需混凝土强 度等级、数量、浇注部位及其他相关要求;

4、安全专人在生产期间负责施工,协调好供货方商品混凝土供应地点的供料;

5、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应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不得擅自在混凝土里面加水或添 加其它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需货方负责;

6、对合同的混凝土工程的浇注质量及养护质量负责(自运、自泵者,还应对自运、自泵过 程负责);

7、若需货方认为供货方所供应的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供货方,经 双方现场核实以书面方式确认后共同商定处理措施;

二、供货方职责

1、按需货方混凝土浇筑通知(书面或电话)要求积极组织生产,确保混凝土及时供应到施 工现场;

2、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要服从需货方指挥,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3、组织各种原材料,把好材料验收质量关;按现行规范要求设计本合同混凝土配合比;

4、对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质量和搅拌、运输、泵送过程中的混凝土质量负责;

5、在施工现场自觉接受需货方及监理方的质量验收;

6、按照GB14902-《预拌混凝土》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留置试件,经28天标准养护按 照52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并满足评定要求;

7、混凝土供货期间,供货方要及时向需货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8、供货方要按照需货方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将商品混凝土运输到指定地点,如果供货方 没有按照需货方要求将合格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到现场,供货方要按照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支付给需货方,累计违约时间超过2日,需货方将向第三方购买商品混凝土并签订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由此产生的混凝土价差将从供货方的混凝土货款中直接扣除,其他经济损失(停窝工费、业主的罚款等)也由供方承担,需货方有权从供货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并解除混凝土供需合同。 第七条:产品交付

1、商品混凝土的交货地点为需货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现场;

2、供货方自运到需货方的施工现场或需货方所指定的其他地点时起,商品混凝土的所有权 转移给需货方;

3、所有权移交过程中,需货方认为商品混凝土不符合合同以及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时,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退货;

4、商品混凝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在所有权转移之前由供货方承担,在商品混凝土所有权 转移之后由需货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验收

1、商品混凝土拌和物的质量验收按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有关规定验收;供需 双方均应委派专人负责;

2、混凝土强度评定:按照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规定,在施工现场由供需双方 留置交货检验试件和备用试件;经28天、60天、90天标准养护,按照50107-20xx《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统计法进行评定。满足评定要求,应视为混凝土合格,对强度不合格的混凝土应按50107-20xx《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环保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

4、抗渗、抗冻及早强等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5、若需货方认为供货方供应的混凝土有质量问题,应有双方认可的质量仲裁部门确认;

第九条:争议及违约责任

双方出现争议时及时协商解决,对双方确认的事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共同参照执行。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将提交给需货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壹式陆份,正本供需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供方执壹份,需方执叁份;

2、本合同以需方第一批次混凝土浇筑通知单提交给供货方方可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

需方(章):

供方(章):

签定日期:

篇5:混泥土购销合同

甲方: (购货单位)

乙方: (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 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砖;具体型号为:

三、质量检验要求

1、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的发货时间为准。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

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

b、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

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

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时间段付款的办法进行分阶段付款。货款按人民币进行结算。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提出书面异议并出具处理意见,在验收完毕前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篇6:混泥土购销合同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亦可拒绝提货。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月 日止。

十、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泥土购销合同范文3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

(GB/T14902-)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混煤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

数量:

原 煤 产 地 :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标准时间运输,原煤购销合同范本。

四、质量标准(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鷖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鷄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标准,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标准,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标准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合同范本《原煤购销合同范本》。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标准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标准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标准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标准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标准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篇8:商混优秀合同

工程名称:供料单位:需料单位协议编号:

青 混 合 料 供 料 协 议

甲方:(买受方)  乙方:(出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技术标准、计量方法

1、产品名称为:

沥青混合料(由乙方提供)。

2、产品技术标准如下:

2.1本项目要求采用强制间歇式拌和机拌制沥青混合料,冷料仓与热料仓数量均不得少于5个,筛网尺寸为5×5mm、11×11mm、15×15mm、22×22mm、35×35mm,应配有二次除尘设备。计量系统应准确,施工前必须进行计量系统的标定,油石比和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2.2各种沥青混合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要求。

2.3要求运料车的车厢底板涂薄层隔离层或防粘剂(一般采用洗衣粉溶液),运料车应采用帆布蓬覆盖严密,并且覆盖物四周应固定,防止其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被风吹动。

2.4 施工前须进行生产配合比设计,施工期间每天应进行沥青混合料抽检试验。

3、计量方法:产品计量由双方利用乙方场地磅进行计量,甲方可指派材料员负责监磅、核实数量并签字验收认可,料到工地后由甲

方工地人员负责签收,结算数量以榜单数量为准。

二、产品种类、价格及数量

(1)沥青混合料AC-25 元/吨  (SBS改性沥青重交沥青) 总量吨

(2)沥青混合料AC-20 元/吨(SBS改性沥青重交沥青) 总量吨

(3)沥青混合料AC-16 元/吨(SBS改性沥青

总量吨

(4)沥青混合料AC-13 元/吨(SBS改性沥青

总量吨

(5)沥青混合料AC-10 元/吨(SBS改性沥青

总量吨

(6)沥青混合料AC-5 元/吨 (SBS改性沥青

总量吨

(7)沥青混合料SMA-13 元/吨(SBS改性沥青

总量吨

(8)沥青混合料SMA-10 元/吨(SBS改性沥青

总量吨

(9)沥青混合料ATB-30 元/吨(SBS改性沥青

总量吨

(10)沥青混合料AM-25 元/吨(SBS改性沥青

总量吨

重交沥青) 重交沥青) 重交沥青)重交沥青) 重交沥青)  重交沥青) 重交沥青)  重交沥青)

(11)沥青混合料AM-20 元/吨(SBS改性沥青重交沥青) 总量吨

(12)彩色沥青混合料AC-10 元/吨

总量吨

运费  元/吨

以上各种沥青混合料总计吨,

预计金额(大写)元(小写) 元  此价格到 6月30日为止。

三、付款方式

按甲方付款金额发料。

四、工期要求

按甲方要求施工工期供料。

五、运输方式:

1、甲方委托甲方签订运输合同,乙方代收运输费。

2、甲方指定运输目的地,甲方配合做好运输协调工作。

六、双方责任:

1、乙方应及时调配各种原材料以保证沥青混合料的及时供应,在施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配合甲方施工,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沥青混合料并提供相关乙方提供的材料报告等资料。

2、在施工条件不允许情况下(下雨、下雪、气温低于15℃,晚间施工等),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暂缓供料建议,如甲方不接受乙方方的建议执意施工后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予承

担任何责任。

3、甲方在施工期间,如发现沥青混合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应停止用,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如甲方发现问题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继续使用,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必须保证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货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相关服务。

5、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6、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的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双方同意。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

篇9:商混优秀合同

工程名称: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昭山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片区道路工程第二标项目经理部

(昭山大道一标)

供料单位: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坪塘分公司

需料单位  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协议编号: 0927

甲方:(买受方) 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昭山示范区基础设施建

设片区道路工程第二标项目经理部 (昭山大道一标)乙方:(出卖方)  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坪塘分公司

丙方:(见证方)  湖南昭山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本着公平公

正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技术标准、质量验收、计量方法

1、产品名称为:

SMA-13改性玄武岩(骨料采用南京玄武岩)、

AC-20石灰石沥青混凝土、

AC-25石灰石沥青混凝土 、

乳化沥青碎石封层。

2、产品技术标准如下:

2.1各种沥青混合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

规范》(JTG F40-2004)要求,在生产现场和施工现场抽取样品,送

业主指定的检测公司检测,七日内确认结算,甲方凭检测报告认可。

2.2乳化沥青碎石封层在施工过程中由业主现场代表、甲方现场

代表,工程监理签字认可。

2.3各层沥青混凝土材料送至现场时均要求满足昭山经济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材料招标时的各项参数要求。(若未能满足国家规范范围要求的一律无条件退场)

3、计量方法: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变更、按照实际吨位进行结算。

二、合同单价与结算方式

承包人与发包人的结算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单价包干的形式,确定单价如下:

1、主道16cm厚(底、中层设计为重交沥青,面层设计为SMA

改性沥青,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其它以业主方提供

的设计图纸为准)沥青砼材料单价为:一公分乳化沥青

封层为10元/㎡;七公分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370元/吨;五公分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380

元/吨;四公分  SMA改性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

骨料采用南京玄武岩725元/吨。(以上价格为货物按附

表要求,到昭山三标现场的价格)。

2、透层、粘层油由丙方在工程计量结算。

3、以上单价税金由甲方负责支付。

三、付款方式

1、在乙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业主申请沥青砼总金额的30%备料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备料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始供货。

2、沥青料供料每达到一万吨(以磅单为准)结算一次,七日内

甲方按照实际应付款项的80%支付给乙方;

3、本合同范围供料完成一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5% ,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内支付给乙方。

四、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暂定月日

竣工日期:暂定20月日

总有效工期  天,甲方必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在甲方按合同约定完成付款和根据国家规范所限定的气候条件科学施工前提下,最终以满足甲方和业主进度计划要求为总原则。

五、双方责任

1、工期延误:如因乙方原因(人力不可抗因素除外)未按节点工期完成各分段工程,超过15日以上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承担每天壹万元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见证方原因除外),逾期半年以上,则由丙方负责支付。超过15日以上的,每延误一天承担每天壹万元的违约金。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本合同三方协

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补充协议和施工技术指标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样适用于争议解决条款。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依法向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由下述各方签署。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讨论,各方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均无异议。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见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篇10:商混站管理制度

供应商管理制度 推荐度:经销商管理制度 推荐度:代理商管理制度 推荐度:电商考勤管理制度 推荐度:电商仓库管理制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商混站管理制度

为保证项目部混凝土施工持续有效地进行,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明确项目部、商混拌合站和砼使用单位三方的工作职责,减少混凝土供需之间的矛盾,确保混凝土及时有序的供应,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商品混凝土拌合站管理制度:

一、混凝土原材料管理办法

1、项目部根据质量控制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合格商混供方,商混供方不得采购无准用证的原材料。项目物资部建立并保存合格原材料供方的档案;采购合同应经审批,以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规定要求;商混供应方应严格按照原材料质量标准均衡组织进货。

2、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商混供应方必须按批验收质量证明材料,拒收质量证明材料不全的原材料。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按照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按批取样、检验,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不得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商混供应方应对进场材料实施分类管理。

3、商混供应方和原材料生产供应单位必须在材料进场时共同取样封存,封存的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条应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样品由商混供应方和所供材料生产方的管理代表或生产方书面委托的人员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封存。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破损或揭换。封存样存放时间:水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砂石料不少于5天,粉煤灰、矿粉不少于7天,外加剂不少于10天。

4、原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或贮存,并标有醒目的标志,避免混杂。

(1)水泥筒仓必须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水泥生产企业、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等,不同生产企业或不同品种的水泥严禁混仓。对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并按检验结果使用。水泥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

(2)掺合料必须设置专用筒仓,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品种和等级,不同品种的掺合料严禁混仓。掺合料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

(3)砂、石必须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有防止混用的措施或设施。堆场应采用硬地坪,有可靠排水措施。应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品种和规格。

(4)外加剂必须按不同生产企业、品种分别存放,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外加剂生产企业、品种等。对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外加剂,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并按检验结果使用。液体外加剂更换生产企业或品种时,应对储存容器进行清洗。

5、商混供应方应根据原材料准备的难易程度,在能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保持合理的原材料贮存量。若商混供应方要对原材料进行更换,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物资部,会同实验室对更换原材料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更换原材料。

二、商品混凝土级配管理

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必须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和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商品混凝土供应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物资部会同实验室,对混凝土配合比重新进行设计:

(1)原材料的产地或品种有显著变化时;

(2)生产大方量混凝土时;

(3)根据统计资料反映的信息,混凝土质量出现异常时;

(4)该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间断半年以上时。

2、商混站生产用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过试验室试配,并有试配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且报备项目物资及试验部门进行整理归档。商混供应方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混凝土配合比及相关资料,其中可包括以下内容:

(1)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C15、C20、C30、C40、C50及各种水下标号的混凝土;

(2)不同坍落度(mm):120、150、180;

(3)不同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

(4)不同集料粒径或细度模数,如碎石(毫米):5~16、5~25、5~31.5、5~40,砂:2.3~2.6、2.6~3.0;

(五)不同外加剂品种:如普通外加剂、高效外加剂等。

3、商品混凝土配合比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混凝土质量的动态信息,以及原材料的变化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物资及试验部门,考察确定情况之后,及时调整,并做好记录,报备项目物资及试验部门新的混凝土配合比整理归档。

4、拌制混凝土必须严格执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有关要求。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应包括生产日期、工程名称、混凝土强度、坍落度、混凝土配合比编号、原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配合比和每立方米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实际用量等内容。

5、商混站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变化需要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物资及试验部门,会同专人负责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签发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做好记录,报备项目物资及试验部门整理归档。

三、商品混凝土计量管理办法

1、混凝土计量、搅拌、坍落度抽检记录应齐全,且及时报备项目物资及试验部门整理归档。应包括日期、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编号、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每盘混凝土用原材料秤量的标准值、实际数量、偏差、搅拌时间、坍落度。

2、商品混凝土的供应量以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浇筑的实体混凝土数量为准,项目有权随时以过磅方式对任一车混凝土进行抽检。每方混凝土的.重量以配合比资料数据为准,允许有±2%的误差。若超过所规定的误差范围,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商品混凝土供应方承担。

3.拌制混凝土所用各种原材料的实际秤量应逐盘记录,报备项目物资及试验部门整理归档。

4、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四、商混站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1、预拌混凝土生产的主要设备必须符合《混凝土搅拌机技术条件》和《混凝土搅拌站(楼)技术条件》的规定。

2、商混站应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及管理台账。

3、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由法定计量部门定期检定(或校准),当计量器具经过中修、大修或搬迁后应重新检定,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备项目物资及试验部门。

4、计量器具应按下列规定由项目计量部门进行静态计量校验,并做好记录以书面形式报备项目物资及试验部门。

(1)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停产1个月以上(含1个月),重新生产前;

(3)生产大方量混凝土前;

(4)发生异常情况时。

静态计量校验的加荷值应与实际生产情况相符,加荷应分级进行,分级数量不少于5级。

当静态校验结果超出法定计量部门检定误差范围时,必须找出原因,并由法定计量部门重新检定,并做好记录以书面形式报备项目物资及试验部门。

5、项目物资及试验部门应加强对计量器具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整理归档。

6、商混站每一工作班秤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并做好记录。

五、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

1、混凝土的取样、试件制作、养护和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500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 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偏差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预拌混凝土》(GB 14902)的规定。

4、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等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的规定,其检验频率按合同规定执行。

5、检验后的试件(混凝土、水泥)应保留三天后方可处理。

六、商品混凝土供应流程

1、项目现场技术员于混凝土使用前4小时填写《混凝土需用计划单》或发送短信电话确定传达于商混站,商混站在计划供混凝土时间前3小时以同种方式回复确认按计划供应混凝土。

2、如项目施工现场变更需用混凝土时间,需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或短息通知电话确定告知商混站,商混站采取同种方式回复。

3、商混站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将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因商混站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供应或中断混凝土供应时,所造成项目施工损失由商混站承担。

4、项目施工现场在灌注临近结束最后两车前向商混站电话通知剩余实际需用方量。

5、商混站负责办理混凝土的运输、装卸等手续直至交到项目指定的施工现场。商混站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行人员进出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6、商混站每车混凝土到达现场须提供混凝土一式三份供应单,由现场技术员签字确认,自留一份,现场技术员一份,物资部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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