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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材销售合同

2022-10-31 08:32:5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来吃小点心”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板材销售合同,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后的板材销售合同,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板材销售合同

篇1:板材销售合同

一、需方向供方购买以下产品: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三、交货时间: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五、运输方式、到达站及保价金额和费用负担:

六、结算方式、时间、地点:

七、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篇2:板材销售合同

供方: 签订地点:广州市萝岗区

需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情况

//准执行。/。

第二条 (一)货物交付地点:

(二)货物交付条件及日期:款到发货/先发货后付款/收到预付款发货,需方凭供方发出的提货单提取货物,供方发出《提货单》前,需方应书面通知供方其指定收货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车牌号、船名等。需方在提货单记载的交货日期内提取货物。

(三)货物运输: 供方负责送货至货物交付地点,供方承担运杂费、保险费、装卸吊装费及保管费等与运输有关的费用。/需方在货物交付地点自提,需方承担运杂费、保险费、装卸吊装费及保管费等与运输有关的费用。

(四)货物交付给需方或第一承运人后,货物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转由需方承担。货物交付以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提货人、第一承运人在提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签收为标志。

(五)货物的所有权自需方付清货款时起转移,在分批付款过程中,每批次货物所有权自需方付清该批货物时转移;如需方未付清货款而货物已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仍属于供方所有,但货物风险由需方承担。

第三条 货物验收

(一)数量确认:需方提取货物时按:抄码/ 过磅/理计确认接收货物数量。由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提货人或第一承运人在提货单中签字或盖章确认。磅差允许± ‰以内,磅差超过该范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质量检验:双方按本合同第一条(三)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需方在货物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需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需方已认可货物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

第四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一) 付款期限:款到发货,需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 日内付清全部货款/需方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先发货后付款,需方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付清货款。/需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 内按货款总额的 %支付预付款人民币 元,剩余货款在收货后 日内付清。

(二)付款方式:现金划帐/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因此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等所有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款到发货的,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逾期支付款项金额的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供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需方支付逾期支付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由需方负责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最终出售货物的货款价格和本合同约定货款价格的差额,运输、仓储、装卸、利息等损失。

/先发货后付款,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逾期支付款项金额的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退还未付款部分的货物,并要求需方支付逾期支付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因退货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最终出售货物的货款价格和本合同约定货款价格的差额,运输、仓储、装卸、利息等损失。需方拒绝退还货物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按逾期支付款项金额的 /日支付违约金,直到付清所有款项。/需方逾期支付预付款的,供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负责赔偿。需方逾期支付剩余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逾期支付款项金额的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供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需方的预付款,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由需方负责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最终出售货物的货款价格和本合同约定货款价格的差额,运输、仓储、装卸、利息等损失。

(二)需方已付清货款,但未按照《提货单》中约定的期限接收货物的,供方可要求需方承担因其逾期提货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仓储、装卸等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执 份,需方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传真签署有效。(以下无正文)

供方(签章): 需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传真: 传真: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篇3:购销板材合同

购销板材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门面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门面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结算。每月月初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

三、乙方租赁期间,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常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4:板材供货合同

需方:北京市花木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材料供货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规格数量及价款:

主要材料汇总表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方式、时间

供方应严格按照需方要求及供货时间配送石材。货物及缺补量货物由供方负责免费运输及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其费用由供方负责,如末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给予合同总价款的1%罚款。部分定制加工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负责加工,供货期另行协商。

第三条:付款条件

本合同无预付款。单价为固定综合价格,中途不得调整。自签订合同之日,第一批货需在支付预付款后十五天内到场,自第一批到货起,供货周期必须在60天内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材料到场验收合格后,第二日结算货款的80%。全部供货齐全后支付至合同额的80%。余款待全部石材维护修复完成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质量要求及标准

以甲方确认样品为准,破损负责更换,并提供现场损坏石材的修复。

第五条:货物验收交货地验收。随货带有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同时需保证石材色差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2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种: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5:板材供货合同

甲方: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

经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乙方为xx年度IT设备耗材定点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产品及相关产品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总则

1、本协议下述所指“甲方”明确定义为:xxxxxxxxxxx。乙方为本次公开招标中标供应商,本协议下述所指乙方包含签署本协议的中标供应商。

2、本协议所指期限为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3、下列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乙方中标的投标书;招标文件;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第二条:供货范围及协议价格

一、供货时间

1、乙方的中标产品为:xx年度IT设备耗材(详细产品及价格见附件)

二、供货价格

1、凡甲方采购本协议供货范围内产品,均享受乙方给予的协议供货价格。

2、协议供货价格的制定原则:

(1)乙方应提供最优惠的价格,切实让利于采购人;

(2)乙方提供的协议供货价格应低于市场价;

(3)乙方所报价格为本地市场交货价,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4)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产品的价格调整时及时以书面材料和证明材料等报送甲方物资采购中心及审计部审查确认。

3、交货时间按照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执行,并在货源紧张时享受优先供货权。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规定,必须为正品行货,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或提供以次充好的产品。

第四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提供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此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等。

第六条:供货期限及供货对象

乙方负责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xx年x月x日期间中标货物的供应,具体内容见附件的中标产品价格表。

第七条:验收

1、乙方将货物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并完善相关验收手续。

2、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在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前交纳叁仟元(3000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货款的支付

乙方所供货物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凭供货入库验收单、发票等,按月支付上月材料价款。

第十条: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3、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第十二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履行义务

1、乙方对售出商品的质量、维修、其它售后服务承诺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执行,产品价格、型号等有变动时,必须在发生变化后3日内及时向甲方提供证明和报告。

2、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无论什么理由(不可抗力除外),均不得拒绝甲方的采购行为或相应服务(超出乙方中标的范围以外的不在此列)。

3、乙方发生转让、兼并、撤消等情况变化时,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公函,在公函中须说明本协议乙方权利与义务等承继的方法或终止本合同,甲方收到乙方公函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4、乙方法人名称、经营场所、联系人等发生变更时,须以书面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向甲方备案。

5、甲方对乙方协议供货质量、价格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反馈。

6、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及时调整定点采购业务的价格或计价办法,对采购单位实施定点采购业务提供价格指导。

第十六条:违约及投诉处理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在报请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协议供货商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等处罚。此项下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甲方代表定期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履约保证金直至取消定点协议供应商资格,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2、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生采购单位投诉乙方所供产品非原装正品、质量问题、未按投标承诺在响应时间内供货等情况,经查实后,第一次将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责令改正,第二次将取消其协议供货商的资格,给予一至三年禁止进入甲方单位采购的处罚。

3、在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未按中标价格提供相关服务,随意提高价格或收取其它额外费用的,发生此类情况,经查实情况属实,将取消协议供货商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4、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不定期进行市场调查,发现乙方违反协议要求及承诺、未及时调整协议价格、未及时上报价格调整表,将取消协议供货商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5、乙方不按投标文件承诺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的产品;

6、不及时反馈型号、价格变化的。

7、不按期供货而受到甲方各科室有效投诉的

8、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协议转和让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十八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与甲方的为准。

2、本协议经乙方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肆份,乙方一份,甲方三份。

第十九条:协议修改

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协议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二十条:协议附件

包括:中标产品价格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篇6:板材供货合同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质量、环保标准。

2、乙方按甲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二、供货质量、周期及价格调整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标准:GB/T11718—《中密度纤维板》、GB18580—xx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前,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附件

1、供货价格明细表。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7:购销板材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标的物名称

规范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要求和产品包装

1、质量要求:

供方必须向需方保证供应板材平整度优良,色质均匀,无缺角的板材;

2、产品包装:

(1)有原厂包装的,按原厂包装标准;

(2)没有原厂包装的,按卖方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三、收货事项

1、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

2、本合同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LC;T/T。

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5、甲方未付齐货款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

2、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 方负责办理,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3、乙方负责在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应对设备共同验收-,乙方供应货物在数量、质量和包装上符合生产厂家的规定,则视为乙方交货完成。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天内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_______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接触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也可有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2、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五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篇8:购销板材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门面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个月。

二、本门面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结算。每月月初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

三、乙方租赁期间,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板材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规格(mm)、数量(张)。

二、交货时间:20xx年4月8日开始。

三、供货方式:每月根据需方计划分12个月交清。上述规格板材。

四、付款方式:根据需方每月计划的板材当月付款,分12个月付清,每月26日对账,30日前付清当月货款。

五、胶合板的外表允许小色差、小活结(10mm以下)。

六、胶合板的表面不得有脱胶、透胶、虫眼、表面皮开裂、凹凸等现象,不可粘纸胶带,胶合板的两面需砂光。 七、胶水:用环保胶。

八、中层杨木芯板拼接部位是错接但不能出现缝隙、空洞,要严密。 九、供方逾期不能交货(宽限两天),如超过宽限期,按不能交货的货款的每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十、供方交货数量不足的,需方仍然需要的,供方应当照补交,并按期交货。无法补办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十一、供方交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供方应负责收回和更换,因更换导致不能交货或者交货时间延期的,按不能交货或者逾期交货处理。供方未更换或者更换的.数量不足的,按交货数量不足论处。

十二、供方应负责需方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第十一条质量问题(负责胶合板的退货);

十三、需方无故拒收供方产品或者中途无故退货的,应按拒收或者退货部分产品货款总埴的15%向供方偿付违约金。另:对供方已制成的成品应按70%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十四、需方逾期付款的(宽限期6天),应按该货款总值的1%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十五、合同期限:(20xx年4月8日至20xx年4月7日本合同结束)。

十六、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名) 法定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篇10:板材产品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供货方):

乙方(代理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长期合作、诚信的原则。就有关兔宝宝牌系列产品的承接工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兔宝宝牌系列产品在的工程代理商,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授权工程产品的相关标识,允许乙方在范围内承揽工程。

二、乙方确认其有依法核准的有效经营资质及相应的合法经营场所,并向甲方提交有效的经营资质的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甲方授权乙方承揽工程的产品为兔宝宝板材系列、地板系列、木门系列、化工系列、五金系列等产品。

四、市场保证

1.为了维护规范甲方市场,预防市场中存在违规操作现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50000元的保证金,经销合同才生效;

2.乙方在零售市场出售甲方工程系列产品的,上述市场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和停止供货,由此造成乙方一切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及时要妥善处理相关货物并重新补足市场保证金后,甲方可以延续向乙方供货;

3.乙方购进或销售第三方产品或假冒甲方产品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停止供货,其中市场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罚款20万元;

4.乙方未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时无息返还乙方市场保证金。如本合同再续签的,保证金转入下一年度。(保证金相关规定以《兔宝宝品牌保证金管理条例》为准)。

五、展示厅样品配置及支持政策

1.展示厅产品样品由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情况统一款式配发,按出厂价九折予以收取样品款;

2.甲方有新款样品上市,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展示厅内样品,新样品仍然按出厂价九折收取货款,乙方展示厅内更换下来的旧样品由乙方自行负责折价处理;

3.本合同终止后的展示厅内样品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六、乙方全年度经销甲方工程系列产品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试销期三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试销期内应完成甲方工程系列产品最低销售指标(大写)万元;

七、订(提)货方式、时间、地点、费用负担: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应提前3天将所需产品的款式、规格、数量等以书面订单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订单并确定交货期。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交货方式为乙方自提或甲方代办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订货及货款结算

1.乙方的提货价以甲方确认盖章的《价格表》为准;

2.属定制产品,乙方下单产品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单笔订单在10万元(含10万)以内的乙方全额支付后甲方予以安排生产。单笔订单在10万元以上的乙方预付40%货款,甲方予以安排生产,余款在乙方提货前付清;

3.乙方购货采用银行汇票、电汇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方汇款账号:

开户行;

4.乙方不得将现金直接交予甲方业务人员,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常规产品乙方每次进货需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6.在乙方代理权丧失或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最后一批购货日起10天内结清所欠甲方款项,且不得以退货形式冲抵欠款;逾期不结算者甲方每日按欠款总额的5%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7.甲乙双方可根据购销情况及时对帐,乙方每次收到甲方的对帐单应及时核对帐目并进行有效签字、加盖公章交承运人带回甲方或在7天内寄回给甲方;如对帐目有疑问,乙方必须尽快与甲方财务联系核对清楚,不能借口帐目问题而不签对帐单,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如乙方收到甲方《对帐单》超过一个月未回复时,将视作乙方默认处理,将以甲方填写对帐单为准;

九、产品质量要求:甲方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给乙方销售。

十、产品包装的要求:按照甲方包装标准执行。

十一、产品验收方法及期限:产品表面质量异议,乙方应在提货时提出。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运输的,乙方在收到货物后有质量异议的,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逾期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十二、产品质量异议及处理方式:对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检验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一周内派员处理。确属产品生产质量问题,甲方承担相应的更换退货责任,或双方协商作降价处理,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乙方运输、存储、保管不当等非甲方生产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三、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兔宝宝品牌、标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品牌声誉,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宣传口径宣传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构或夸大宣传甲方的产品特点和性能,也不得将甲方品牌标识用于专卖店正常销售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乙方经销中发生任何涉及甲方利益的消费投诉或纠纷,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合同的解除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且经乙方提出后仍不能改正的。

2.甲方确认订单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交货超过15天的。

3.乙方连续3个月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月销售量,或者连续2个月停止向甲方定货。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展示厅内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

5.乙方擅自以低于甲方出厂价格销售,或者擅自向约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甲方产品,从而冲击、扰乱甲方销售渠道。

6.乙方恶意损害甲方公司品牌形象,或者生产、经营涉嫌假冒甲方产品,或以其他方式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

十五、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乙方的代理权立即终止,乙方不得再行使用甲方及其产品的任何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展厅特定的装潢和甲方名称、品牌标识等。

十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金额承担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4、5、6项情形的,每发现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到期后合同自动失效,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在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甲方工程代理商的名义对外销售产品和对外承接工程。

十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管辖。

十九、其他约定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兔宝宝系列产品达到合格标准:板材符合,地板符合;

1.2甲方向乙方提供全国统一的《兔宝宝系列产品工程价格表》,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产品的价格,但应于新价格实施前15天通知乙方;

1.3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兔宝宝系列产品资料,但有关的产品、色卡需要乙方购买;

1.4工程样品的打样甲方向乙方按九折收费;

1.5城市乙方可以建立1处工程产品展示厅,甲方将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补贴,但展示厅不得经营工程销售以外的业务(如:批发零售等)

1.6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技术服务;

1.7在销售与施工中发生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提起的投诉,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妥当处理,在处理过程中乙方应当充分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和公司利益,若经甲乙双方确认为产品质量问题的,甲方负责赔偿产品的直接损失;

1.8甲方可以配合乙方进行重点工程的跟踪。

2.乙方权利和义务

2.1乙方不能完成甲方每年度工程产品代理最低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2.2乙方每次订货如属常规产品的,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如需特殊定制的产品,应提前20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订货;

2.3部分产品应严格按照标准及甲方产品特性施工,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权利转让或委托第三方;

2.5甲方依据乙方的订单内容送货,乙方应在甲方的货单上加盖公章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印章方可收货,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卸货,并由乙方赔付运费。

3.廉政条件

3.1乙方承诺: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决不借款给甲方工作人员或采取非正当竞争行为暗中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含本协议承办人员及其主管)回扣、佣金、礼金等。

3.2如乙方签订本合同以后,在履行过程中违背以上承诺条款则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3.2.1双方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双方立即终止合作;

3.2.2乙方借给甲方工作人员所有款项甲方不负任何追偿责任;

3.2.3乙方因以上行为导致甲方所签各种商务合同终止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2.4对以上违法行为进行积极举报者,予以重奖;隐瞒不报或日后查出者予以重罚且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工程备案保护政策

4.1工程代理方面具备条件的均可以向甲方申请获得该区域的工程业务代理权,但该区域的工程业务不是唯一的代理;

4.2原则上各区域的工程项目属于各区域工程代理商,但必须书面通过《工程备案记录表》在甲方商务秘书处备案,一经备案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透露该工程项目的任何消息;

4.3若工程代理商确有把握的工程项目在其它区域,则必须书面甲方总经理申请征询备案。

若负责该区域的工程代理商无该工程的备案信息,甲方可以将该项目移交给异地的代理商操作;若负责该区域的工程代理商有该工程的备案信息,且双方已经有业务往来,则由所在地的工程代理商操作该项目。

4.4甲方直接参与工程代理商地区在大型工程项目的合作而出现跨区销售,该代理商愿意

承担货款赊欠、回笼、风险控制、售后服务等责任,公司承诺将该项目的利润全额给予代理商;若代理商不同意承担以上责任,则该工程差价利润全部留归公司,代理商只能获取该项目纯利润3%的佣金。

4.5任何代理商的工程项目一经有效备案,其他代理商则无权参与该项目的任何商务活动,违者除责令其停止活动以外并根据情节将对其进行10-100万元的处罚。

二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签约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板材采购合同精选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北京市 区

需方(甲方):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合同数量为暂定量,如果实际供货量与暂定数量有差距的,按照实际供货量结算。

2、生产厂家及商标

3、供货时间、数量

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约定的时间及数量交付本合同标的物。 (1)乙方应按照以下时间及数量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标的物:

交付时间: 交付数量:

交付时间: 交付数量: 交付时间: 交付数量: (2)交付时间及数量由甲方通知,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天内交付。 (3)其他方式:

4、质量标准及验收

乙方所供标的物的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具体质量标准为: 。

甲方应在收到标的物之日起 日内对所收到的标的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及质量进行检验,如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交货地点和方式

乙方应将所有标的物送至 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6、交付费用承担

乙方承担将标的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所涉及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及因履行交付义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理误差及计算方法

8、包装要求

包装应能保证标的物质量完好。

9、结算方式及期限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交付标的物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赔偿;

10.2乙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10.3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应付未付货款的0.02%/天,但违约金总额不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禁止权利转让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

13、解决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以下第 种机构解决:

第一种: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二种:北京仲裁委员会。

争议解决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和终止而无效。如就本条款关于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并必须单独签订仅就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修改的协议,且其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完全一致,方为有效。

凡因与履行本合同有关所签订的其他一切补充协议、签证单据、物权凭证和单据、确认函等法律文件再行约定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的,不得对抗以上条款的约定,如有违背,则该约定一律无效。

14、其他条款

14.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标的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标的物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4.2各方当事人以任何形式对于本合同实质内容(标的、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的修改、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且其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一致,方为有效。

各方当事人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一致,方为有效。

对合同实质内容的修改、变更及签订的补充协议,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与本合同所载不一致的,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本合同各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开户行 账号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行 账号

篇12:板材采购合同

供方: (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甲方) 签订时间: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自提。

第四条:交货周期 :合同签定后当日提货。

第五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钢材理论重量交货,2‰内为合理磅差,超出部分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国家标准验货,数量异议在货到三日内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提出,质量异议在货到二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质量书、材质单随出库单及货走。

第八条: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供方同时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如遇甲、乙双方中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若因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导致甲方工程停工或规格代换的经济损失及质量事故,供方将承担其相应的经济损失及责任。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法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出卖人壹份,买受人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价格在合同生效日期不得更改、不随市场波动而变化 。

第十五条: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规定。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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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不锈钢板材购销合同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不锈钢板材的买卖,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购销合同:

一、品名、规格、包装要求、数量、单价、金额:按乙方订货清单要求,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甲方保证供货质量,对商品使用中非人为因素而坏损的,三个月内包退换。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由承运商运至乙方车站(港口);或乙方自带车辆到甲方仓库提货。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汽车或轮船运至某某站(港),某某公司收。

五、运输费用负担:运至乙方车站(港口)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到站(港)后,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在总重量的0。5%以内的运输损耗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双方均摊。

七、包装费用负担:由甲方承担。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货物到站(港)后,由承运商和乙方共同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货到当日内向甲方提出。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订货后,现金支付一半货款,货物到站(港)验收后付清所剩货款 。

十、违约责任:乙方订货后,十日之内如不提货,甲方有权在订货所交50%货款中扣除一半作违约金;乙方订货后,甲方发货延至十日后,乙方有权少付20%货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篇14:不锈钢板材购销合同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供方:

需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如下表。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

1、质量要求及执行技术标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附材质书。

2、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按国家标准验收。货到7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出现数量和质量问题,需方应在7个工作日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保证原货物单独堆放,经第三方国家权威检验机购检验确认,免费更换。

三、供货方式

1、交货地点: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完;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及费用:价格表中单价不含运费。如需供方运输,运费单独计价由双方书面确认;或需方自提;

四、结算:

1、结算单价:本合同结算价格为不固定单价。如遇钢厂价格调整;

(1)当调整幅度依据≤±xx元/吨时:结算单价=合同单价+运费(如果有);

(2)当调整幅度≥±xx元/吨时:结算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幅度+运费(如果有);

钢厂调整幅度依据为《关于调整板材价格的通知》的复印件。计算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未供完部分将根据《关于调整板材价格的通知》进行调整。

2、付款方式:支票或/和三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如需方付银行承兑汇票贴息费由需方承担,按每月每吨40元计入最终结算单价中结算,如需方付支票则相应免除贴息费。

2、按实际交货的实际理论重量交货验收结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需方付清全款,超过两个月在最终结算单价基础上按实际未结算部分加收资金占用费每天每吨10元。

五、供方要为需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不得对需方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变相回扣,如违背本条,需方将取消合同或不支付材料余款。

六、违约责任

(一)需方责任

1、需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供方付款。

2、需方按合同规定按收材料,组织卸货。

(二)供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按期交货,并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七、纠纷解决方法

供需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公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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