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个人简历网!永久域名:gerenjianli.cn (个人简历全拼+cn)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读后感>六年级读书心得3000字

六年级读书心得3000字

2022-12-25 08:20:3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vinced”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六年级读书心得3000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六年级读书心得30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六年级读书心得3000字

篇1:六年级读书心得3000字

所谓路遥知马力,其实第一次接触作家路遥是缘与他的名字,所以自己曾无聊得念叨过一段时间,但慢慢的也就把他忘掉了,后来很偶然的机会从同学那里知道他是个作家,但,仅此而已,压根不晓得他有什么旷世之作,也猜不起他在文坛单凭什么能有自己的盛誉。。。直到自己在一个路边小摊上看到《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才真正的从骨子了解到一个作家,认识一段历史。

平凡的人徘徊在平凡的世界,脚踏实地的迈着人生的每一步,或是充满了荆棘,或是经历了大风大浪,但他们演义的终究是属于自己的生活,是现实让他们慢慢的明白了人活着其实不是只是等待和价值的等价交换,知道了人明明处在水深火热,但为什么还垂死挣扎的活着,也同样晓得了在舞台上怎么诠释自己的角色。。。也之所以他们想了这么多本不该想的事,有了这样对生活的无限投入,很多平凡的人才会有了脱胎换骨的转变,有的人会弃恶走向了善,(诸如孙少平的姐夫就是如此的)有的人又从善变成至善,体现出做人的一种真善美的本质,尽管命运有时候会捉弄一下那些用心体验生活的人,但他们活的终究是不平凡,所以平凡的人往往拥有不平凡的人生,这也就司空见惯,不足为怪了。

据说,路遥是利用六年的时间花在了这本书上,内容贯穿了十年间社会历史的动荡变迁,并成功刻画了在此历史过程中各个人物的变化和人与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田,孙2家,包括金家错综复杂的关系,就不再是单纯的深究一段时期内人的生活状态,也在某种层面上再现了时候人们的原貌,囊括了平凡的人的爱情,友情。。。现在我就简单的举3个典型的人物代表

1:孙少安是孙玉厚家的长子,虽然是中学毕业,但是家境的贫寒让他过早地踏上了社会,与父亲一起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成了家庭的主心骨。他干活是一把好手,所以成了生产队长,而且是有名的一队队长。也因为家境的限制,他忍痛放弃了田润叶对他的感情,娶了一位朴实的山西姑娘。因为穷,许多人看不起他们,但是生活的艰辛使他逐渐成熟起来,也使他不断想方设法地努力去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办起窑厂烧砖,在经历了不少苦难后,他终于成了村里最先富起来的农民,让别人对他刮目相看。虽然有他思想的局限性,但是这样的人物无疑是农村改革中的先进代表,是真实的。

2:他的弟弟孙少平是个有志青年,高中毕业后,也是因为家境的贫寒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踏上了社会。他为人家打短工,由于肯吃苦,差点成了人家的上门女婿;他又到城里打工并赢得了同学田晓霞的一段爱情;他后来又光荣地当上了煤矿工人,当上了工段长,成了模范。生活没有压垮他,反而磨练了他,使他不断成熟起来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3: 田晓霞的父亲虽然是省委书记,但田晓霞没有躺在阳光下,而是通过自己努力成为了一位光荣的记者,并最终在一次抢险中殉职。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对孙少平的爱情可以说是轰轰烈烈,虽然他们之间的地位悬殊如此巨大。

记得不久前还在书上看到过寻根文学一度风行,寻根文学也因此受到过文坛的质疑,他们认为文学的笔锋不应该只指向过去的故事,而是要写些以后带科幻性质的书,也不为一件坏事,但是无奈于现在中国的幻想类小说只简单的停留在玄幻小说的层次上,大多仅供娱乐,诸如郭敬的经典之作《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台湾作家萧鼎的《诛仙》包括很多类似的书,只能作为快餐文化走进广大受众。相比很多庸乱的的一些记录历史的书来说,我倒觉得80年后的一些文学作品到现在风靡的网络文学写的更活点,也显得更丰满,他们尽管在文学上没有太多深邃的东西,但是终究是一种进步,而不象寻根文学那样,读者群只局限在过去经历过的人身上,并且大都拿不出经典,很多时候压根存活不了多长时间。再者说了以前提到的是“作者之死”到现在的“读者之死”,一个作家若真想走的稳当一点,走寻根路线还是需要做好思想准备的。当然,《平凡的世界》虽然也是写了过去的故事,但不同的是,作者用了6年的时间,真正的深入了生活,真切的感受到那个年代的人们是如何在一条线上挣扎或是奋斗的,用心灌注的作品,自然不同于码字,他更容易同读者引起一种共鸣,所以它的出现仍可以被读者看重,并成为一部经典之作。

这里我只想说说孙少平以及田晓霞,因为他们的生活经历,感情经历使我印象最深。少品是一个不屈于现状但是又不得不被生活枷锁束缚的人。从刚开始清贫的求学生活,就对他的思想以及以后的人生道路影响很大。再加上郝红梅对他的背叛,使他始终在被动,无追求的状态下活了很久。直到田晓霞的出现,给了少平丝丝曙光,使得少平觉得晓霞如仙女一样神圣高贵,使得他离开村庄踏上去城里打工并最终在煤矿挖煤的生活道路。田晓霞是一个高官的孩子,但她丝毫没有那些纨绔子弟的骄横与任性,从她对少平一次次的示爱,一次次的鼓励中可以看出来。

篇2:3000字的读书心得

——《海伦娜的奇迹》心得

开学到现在,我一直在读《海伦娜的奇迹》这本书。由于教育体制和文化背景的不同,读的时候总感觉离我自己的教育“远”了一些,也就读得慢了一些。慢有慢的好处,当我坚持把这本书“啃”完的时候,内心被一种强烈的力量占据着——任何国家、任何教育体制、任何文化背景下的教育人,拥有梦想就能创造奇迹!

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恩雅·瑞格,她担任德国威斯巴登市海伦娜中学校长长达。她以先进的理念和革新的手法建立起了独到的教育方法,在激励孩子自我管理、激发孩子学习热情等方面卓有成效。本书是她一生教育经验的总结,她的作品还有《另外一种学习、计划与实现》。

《海伦娜的奇迹》一书共分十五章,分别向我们介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学习读和写、主题教学和在实践中学习、想象与学习等)、综合发展(宗教课、舞台表演、学习民主和承担责任、社会实践等),以及老师在教学中的团队精神和对学生的评分与评价,另外还讲述了学校的仪式、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一所德国中学的管理和教学模式的介绍,虽然在文化、体制、学段方面不尽相同,但教育的本质却是相同的。

对阅读的重视:作者认为只有怀着好奇心并渐渐学会批判性阅读的人,才能学会理智看待各种媒体介绍的所谓的“事实”,才能改变自己以至于改变社会。书中介绍海伦娜中学鼓励学生阅读的方法有“新书介绍”、“阅读之夜”、“读书笔记”等。这些我们现在大部分学校和老师都在做,像书中介绍海伦娜中学读书笔记的方式各式各样,如短评、图画、自创续集、编写剧本、写信给作者等,这和现在校讯通倡导我们博友读书写博的方向有许多共同之处。“阅读之夜”是在教室里铺好睡袋,然后一起用晚餐,饭后,老师和学生轮换朗读文章,直到几乎所有人都睡去为止。在阅读之夜,学生们能够感觉到阅读的体验和看电视不太一样。第二天早上,就会有学生向老师借这本书,迫不及待想把它看完。这种方法虽然在我们不住宿的学校没有实践过,但这种理念是有的。每当我想给班级的孩子推荐图书的时候,我都会先在读书课上由我读给学生听,读到关键时刻就不再读,这样有很多同学课下会主动来借阅这本书,而且课下这本书也会成为他们讨论的共同话题。通过这样的方式我成功地引导孩子们读了一本又一本的经典图书,比如《夏洛的网》、《狼王梦》、《稻草人》、《一百条裙子》等。

对写作的引导:多写、多读不但能让人文思顺畅,也是让人喜欢上写作和阅读的最佳途径。激发孩子对写作的兴趣有很多做法,比如:编墙报、写班级日记、表演自己写的剧本、老师和学生之间互相通信,或者与其他城市学校的学生通信,或者班级自己出版一本书,等等。其中最让我喜欢的是让学生“自选文章”,朗读给大家听,然后借助打字机,印制出版自己的文章,甚至可以在学校节日的时候出售。平时我评改学生的作文时,对于写得好的文章总是在文章末尾得一个“选”字,表示文章写的很成功,被老师选出来读给大家听,每次读的时候我总是嫌学生的声音小而自己代劳去读。看来以后还是让学生自己选择自己的优秀文章然后自己读给大家听,这样会培养学生对自己和他人文章的欣赏水平,并激发写作兴趣和动力。另外,我们班里有一台电脑,上课的时候用课件的时候才会用到,闲置的时间较多,看了书中孩子们借助打字机印制出版自己的文章,我也想让班里的同学试一试。学生们可以在课下借助电脑来打印自己的文章,然后全班进行汇集编总,制作封面、封底和目录,最后打印成册。在这个学期的“六一”儿童节上,也让学生试着销售自己制作的班级文集。我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学生们知道自己的文章会被同学和更多的读者欣赏,这将让他们更有动力和信心,在写作时也能得到更多的乐趣。

对“精英”的定义:《海伦娜的奇迹》一书中除了像上面两点很实用又很新颖的教学方法的介绍让我耳目一新外,关于“精英”教育的理念更是让我认识到了教育的本真——让每个孩子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

海伦娜中学的不少孩子来自贫穷的移民家庭,甚至还有一些连工读学校或少管所都不肯收的问题少女。然而,从这里毕业的孩子,不论是在职业生涯,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成了众人眼中的精英。那海伦娜中学是不是精英学校呢?作者坦诚:如果从每一科成绩都能得到“优良”这样的标准来定义“精英”,那海伦娜学校不能称之为精英学校。坐在海伦娜学校教室里的,绝大部分都是中等程度的学生。作者对精英学校的理解是这样的:当一所学校能够引导每一个学生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并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建立其稳定的自信心和团队精神时,这所学校就做到了它可能做到的一切,从这所学校走出来的学生,将来进入社会时,不论在职业上,还是在众人眼中,都是一名精英。

我非常认同作者的这一观点。我们不能要求每个学生的成绩和能力都达到优秀,但是我们可以使原本优秀的同学保持优秀或更优秀,使原本良好的学生达到优秀,使原本及格的学生达到良好,让每一个学生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更重要的是使每一个学生都对自己充满信心。学校和老师怎么做,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呢?书中给出的答案是:给学生环境——创造读写环境;给学生帮助——让学生从最基础处提高;给学生舞台——让学生找到自己的特长,对自己充满自信;给学生评价——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优势……

“鼓励每个孩子在自己原有基础上进步提高,让每个孩子对自己充满自信。”这也是我最朴素的教育梦想。

去年任教六一班,这个班是我从一年级带到六年级的。班中大部分学生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优秀。但是到六年时,我发现两极分化开始严重,学习优秀的学生勤奋努力、积极向上、对自己充满自信并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自暴自弃、消极落后、对自己放松要求。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引导学生认识自己,相信自己,心存梦想,不懈努力。记得很清楚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林清玄的《心田上的百合花》一文含义深刻,具有引导意义。于是在语文课上我给学生朗读了这篇文章,并引导学生对比生活对比自己说一说其中蕴含的道理。通过读这篇文章,孩子们懂得了:不要管别人的嘲笑和讥讽,相信自己,心中怀有梦想,并朝着梦想不断努力,终有一天会开出属于自己的花。这朵花也行是国色天香红牡丹,也行是路边野花小雏菊,但是,花儿没有贵贱,只要开花就是成功!除了让孩子认识自己、相信自己,我还调动一切力量给予学生帮助。学习成绩差的同学他们也有自尊心,他们不是不想学习好,只是由于很多原因导致现在的学习成绩差。他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帮助——帮助他们发现学习中存在的困难,并帮助他们战胜困难。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作为班主任和语文老师,我经常和他们谈心,帮他们找出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然后联系父母,鼓励周围的同学来帮助他们战胜困难。梦梦就是这样一位同学,她在最后一个学期的表现最让老师欣慰和同学们震撼。她在最后一个学期对自己的要求和学习上的进步让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更加相信——自己的潜力是无穷的,只要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致就能进步。六年级毕业的时候班级中的学生差距缩小,最重要的是,班里大部分学生都能理智的面对自己,规划自己,并朝着自己的目标勤奋努力。升入中学后,无论是第一次考试,还是期中、期末的考试,他们都捷报频传——无论是全市第一名还是班级中默默“无名”的同学,我认为他们拥有了“自信”,他们能够不懈努力,将他们每个人最大的能力发挥到极致,这就是他们自己的成功,也是教育的本质,更是我最大的教育梦想。

我想,书中无论是关于阅读的重视,还是关于写作的引导,以及作者其他一些优秀的做法,这都是源于作者有一个“梦”,一个关于教育改革的梦,一个关于学生最好发展的梦,一个关于教育本真的梦。因为有梦,所以作者创造了属于海伦娜的奇迹!做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语文老师,做为一个最基层最普通的教育人,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具有一份朴素的教育情怀,拥有一个关于教育的梦想。读了《海伦娜的奇迹》一书,我更坚定了我的教育梦——让每个孩子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让每个孩子找到属于自己的成功!

篇3: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3000字

由于喜欢细腻、有波澜的文字,简•奥斯汀的作品则是我假期选读的不二之选。

简•奥斯汀,英国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尽管没有上过正规的学校,但却受到良好的教育,其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藏书。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故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由于简居住在乡村小镇,家道小康,接触到的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里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故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充斥英国文坛,而简的小说破陈出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当时 尚未受到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冲击的英国乡村 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她的作品往往通过喜剧性的场面嘲讽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利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点。简的小说出现在19世纪初叶,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18世纪优秀的现实主义传统,为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做了准备。虽然其作品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她的作品却可以从一个小窗口中窥视到整个社会形态和人情世故,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风气起了好的作用,在英国小说的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简介于新古典主义和浪漫运动的抒情主义之间的“小幅画家”和“家庭小说家”,是世界上为数极少的著名女性作家之一,在文学评论家眼里是堪与莎士比亚在不朽性方面相提并论的英国作家。

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几乎影响了所有作家的声誉,唯独莎士比亚和奥斯汀经久不衰。这位女性堪称英国之骄傲。她创造出了一大批的人物,开启了19世纪30年代的现实主义小说高潮。

《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作品,她在17开始始笔,取名为《最初的印象》,178月完成。简的父亲看后很感动,特意拿给汤玛·卡士德尔,请他出版,但对方一口回绝,使得他们十分失望。后来,简重写了《最初的印象》,并改名为《傲慢与偏见》,于181月出版。

简在《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简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故而这位伟大的英国文学家终身未嫁。

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故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但之后伊丽莎白例行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作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结缔了美好的婚姻。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两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中产阶级家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些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促使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其实《傲慢与偏见》是简自身的一种影射,但结局却不同于她自身的悲戚是出奇的美好,伊丽莎白的幸福面上为小说的一个结点,实则为她内心的一种强烈的愿望。

在《傲慢与偏见》中,简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绿蒂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简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简都将他们写得真实动人。同时,简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

《傲慢与偏见》主要讲述的是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嫁闺中的千金,而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们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

新来的邻居宾利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宾利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宾利的好友达西。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收入是宾利的数倍,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达西对宾利说,伊丽莎白长的可以“容忍”,但还没到能引起他兴趣的程度。不料,伊丽莎白不小心听到他们的对话。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伊丽莎白同意和达西跳一支舞,在举止言谈间,达西逐渐对伊丽莎白改变了看法。

宾利的妹妹卡罗琳一心想嫁给达西,而达西对她十分冷漠。她发现达西对伊丽莎白有好感后,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达西虽然欣赏伊丽莎白,但却无法忍受她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担心简并非是钟情于宾利,便劝说宾利放弃娶简。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宾利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却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先生没有儿子,根据当时法律,班纳特家的财产是只能由男性继承的,而班纳特家的女儿们仅仅只能得到五千英镑作为嫁妆,因此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继承。柯林斯古板平庸又善于谄媚奉承,依靠权势当上了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到伊丽莎白拒绝后,又马上与她的密友夏洛特结婚,这也给伊丽莎白带来不少烦恼。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克汉姆,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在遗嘱中建议达西给他一笔财产,从而体面地成为一名神职人员(其实是威克汉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而这笔财产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夫人,并且被邀去她的罗辛斯山庄做客。不久,又见到了来那里过复活节的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加之伊丽莎白之前便对他有严重偏见,便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求婚。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傲慢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宾利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和班纳特小姐们的轻浮和鄙俗(不包括简和伊丽莎白),并且认为简并没有真正钟情于宾利;威克汉姆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威克汉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和妹妹的行为羞愧。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彭伯里,在管家的门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安娜非常爱护。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莉迪亚(Lydia)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克汉姆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便想办法替她解决了难题——不仅替威克汉姆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莉迪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的爱恋。

宾利和简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他日后对伊丽莎白表白:You are too generous to trifle with me(你为人太真诚大方,不会以此来愚弄我)。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简在研究她所处的社会时,明显地表现出对当时社会的不满,正如她通过伊丽莎白的口所说的:“世事经历得越多,我就越发对这个世界不满。世人都是反复无常的,那种表面的优点或见识是很不可靠的。日复一日,我的这种信念更加坚定。”于是她就拿起反讽和喜剧这两种有力的艺术武器来批判那些不合理的传统道德观念和乡绅贵族阶层的保守人物,揭露他们的虚伪,嘲弄他们的愚蠢。正如简借伊丽莎白口所说的:“我承认,愚蠢的行为、荒谬的事情、异想天开的古怪念头、前后矛盾的言行,都使我觉得好笑,只要有可能,我就要嘲笑它们。”简在《傲慢与偏见》中正是这样做的,而且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正如奥康瑙尔所说,奥斯汀是位“最杰出的道德家,她总是通过小说来教育读者,而且她教导的方式是谨慎而周到的”。她在小说中从不说教,而总是寓教于讽,寓教于乐,让读者从作品那些滑稽可笑人物的自相矛盾、荒谬可笑的言谈举止和适得其反的行为中得到乐趣与启迪。

《傲慢与偏见》主要通过十八世纪在英国发生的四门婚姻,描写了女主角伊丽莎白·班纳特与男主角费茨威廉·达西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是个勇于追求爱情、漂亮聪明、坚强可爱的中产阶级女子。故事主要以她对达西先生从一开始的厌恶到尊敬,再到爱慕为线索,也穿插了在几个发生在她身边的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女人生活与爱情的理想和期望。 故事中女主角伊丽莎白第一眼看到男主角达西就是不顺眼的,加上男主角个性的傲慢,继而对他有了偏见。而男主角达西,是个不受人欢迎的傲慢男子,也不屑于周遭冷淡的人际关系,对他来说,傲慢也许是有理的,但偏见却很无情,这两者产生的冲击是免不了的。两个人之间也因此而常有针锋相对的言辞,彼此之间的傲慢和偏见就造成了一开始的不愉快与误解,但是经过种种事件的澄清,彼此又渐渐产生一点点的感情。达西代表着“傲慢”,伊丽莎白代表着“偏见”,他们一开始都被自己的情绪所牵引。接着一连串对达西不利的流言,更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反感。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而遭到拒绝时,他说了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达西没有为了讨好伊丽莎白,而改变他的傲慢性情。伊丽莎白也表现了很真实的自己,彼此都不刻意去营造给人的印象,表现出了最真实的一面。而开始的时候,伊丽莎白一直活在自己的偏见之下,而忽略思考事实的真相,经过达西的解释和自己的判断,才最终找到幸福的归宿。 傲慢与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

由于简使英国小说更臻完美,因此她的小说是最具经典意义的小说,值得细心一读。

篇4:3000字的读书心得

小王子——一个童话。但是也是一部写给大人的童话;小王子——一个故事,但是也是一个世界上最伤心的故事;小王子——一个寓言,一个孩子可能还无法理解的寓言,告诉我们,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

这是一个童话,平淡的在作者的回忆中慢慢展开的一个记忆。许许多多看似平凡的细节,却埋藏着引人深思的内涵。只能用心去贴近和体会,用自己已经慢慢在变成大人的思想来辨别体味,一点点的找回那种纯净的感受,还有对单纯的思念。

小王子是一个很小的人。他住在一个星球上,一个很小的星球。那里什么都好小好小。包括他所拥有的两个小火山和一朵玫瑰花。那里太小了,所以小王子每天都要早起清理可能长出来的猴面包树苗,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只需要三棵小树,也许就会把这个星球的土地全部的霸占。这个星球太小了,小王子只需要向前或者向后走几步,就能看到刚刚出现过的日落或者日出。那里太小了,以至小王子知道,如果他有一头绵羊,他将永远不可能将它丢失。因为,羊能去哪里呢,这里这么的小,它能跑到哪里去呢?

笔者是一个飞行家,他飞机出事后掉落在了沙漠中,然后和小王子邂逅了。他静静的听着小王子说他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听他说他离开那朵玫瑰之后在许多小星星上流浪,听到他来到地球上,遇到了头狐狸,还有那花园里5000朵和他玫瑰花长得一样的鲜花……

这是一个平实的故事,一个童话。但这仅仅是一个童话吗?它用那么平实的语言,来向你倾诉着一些隐藏在事实背后的东西,那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就像小王子所说的:真正重要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

我们做过孩子。是的。为了一颗丢失的糖果而哭泣,为了一条花裙子而开心的孩子。我们那曾经还是孩子的世界里,太阳不一定是金色的,圆的,月亮可能会睡着,草不一定是绿的,只要愿意,我们可以让它像鲜花一样微笑。

但是我们长大了。

就好象修伯里所说的那样,长大了的我们只关心我们字典里那所谓“重要”的事情,那些跟数字有关的东西——年龄,金钱,成绩。长大了的我们就用着大人的眼睛来看待这个世界了,变成了遵守“规律”的忙碌者。

我们开始体会不到一些细小的快乐,我们开始丧失一些灵敏的感受,我们开始丢掉了自我。我们开始,开始——长大了。

小王子是个小小的忧伤的人儿,柔情善感,让人心疼。他用他旅行的故事,来让我们在他的经历中,又找到了一些曾经的感受,那些曾经的天真与感动。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想象力的翅膀就开始变得嬴弱甚至到了最后,我们完全丧失了它呢?是从什么时候,我们开始仰望星空,却感觉只能看到星星而不是许多善良的眼睛在眨动?是什么时候,我们开始认为天空就是兰色草地就是绿色,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开始以为世界就是它所看到的那个样子,而再没有多余的思考和想象了呢?

长大了,是么?如果给你选择的权力,不知道是否愿意,再用孩子的心去感受一下,或许可以是绿色的天空?

关于玫瑰的寓言

小王子还是要走的。离开他的星球,还有这星球上的一朵玫瑰花。

说再见的时候,他们都很悲伤。

花儿有点责怪自己,其实她很清楚,她并没有那么弱不禁风,她只是希望可以得到更多的爱还有小王子的关注。所以她宁可要求得到一个玻璃罩子,隔开了她和这个世界的交流,而仅仅是为了得到小王子一个人更多的关爱吧。但是小王子要走了,那一刻玫瑰花也突然明白,他们两个都错了。她希望小王子可以得到快乐,所以,她没有留他,甚至没有责怪他。

她只是说:拿掉玻璃罩子吧。我再不需要它。

从那天起,玫瑰花可以有更多的朋友,比如风,还有蝴蝶,或者其他的什么。虽然小王子走了。她的爱,也就凋谢了。她甚至没有哭,因为要知道,她可是朵勇敢的花。

爱一个人需要他和自己一样快乐的。哪怕眼泪在心里积成了深深的一个海洋。

关于人性和矛盾

小王子开始了在星球中的旅行。除了地球外,他先前去的几个星球都很小,和小王子的星球一样,可以看到许多的落日和日出,每个星球都只住着一个人,他们各不相同。重要的是,那些星球居住者都已经是大人了。他们的世界——用小王子的话来说——很奇特。

第一个星球住着一个国王。他是的统治者也是的居住者。他能统治的只有他自己,但是他感觉自己至高无上。他喜欢发号师令来安排这个和那个,虽然,臣民也只有他。他渴望权力也膜拜权力,但事实上,他拥有的权力,也只是管好自己罢了。其实不可否认地球上也有不少人就是这样,当他高高在上的发着号师令的时候,其实,或许在别人的眼中,不过是一种可笑的自说自话。

第二个星球住着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他戴着奇怪的帽子,听不到任何批评的话。一听到有人的夸奖,他就会必恭必敬的把帽子摘下,举帽子致意。他每天都在等着别人的赞扬,一次次的表演这样的仪式,而毫不理会头顶的那只帽子有多么可笑。

第三个星球上住着一个酒鬼。他是个矛盾体。他喝酒因为他很惭愧,而他惭愧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酒鬼。不要笑他。其实人就是这样。我们总在做自我反省,而做一些事情来对自己进行惩罚,而实际上这种惩罚只是更进一步的堕落而非根本的改变方法。于是就在这种矛盾中不断的自我消化,一直到星球消亡。

第四个星球上住着一个商人。他很忙碌。他在不停的数着天上的星星。他认为数到了的星星都属于他,他认为自己是个大富翁,因为他拥有了那么多的星星。小王子问:你要拿这些星星做什么呢?可是商人除了觉得自己拥有了这些星星之外,甚至不知道应该干吗?他觉得自己很富有,可是实际上他拥有的也只是他连摸都摸不到的星星罢了。人类有时候追逐太多东西,其实却没有好好的问过自己,要用来干吗?只是为了满足内心的某种感受和需要,而不断的浪费时间和精力在追求着它。

第五个星球上住着一个灯夫,和一盏灯。他很辛苦。因为他的星球转得很快,导致每次落日和日出的时间间隔甚至只有几分钟。他不得不飞快的点燃灯然后在熄灭他,循环往复。他很困倦,因为星球越转越快,而他只能根据日出和日落来工作,他遵循着不变的规律,然后将自己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他是一个不为自己忙碌的人,但是他却因为被“规律”捆住了手脚而永远无法得到真正的休息了。

第六个星球上有一个地理学家。奇怪的是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星球上有几条河流有几个山脉。他只要别人来告诉他。对他来说一朵花的生命并不重要,因为他觉得他追求的是永恒的东西。这是一个不合格的地理学家,因为他太狭隘也因为他被自己的“规定”限制掉了。

最后一个星球是地球,这个我们即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

有许多的故事吗?是啊。在小王子的世界里,连一朵花都会说话,那么这个故事里,能有的角色就太多了。

等爱的狐狸

小王子遇到了一头狐狸。伤心的小王子邀请狐狸和它一起玩。狐狸拒绝了。

狐狸说他需要被“驯养”。小王子无法理解驯养的意思,狐狸说,驯养的意思就是——建立关系。

狐狸接着说:对我而言,你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千万万的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不过是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我,我们就将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的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的了。

小王子有点懂了。因为他想起了他的玫瑰花。他应该是驯养了他的玫瑰花的。因为他们是彼此的,彼此需要。

狐狸说:驯养我吧。小王子问狐狸,驯养你需要什么呢?

狐狸说:需要有非常的耐心。狐狸需要小王子离他远一点,然后一点点慢慢的靠近它。它需要小王子给它一个幸福的期待,比如每天4点出现,那么3点的时候,狐狸就可以在幸福的等待中迎接小王子的到来。

这听起来真像美好的爱情等待。那种小心翼翼的靠近和喜悦的等待心情。

小王子驯养了他的狐狸,是的,已经成了他的狐狸。

但是小王子还是要走,就好象他离开他的玫瑰花。

狐狸要哭了。小王子说:是你要我驯养你的,其实我不想伤害你。是你错了。

狐狸说:是啊。小王子说:那你除了伤心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呀。

狐狸不同意了。他告诉小王子,原来它从来不在乎麦子的金黄 色,但是自从他看到了小王子那金色的头发,它就永远的记住了麦子的色彩。是呀,虽然小王子离开了它,但是狐狸从被驯养的那一刻起,也终于得到了麦子的色彩啦。

然后狐狸让小王子去山底下看看那个花园里盛开着的5000朵玫瑰花。那些美丽的花朵曾经让小王子十分沮丧。因为小王子原来以为,他的玫瑰花全世界只有一朵,却在地球上看到了那么多的相同。

但这一次小王子不再沮丧了。他告诉那些玫瑰花它们和他的玫瑰一点都不一样,因为他没有驯养她们。就好象那只狐狸,原来它和世界上千万只狐狸一样,但是现在他们是朋友了,自从他驯养了它之后,它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狐狸,和他的玫瑰花一样。

离开的时候,狐狸送给小王子一句话:用心灵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到的。因为你把时间投 注在你的玫瑰花上,所以她才会如此重要。

人类已经忘记这个简单的道理了。狐狸说“不过,你不可以忘记,你必须对那些你所驯养的东西负责,你必须对你的玫瑰花负责。”

关于爱与责任。

人与人之间总在建立着关系。其实我们必须明白,在某种关系建立的同时,我们本身就应该为这个关系承担起应该拥有的责任来。

这只狐狸是小王子这个故事里的智者。它看到了人间的一些关于等待和距离还有关于幸福的诠释,它也意识到了重要的东西该用怎样的方法去发现,它甚至还知道,驯养与爱,还有责任之间的关系。她是只可爱的狐狸。

关于死亡

小王子来到地球上整整一年了。他要走了。他一直有条毒蛇朋友,而这个夜晚,他的朋友会帮助他,回到他来的地方。

小王子说:回家的路途太遥远了,我不能带着这副躯壳,因为它太重了。

我有种落泪的感觉。

小王子轻轻的倒下了,从那天起,天上那无数的星星都变成了一个个会唱歌的铃铛,或许还可以是朵朵漂亮的花。

小王子上路了。没有带他的躯壳,因为太重了。也许他又回到了他的玫瑰花身边,虽然他还驯养了一头狐狸,在地球上。

关于死亡,人类总是恐惧着的。可是小王子说:你没有必要为了老旧的躯壳而哀伤。

幸福可以是种简单的东西,包括死亡。

为什么说这是一个另人伤心的童话?不仅仅是因为这个童话的最后,小王子轻轻的消失了。更是因为这个童话,我们看到了太多的过去和哀伤,原来在小王子的世界里,也许都可以是那么微不足道。

这是一个成人也可以看的童话,这个世界里有一个永远不肯长大的小王子。这是一个寓言,看过了以后,你会觉得自己的心好象被温柔的忧伤和感动包围着,让人好想去看看天空,还有在微风中绽放的星星啊。

篇5:寒假3000字读书心得

寒假3000字读书心得范文一:《人间词话》读书心得

这篇文章读几遍就会发现,此书形散而神不散,果然“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辞脱口而出而无矫揉装束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我将正文内容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一、词以境界为上(王国维对词的境界的评析);二、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词的发展历程以及词人词作风格)

词以境界为上

王国维论词以境界为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言气质神韵不如言境界”。例如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国维谓之“此等境界,可谓千古壮语。”词以境界为最高审美标准。那么,什么是境界呢?他是这样解释的:“境非独谓景物也,感情亦人心中之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着,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像晏殊的词“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天涯茫茫,长路漫漫,秋风渐起,伊人远隔,天气之凉比不上相思之苦,秋风起时偏登楼,欲言无语更无人听,一切的一切在无可奈何之中变得难以承受。这种用真感情写的真境界,不仅得到了王国维的赞赏,也获得了历经千年万年的力量,流传至今。

王国维还指出,境界有理想和写实之分,又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之分。“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现实二派所之由分。然二者偏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必邻于现实之故也。”就像冯延巳的《醉花间》词“高树鹊衔巢,斜月明寒草”,俊朗清雅。能够感动别人的永远是对真实的升华,而不是纯粹的虚构与写实。这正是美的根基所在。

“有我之境”的要点在于“以我观物”,即从自我感情出发,对客体进行加工整理,一切外物都成为内在感情的表象,如“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幕”。“无我之境”的要点则在于“以物观物”,强调客体存在的真实性,主体意识被客体化,如“菜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这也是主观诗跟客观诗的区别所在。古人写词,写有我之境的较多。但对名家高手来说,他们可以得心应手的根据自己的愿望进行选择运用。例如苏轼之词既有“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情景无限”这样自然优美的无我之境,也有“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这样壮美的有我之境。

境界有上述类别之分,但“境界有大小,然不以是而分高下。”优美和壮美,只是审美的不同取向而已,它们之间不应该存在价值的判断。“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宝帘闲挂小银钩”所描述的意境,并非不如“落日照大旗,风鸣马萧萧”、“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的境界啊。然而,炼字对境界的表达有很重要的作用。比如“红杏指头春意闹”的“闹”字,使意象生趣盎然,我们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才智啊。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唐五代北宋之词,可谓“生香真色”。清代文学家潘德舆说,“词滥觞于唐,畅于五代,而意格之闳深曲挚,则莫盛于北宋。词之有北宋,犹诗之有盛唐。至南宋则稍衰矣。”清初有文学家说,“词至北宋而大,至南宋而深。”众说纷纭。让我们来看看王国维的观点吧:“君之于词,于五代喜李后主、冯正中,于北宋喜永叔、子瞻、少游、美成,于南宋除稼轩、白石外,所嗜者鲜矣。尤痛诋梦窗、玉田,谓梦窗砌字,玉田垒句。一雕琢,一敷衍。其病不同,而同归于浅薄。六百年来词之不振,实自此始。夫自南宋以后,斯道之不振久矣!元明及国初诸老,非无警句也,然不免乎局促者,气困于雕琢也。嘉、道以后至此,非不谐美业,然无救于浅薄者,意竭于摹拟也。”

虽然“才之不可强也”,但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文学作品的形式体裁变化有其自身的萌芽、发展、壮大、衰落、消退和新体裁诞生的过程。但单纯从词的角度来看,古人词作真的是“满园春色管不住”“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啊!每经历一件事情,我们都会增长一些见识;每读一本书,我们都会增长一些智慧。《人间词话》带给我的,远远超过这些。这本书把我带进了词的天堂。我像一颗小星球,在此的浩瀚的宇宙中尽情享受精彩绝伦的文字带来的快乐,一次又一次的感叹写出这样或清俊或幽怨或豪爽的文字的人不是天才那是什么!这本书增强了我整理资料的能力。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不可不历三种之阶级:「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晏同叔《蝶恋花》此第一阶级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欧阳永叔《蝶恋花》此第二阶级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辛幼安《青玉案》)此第三阶级也。——王国维

王国维的这三境界是我读师范时所了解的,当时就对王国维的《人间词话》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次有幸拜读后,顿觉词的世界是如此之大,如此之深,当你遨游其中使你会发觉自己的渺小与无知。

王国维一生在考据、哲学、文学评论等多方面成就俱佳,然而他对自己写词的工夫尤其自得,曾说过这么一段雄视百代的话,他说:「余之于词,虽所作尚不及百余阙,然自南宋以后,除一二人外,尚未有能及余者。」王国维说这话的时候刚满三十岁,只写过百来首词,就轻易把八百年来的词人几乎全不放在眼里,写作能写到这等份上,先不说历史评价如何,就算清狂自信也够透彻的了。这位生于一八七七年,卒于一九二七年,在他五十岁的壮盛之年,跳入北京颐和园的昆明湖没顶而死,其一生就是对人生问题不断追索讨问的过程。有人说他是逊节于清朝的遗臣,有人说他是忧心世道的烈士,也有人说他只是受不住罗振玉这位师长的长期欺压,一口怨气咽不下去,就投水自尽了。王国维戏剧性的死亡对历史学者而言是举足轻重的,但对于写作或画画的人而言,他所留下的文字比他个体生命的终始短长更重要。

《人间词话》是中国近代最负盛名的一部词话著作,是王国维文学批评的代表作,在清代众多的词话中,《人》以其见解之新颖,理论之独创熔中西美学、文艺思想于一炉,突破清代文坛某些学派的门户之见,独树一帜,为中国美学、文艺理论研究开创了一条新路,在中国学术思想宝库中占有重要地位。它虽为论词而作,但涉及的方面很广泛,不限于词,“可以作为王氏一家的艺术论读”(夏承焘《词论十评》),它突破清代词坛浙派、常州派的门户之见,独创一派。这《人》是在探求历代词人创作得失的基础上,结合作者自己艺术鉴赏和艺术创作的切身经验,提出了“境界”说,为王国维艺术论的中心与精髓。境界说在《人间词话》中提出一个观点,即文学作品的意境是由作品所描写的生活实际和它所表现的思想感情融合一致而形成的,是主观和客观,理想和现实,情感和理智的统一所谓境界「非独谓景物」,「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有造境,有写境」,即有创造的境界,有写实的境界。在此,对境界的含意作了明确的说明,继而又对境界的构成作了具体阐述,「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虽写实象,亦理想家也」,这就是说,境界是诗人模写自然又表现理想构成,成功之诗必然是理想与写实的密切结合。

最后我想借用他人对《人间词话》的一段评论结束我的这篇读后感。王国维《人间词话》在中西文艺思想交流融合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它观点新颖,立论精辟,自成体系,在中国诗话、词话发展史上看成是一部划时代的作品。

寒假3000字读书心得范文二:《飘》读书心得

我之所以会读《飘》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之前看过由它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由此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虽然《乱世佳人》我只完整的看过一遍,但费雯丽演绎的猫一样的思嘉、克拉克·盖博表现出的瑞德船长的复杂精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忍不住想从原著中进一步探求他们的真容。

我所阅读的这个版本分为上下两册。封面是一张油画,画面上是思嘉和白瑞德船长坐在马车上,背景是象征着战争的兵荒马乱,整体带给人一种压抑感,逝去的历史化作马蹄后腾起的尘埃,然而未来并不明朗;封底则是《飘》所赢得的各种赞誉。封面和封底设计较为精细雅致。翻开书籍,在出版说明和译者序之前,有一部分内容是用铜版纸印刷的(上下册均有),这一部分是有关《飘》的周边情况:例如作者照片、电影海报、不同版本的《飘》的封面及插图等等,以图片为主,文字为辅。我个人认为这部分的设计很新颖,有效地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书页的纸张质量比较好,光泽温和不刺眼,而且印刷非常清晰,错讹之处极少。

《飘》的故事情节比较复杂,时间跨度也很大,通过对思嘉、白瑞德、媚兰、艾希礼为主展开的形形色色的人物进行刻画,生动完整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横跨南北战争的历史画卷。其中既包括开战之前南方庄园悠然自得的生活,如烤肉宴、舞会等等;也包含了战争中伤员缺医少药、肢体残缺,亚特兰大居民丧失亲友的悲惨;甚至对于战争结束后南方重建的艰难,也通过思嘉本人的奋斗展现了出来。由于作者是以周围的人物及事件作为原型进行描写的,具有很强大的艺术感染力。特别是思嘉在逃离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面对着被洗劫一空的庄园和支离破碎的家庭,倔强勇敢的挑起了重建的责任,站在红土地上宣告:“凭上帝见证,我以后绝不会挨饿,绝不!”每次读到,都会被人物身上爆发出来的精神深深感染。

《飘》的故事情节大多为人们所熟知。女主人公思嘉,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漂亮而富有个性,赢得了当地许多青年的爱慕。但她却盲目的爱慕着艾希礼,一个长相英俊,性格却很懦弱的南方世家子弟。1861年的4月,战争的阴云已经笼罩在佐治亚州上空,然而16岁的思嘉心思全部在艾希礼身上,艾希礼优雅的绅士风度使她芳心暗许,然而她却在烤肉宴的前一天得知了一个使她心碎的消息:艾希礼即将娶他的表妹媚兰!第二天的烤肉野宴,思嘉试图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没有成功,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思嘉扇了艾希礼一个耳光,还砸碎了一个花瓶。但出乎意料的是,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船长看在眼里,白瑞德船长的名声很坏,而且他似乎并不认为南方能够在这场战争中轻易获胜。为了赌气和报复,思嘉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尔斯,然而她很快就后悔了。由于战争,查尔斯和艾希礼等没过多久就离开了家乡。还未等开战,查尔斯就染病离世,同时,思嘉怀孕并顺利生下了儿子韦德。

思嘉沉浸在对艾希礼的思念中,而且对寡妇的繁文缛节非常不耐,心情抑郁。于是思嘉的母亲埃伦将她送到了亚特兰大同媚兰和皮特姑妈一同居住。虽然环境改变了,但南方的传统却使得她的生活毫无乐趣。在亚特兰大的募捐会上,思嘉再次见到了白瑞德船长,甚至罔顾社会风俗同他跳了一支舞。随着战争局势的恶化,社会上的清规戒律渐渐不再是约束思嘉的囹圄,她又开始同青年谈情说爱,尽管她认为自己对艾希礼的感情忠贞不渝。葛底斯堡战役严重打击了南方,圣诞节后艾希礼回家,思嘉再次向他表露了爱意,但仍然遭到了艾希礼的拒绝。第二年年初,思嘉几乎是同时得知了两个让她难以置信的消息:艾希礼受伤被俘、媚兰怀孕了。于是为了照看怀孕的媚兰,思嘉被迫留在了亚特兰大。南方军队节节败退,眼看首府亚特兰大就要失守,偏偏在八月底,媚兰的儿子小博降生,亚特兰大一片混乱。无奈思嘉只得求助于白瑞德,希望能够回到塔拉,白瑞德却在半路上去投军,思嘉只得自己带着媚兰母子和韦德回家。回到塔拉庄园后,思嘉发现家里已经面目全非:埃伦病死、杰拉尔德精神不正常、两个妹妹身患伤寒卧床不起、大部分的黑奴也都跑了。

在近乎绝境的情况下,19岁的寡妇思嘉负担起了全家的生计,媚兰一直给予思嘉许多帮助。就在一家人的情况好转时,传来了要对塔拉庄园征收高额税收的消息。为了保住塔拉,思嘉再次求助于白瑞德,却发现白瑞德已经由于挪用南方军队物资而锒铛入狱,就在一切看来毫无希望的时候,思嘉的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出现了。弗兰克由于经营小生意,家里有一定积蓄,为了得到钱去拯救塔拉,思嘉采取欺骗的手段使弗兰克娶了自己,塔拉终于得救了。思嘉渐渐发现弗兰克很无能、生意经营不善,于是她产生了自己经商的念头。她向白瑞德借了一笔款子,买下了木材加工厂,然而种种举动使得亚特兰大的传统社会对她极为不满。思嘉再次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女孩子,起名埃拉。“重建”在进行,亚特兰大的局势变得很不稳定,在一次去木材厂的路上,思嘉遭到了袭击。3K党为了给思嘉复仇,扫荡了贫民窟却被军队发现,弗兰克死亡,艾希礼受伤。思嘉因为弗兰克的去世十分不安,葬礼之后她独自在家里借酒消愁,此时白瑞德出现,他居然向思嘉求婚了。婚后思嘉过上了自己期待的富裕生活,并且生下了美丽可爱的邦尼。白瑞德十分宠爱邦尼,为了使邦尼在亚特兰大能保住贵族地位,他不惜加入了民主党的阵营。思嘉与艾希礼在木材厂见面,回忆起过去生活,思嘉忍不住靠在了艾希礼的怀里,这一幕却被艾希礼的妹妹看见,思嘉百口莫辩。然而媚兰却保护思嘉,不允许别人对思嘉进行攻击。白瑞德带着邦尼暂时离开了家,思嘉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又惊又喜,同时格外想念白瑞德。但白瑞德回家时却对思嘉冷嘲热讽,思嘉大怒摔下楼梯,摔断了肋骨并且流产,白瑞德找到媚兰,深深忏悔。邦尼喜欢骑马,但在一次跳跃栏杆的过程中不幸遇难。随着邦尼的去世,白瑞德对思嘉的爱也全部破碎,思嘉此刻却发现自己深深爱着、依赖着白瑞德。媚兰再次怀孕,但因流产而去世,思嘉后悔自己一直没有意识到媚兰是自己重要的精神支柱。白瑞德离开了思嘉,但思嘉坚信自己能够回到他身边。

《飘》中最着重刻画的人物无疑是思嘉。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她任性、固执而自负,她虚荣、自私,但同时她倔强不服输、勇于改变自己、适应环境。在一个动荡变革的时代、在一个传统美德崩溃瓦解的时代、在南方资本出现萌芽的时代,思嘉正是凭借着自己的现实主义和贪婪,才保全了自己的家庭、保护了自己周围的人,她不甘于“体面地饿死”,她要活下去并且要高质量的生活。同时,思嘉具有高度的家庭责任感,一个19岁的小姑娘,没有任何的谋生技能,却要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但她并没有因此而退缩。思嘉对于爱情的追求虽然盲目,却是热烈的,她为了艾希礼的一句话,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在亚特兰大为媚兰接生。在战后,倘若不是思嘉,崇尚传统生活的艾希礼一家只能去喝西北风了。正是思嘉在困难面前所表现出的惊人勇气,深深吸引了白瑞德,也深深吸引了读者。贪婪、自私、现实主义、固执……如果用这些词去描述一个女人,我们一定会认为她招人厌恶,但是用在思嘉身上,这一切却闪烁出了光芒,使我们不由得惊叹“这是一个伟大的女人”。

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思嘉却是很可悲的。她的三次婚姻都以失败而告终,第一次是为了赌气嫁给一个孩子;第二次为了塔拉嫁给了老头;第三次因为自己没有认清白瑞德和艾希礼在自己心中的地位也失败了。

寒假3000字读书心得范文三:《毛泽东选集》读书心得

首先,我和很多人的感受一样,不相信这是伟大领袖毛泽东曾说过的。以为是网友恶搞。于是我专门翻阅了原版的“毛选”,确为毛选第五卷里的话,能专门收录在毛选里应当是比较慎重的。所以我觉得,这是毛泽东的本意。

为什么会这么想呢,或许是时代不同了,就是某些人自以为的“素质高”了,不再有“点名批评”了,大家一团和气就真的一团和气了。比如对贪污犯取消死刑,仿佛就真的没有应该判死刑的贪污犯了!毛泽东作为国家主席,应为全国最高层,居然会点名批评同样处于“高层”的同事,后来也同样成为“伟人”的邓小平同志,这要在现今,怎么可能呢!官官相护,相互吹捧都唯恐不及呢,怎么可能批评,还指名道姓的批评,确实让人惊讶。这大约也应该归功于“受党的教育多年”罢!

这样对事不对人的点名批评仿佛是毛泽东习惯用的一种方式,似乎唯这样方可不愧为同志。就在这本《毛泽东选集》第五卷里有收入《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五七年一月)“北京清华大学,有个学生公开提出:‘总有一天老子要杀几千几万人就是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一来,这一‘家’也出来了。邓小平同志去这个大学讲了一次话,他说,你要杀几千几万人,我们就要专政。”又提到这个邓小平同志,他依然在“领导岗位上”,因为毛泽东前次点名批评的是邓小平同志的方法问题,按毛泽东的话说,应该是“治病救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有错误不要紧,只要改正,就是好同志”。可见毛泽东对邓小平并不像很多自以为自己是大人物的那样对某某有成见之一说。毛泽东才是真正的大人物,一个真正的伟人!在他心里的词典里就根本没有某些自以为大人物的小人们总想着的那个词。

现在为什么不太批评或者不点名批评了呢,是不是现在的“领导者”们没有错误,或者犯的都是“普遍错误”而不是“个人错误”呢?很显然不是的。这个问题要深入说开去是相当复杂的,我辈非领导者,更不是所谓的“高层”大人物,信息少,孤陋寡闻,就更只能说一些毛皮,所以也就只好让大家姑且听之,权作闲聊而已。

首先,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以后,经过几十年的建设,生产力发展了,人民生活确实得到了巨大的改善,“朱门酒肉臭”虽然比比皆是,“路有冻死骨”确实较少了,从世界范围里,中国人是最好管理和忽悠的(这有赖于儒家思想的伟大教化),只要给口饭给片瓦,基本一辈子不会造反,也不太会提意见,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们被听不进意见的领导们领导惯了,知道反正提了意见也没人理会,干脆就懒得提了。但千万别以为他们没有意见,没有委屈,更不要触碰他们的底线,即,不要砸他们的锅,不要揭他们的瓦!底层生物(原谅我说出真相)在生存底线遭受挑战时,会迸发出比高等生物更可怕的战斗力,会以伤害自己及对手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枪弹和刀剑面前,人的生命都是同样的脆弱。所以毛泽东把中国人民比作巢里的雀儿。从主席的这段话中能亲切体会到他对中国人民的真实情感,但他又深谙“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是啊,中国人民确实很卑微,他们大多不会关心政治,只关心粮食和蔬菜、房子、生产工具。但如果建设了几十年近百年的中国,连老百姓最起码的生活还保障不了,我们不觉得这个党无能吗?我们不觉得作为这样一个党的党员感到羞愧吗?

第二,是党内,特别是所谓“领导”们,他们总保持“一团和气”,甚至打着“维稳”的旗号,官官相护。自己身边的部下或者同事出了问题,能掩饰且掩饰,对待“民怨”能压制就压制,能逃避就逃避。从不客观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这种情况出现大致有两种可能,一是今天看到别人的错误害怕就是自己的明天,今天我护着他了,寄望着下次他保住我;或者本来就有自己的一份,不先死保护他自己怎么办?批他就等于批自己,所谓要倒大家都得倒!所以,现在常常一犯案就是大案,窝案;让老百姓都误以为共产党怎么啦!仿佛都坏了似的,长期的捂住盖住堵住,势必“积重难返”,都下刀割肉了,岂有完肤!

第三,有些所谓的领导,自己没有什么能力,看不出贪污腐败分子的丑恶伎俩,或者看出了也没有足够的证据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像毛泽东那样一针见血批评了人,还可以给人指明一个解决的办法,哪怕例举另一个有利的案例。这样的人原本就不能做领导来代表中国共产党的,错误的当上了领导,也许不是你一个人的错,但你没能耐,占着茅坑不拉屎,还自以为屁股坐在领导位置上就人五人六,小丑腐败分子明目张胆在你面前耍花枪,严重危害党的形象,你居然毫无察觉或者束手无策,那就是你的错!有错就改,犹未为晚。所以,领导者一定是有点才能,庸才最好趁早下台。

共产党是要得到教训的。不要以为物质生活比较丰富了,人民生活有点保障了,不造反了,这个官就容易当了,就不需要努力了。长江后浪推前浪,做人做事,时代的发展都是这样的,你不学习,人民学习,他们的思想,他们的要求,他们的处事方式和方法就会跑到你的前面去,靠压制,靠蒙骗,靠和稀泥打哈哈都不可能是长久之计,依靠粉饰终究不可能有长治久安。所以毛泽东说“共产党是要得到教训的。”他的话不是没有得到过验证。只是,作为共产党员的我辈,不希望我们的党,接受这样那样的教训太多,特别是不要太严重,一个受伤过重的身体是要损害根本的。把教训尽量吸取在最初阶段,把产生教训的行为和思想消灭在萌芽阶段,则应是我们每一个党员的责任。

“现在,在所有制方面同民族资本主义和小生产的矛盾也基本上解决了,别的方面的矛盾又突出出来了,新的矛盾又发生了。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如果不搞好,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末,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这些震耳欲聋的囊囊诤言,被不少党员干部耳边风,当成了不合时宜。不知道他们“与时俱进”到何处去了,餐馆酒肆里还是娱乐城休闲中心去了?长此以往,还是毛泽东的那句话“共产党是要得到教训的。”至少,也如他所说“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说革掉很好,应当革掉。”

毛泽东是一伟人,一巨人,凡夫俗子难以能及,但很多共性是不可更改的,比如“身正不怕影子斜”“无欲则刚”等等,毛泽东作为国家主席,吃穿住行与常人一样艰苦朴素,战争时期,他一共有六位亲人为共产主义事业献出生命且不说,建国之后,唯他的亲属基本上没有得到显赫的“高位”,没有什么“富二代”。请问:我们如今的“公仆”们怎么样?又有谁能比他更有资格使自己的后代成为“富二代”?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建立自己的政权并在强大的对手面前取得胜利,很大程度上是当年有一大批大公无私的优秀的共产党员,一批先人后己,甚至从来就不想自己的优秀的共产党员!如今怎么样?什么“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什么“忙碌的公仆在包厢里,重要的工作在宴会里,该抓的工作在口号里,妥善的计划在抽屉里,应煞的歪风在通知里,辉煌的数字在总结里。”等等等等。长此以往,如何得了!杜牧云:“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毫无“怕怕”乎!

篇6:红楼梦读书心得3000字

王夫人在《红楼梦》中是个极不讨人喜欢的人物, 虽然曹雪芹在书中总替她说好话,说她是个厚道人,不过这恐怕都是欲盖弥彰。其实全书中各色人物都有正邪两赋的特点,比如贾琏对尤二姐也有浪子真情; 薛蟠虽不肖,对母亲和妹妹还算不错; 连贾珍,也有人分析出他对秦可卿也是刻骨铭心……不过这位王夫人,贾宝玉的亲妈,虽然在宝玉心中排名与黛玉重要性并列(原话大意如此),倒真没做过什么有光彩的事情,逐走晴雯,逼死金钏,抄检大观园,可能黛玉之死与她也难脱干系。本人在此大胆推测一下她的心理历程。

王夫人出生于四大家族的王家,应该是个见多识广的大家闺秀。从书中看,应该是王家的长女。封建时代的长女在家族里是大姐,受到最严格的教育和约束,要成为妹妹们的榜样,典型如李纨,元春,宝钗等。王夫人小时候肯定也是这样过来的,不过她没读什么书,心中郁闷和压抑无处派遣,也就不具备李纨,元春,宝钗那样的开阔心胸和浪漫气质,所以长大了就成了个没什么情趣的人(看她给丫环起的那些名字就知道了)。人们有时会好奇,王夫人年轻时是什么样子的,我想凤姐和探春身上应有她的影子。

先说凤儿,常言说得好:“养女随姑”。 基因的力量是可怕的, 想来王夫人年轻时八成也是个柳眉凤眼的绝色佳人, 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凤姐不但继承了她的美貌俗气,也继承了她的野心偏执和狠毒。曹公全书只写凤姐狠辣,没有对王夫人有明显的贬义形容,只有暗示。我认为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林黛玉进贾府时对王夫人住处的描写,其中包括金钱蟒_背,金钱蟒引枕,金钱蟒褥子(原文描写更加详细,包括颜色做工什么的,在此难述,各位可参见原书),连用了三个金钱蟒,曹公写人物住处多有对人物本身性格命运的暗示。我五年级时读到这里,心中一凛,当时还不知道“居如其人”“心如蛇蝎”这两个词。长大后以此对照王夫人一生行为,信然!

探春是个好姑娘,将她与王夫人相提并论必然引起很多读者不满, 可是探春毕竟是王夫人抚养长大的, 她的高贵气质和管家才干或多或少是跟王夫人学来的,加上她更有文化,因此更把这些优点发扬光大了。《红楼梦》全书中关于打人耳光的描写有两处最引人注目:一次是王夫人打金钏,另一次是探春打王善保家的,两次性质不同,在读者心中反映也不同,但同样的迅雷不及掩耳。两个打人者打的都是“平生最恨者”。王夫人平生最恨会勾引男人的女孩,探春平生最恨不尊重她的人。探春得了曹公一个“敏”字,敏锐又敏感。王夫人又何尝不是呢?

说完了王夫人的个性,再推测她与书中几个重要人物的关系。先说夫妻关系。很多人觉得她与贾政真是天作之合,一对死封建。其实现实生活中美满夫妻往往是个性互补的。书呆子爱上交际花,女夫子迷上浪荡子的事情屡见不鲜。贾王二人性格如此相近,日子必然是刻板无味,日久生厌。如同贾琏与凤姐在过了头几年的甜蜜后,二人的倔强个性凸显出来,发生情变。不过王夫人应该还是比较得贾政宠的,贾政共与她生育了三个孩子(不包括流产和死婴的情况),到近40岁时还能生出贾宝玉(书中再未见类似案例),一方面说明她身强体壮,另一方面说明夫妻感情还不错,要知道贾政可不是一夫一妻,夜生活乏味的下等贫民。以王夫人之刻板个性,能把老公迷成这样,一方面是娘家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她当年的确容貌出众。贾政能和她生出三个孩子,和赵姨娘生了两个,明显生育能力强于贾赦,但为什么没有和其他妻妾生出孩子来呢?书中有记录的贾政的妾只有周,赵二人。

但按照贾府规矩“爷们娶亲之先都要先放两个人在屋里伺候”,这种妾应比王夫人老些,周,赵二人应该不是。可等林黛玉进贾府后并无相关描写,难道她们都死了吗?曹公没有写,但参照兴儿介绍凤姐时说,贾琏原先“屋里何尝没有几个人,她来了不到半年,都寻出不是来,打发出去了。” 王夫人当年可能也干过类似的事情,只不过手段没那么激烈,而且肯定是在生了贾珠,有了本钱之后恃宠而娇做下的,所以也没什么人怪她。贾母给凤姐贾琏劝架,说小孩子们,“馋嘴猫似的”,“都打那时候过来”,想来古板如政老爷,当年也难免俗,只怕也有“削肩膀,水蛇腰”的美人勾引过,王夫人打金钏,逐晴雯时都说“我一生最恨这样人”,又写“此乃平生最恨者”,若非在这方面受过刺激,何至于如此敏感!当然,王夫人要保全自己贤惠的名声,不得不给贾政安排两个小老婆。一个是安分的周姨娘,一个是泼妇赵姨娘。赵姨娘肯定不是贾母给贾政的,贾母很讨厌她,整个贾府都没人喜欢她。她应该是王夫人的陪嫁丫环,王夫人把自己身边干练守礼的丫环打发嫁人,做自己的女管家,如周瑞家的,留下赵姨娘这样的各方面无法与自己媲美的给老公,一方面不怕她得宠,另一方面也倚仗她的泼辣狭隘打击其他姬妾,如同凤姐利用秋桐,金桂利用宝蟾,是百试不爽的借刀杀人法。等把情敌都打击完了,这把刀自己的名声和人缘也都毁完了,可以借机再把她“兔死狗烹”。(我觉得袭人对晴雯也是用的这个法子)可叹赵姨娘傻人有傻福,连生了一女一儿,这样一来,别说王夫人,就连贾母也不能奈他何。母凭子贵吗!而且赵姨娘身上那股子市井气比起王夫人来肯定另有一番魅力,所以贾政也真的被她迷住了,好在她是个万人嫌,威胁不到王夫人的地位,所以也就勉强容下了。

篇7:红楼梦读书心得3000字

红楼梦读书心得3000字二:

王夫人在《红楼梦》中是个极不讨人喜欢的人物, 虽然曹雪芹在书中总替她说好话,说她是个厚道人,不过这恐怕都是欲盖弥彰。其实全书中各色人物都有正邪两赋的特点,比如贾琏对尤二姐也有浪子真情; 薛蟠虽不肖,对母亲和妹妹还算不错; 连贾珍,也有人分析出他对秦可卿也是刻骨铭心……不过这位王夫人,贾宝玉的亲妈,虽然在宝玉心中排名与黛玉重要性并列(原话大意如此),倒真没做过什么有光彩的事情,逐走晴雯,逼死金钏,抄检大观园,可能黛玉之死与她也难脱干系。本人在此大胆推测一下她的心理历程。

王夫人出生于四大家族的王家,应该是个见多识广的大家闺秀。从书中看,应该是王家的长女。封建时代的长女在家族里是大姐,受到最严格的教育和约束,要成为妹妹们的榜样,典型如李纨,元春,宝钗等。王夫人小时候肯定也是这样过来的,不过她没读什么书,心中郁闷和压抑无处派遣,也就不具备李纨,元春,宝钗那样的开阔心胸和浪漫气质,所以长大了就成了个没什么情趣的人(看她给丫环起的那些名字就知道了)。人们有时会好奇,王夫人年轻时是什么样子的,我想凤姐和探春身上应有她的影子。

先说凤儿,常言说得好:“养女随姑”。 基因的力量是可怕的, 想来王夫人年轻时八成也是个柳眉凤眼的绝色佳人, 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凤姐不但继承了她的美貌俗气,也继承了她的野心偏执和狠毒。曹公全书只写凤姐狠辣,没有对王夫人有明显的贬义形容,只有暗示。我认为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林黛玉进贾府时对王夫人住处的描写,其中包括金钱蟒*背,金钱蟒引枕,金钱蟒褥子(原文描写更加详细,包括颜色做工什么的,在此难述,各位可参见原书),连用了三个金钱蟒,曹公写人物住处多有对人物本身性格命运的暗示。我五年级时读到这里,心中一凛,当时还不知道“居如其人”“心如蛇蝎”这两个词。长大后以此对照王夫人一生行为,信然!

探春是个好姑娘,将她与王夫人相提并论必然引起很多读者不满, 可是探春毕竟是王夫人抚养长大的, 她的高贵气质和管家才干或多或少是跟王夫人学来的,加上她更有文化,因此更把这些优点发扬光大了。《红楼梦》全书中关于打人耳光的描写有两处最引人注目:一次是王夫人打金钏,另一次是探春打王善保家的,两次性质不同,在读者心中反映也不同,但同样的迅雷不及掩耳。两个打人者打的都是“平生最恨者”。王夫人平生最恨会勾引男人的女孩,探春平生最恨不尊重她的人。探春得了曹公一个“敏”字,敏锐又敏感。王夫人又何尝不是呢?

说完了王夫人的个性,再推测她与书中几个重要人物的关系。先说夫妻关系。很多人觉得她与贾政真是天作之合,一对死封建。其实现实生活中美满夫妻往往是个性互补的。书呆子爱上交际花,女夫子迷上浪荡子的事情屡见不鲜。贾王二人性格如此相近,日子必然是刻板无味,日久生厌。如同贾琏与凤姐在过了头几年的甜蜜后,二人的倔强个性凸显出来,发生情变。不过王夫人应该还是比较得贾政宠的,贾政共与她生育了三个孩子(不包括流产和死婴的情况),到近40岁时还能生出贾宝玉(书中再未见类似案例),一方面说明她身强体壮,另一方面说明夫妻感情还不错,要知道贾政可不是一夫一妻,夜生活乏味的下等贫民。以王夫人之刻板个性,能把老公迷成这样,一方面是娘家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她当年的确容貌出众。贾政能和她生出三个孩子,和赵姨娘生了两个,明显生育能力强于贾赦,但为什么没有和其他妻妾生出孩子来呢?书中有记录的贾政的妾只有周,赵二人。

但按照贾府规矩“爷们娶亲之先都要先放两个人在屋里伺候”,这种妾应比王夫人老些,周,赵二人应该不是。可等林黛玉进贾府后并无相关描写,难道她们都死了吗?曹公没有写,但参照兴儿介绍凤姐时说,贾琏原先“屋里何尝没有几个人,她来了不到半年,都寻出不是来,打发出去了。” 王夫人当年可能也干过类似的事情,只不过手段没那么激烈,而且肯定是在生了贾珠,有了本钱之后恃宠而娇做下的,所以也没什么人怪她。贾母给凤姐贾琏劝架,说小孩子们,“馋嘴猫似的”,“都打那时候过来”,想来古板如政老爷,当年也难免俗,只怕也有“削肩膀,水蛇腰”的美人勾引过,王夫人打金钏,逐晴雯时都说“我一生最恨这样人”,又写“此乃平生最恨者”,若非在这方面受过刺激,何至于如此敏感!当然,王夫人要保全自己贤惠的名声,不得不给贾政安排两个小老婆。一个是安分的周姨娘,一个是泼妇赵姨娘。赵姨娘肯定不是贾母给贾政的,贾母很讨厌她,整个贾府都没人喜欢她。她应该是王夫人的陪嫁丫环,王夫人把自己身边干练守礼的丫环打发嫁人,做自己的女管家,如周瑞家的,留下赵姨娘这样的各方面无法与自己媲美的给老公,一方面不怕她得宠,另一方面也倚仗她的泼辣狭隘打击其他姬妾,如同凤姐利用秋桐,金桂利用宝蟾,是百试不爽的借刀杀人法。等把情敌都打击完了,这把刀自己的名声和人缘也都毁完了,可以借机再把她“兔死狗烹”。(我觉得袭人对晴雯也是用的这个法子)可叹赵姨娘傻人有傻福,连生了一女一儿,这样一来,别说王夫人,就连贾母也不能奈他何。母凭子贵吗!而且赵姨娘身上那股子市井气比起王夫人来肯定另有一番魅力,所以贾政也真的被她迷住了,好在她是个万人嫌,威胁不到王夫人的地位,所以也就勉强容下了。

篇8:红楼梦读书心得3000字

红楼梦读书心得3000字三:

王夫人与贾母的关系。贾母毫无疑问是全书中最有福气的人。她嫁入贾府时应该是贾家上升的阶段。丈夫代善是个帅哥,贾母曾说“这些儿子孙子就只宝玉象他爷爷”,可见也是个面如秋月色若春花的万人迷。贾母与他感情很好,生了三个(也许不止)儿女。贾母年轻时管理家政很有才干,比凤姐“还来得呢”,嘴巧心活,肯定也很讨公婆喜欢。她虽没读什么书,也并不重视女孩子的文化教育,但她本**热闹,有心胸,有品味,并非尚德不尚才的人。她不但能干,而且善于享受生活。她爱看仇十洲的画,会“收拾屋子”,曾建议黛玉用霞影纱配翠竹,还帮宝钗选择室内陈设,“保管又素净又大方”,善于欣赏音乐,在元宵宴和中秋宴上就表现出对音乐欣赏的品味,对于无聊的言情小说也自有一番批评。异性喜欢互补性格,同性则是物以类聚。贾母喜欢的人身上都有她的影子,比如凤姐的精明,黛玉的诙谐,湘云的豪爽,宝琴的热情以及鸳鸯的能干和晴雯的灵巧。她比王夫人显然更脱俗更浪漫,王夫人刚嫁过来时性格肯定不入贾母的眼,而且也没有贾母的才干,贾母又是个有一说一的人,可能有意无意也会说她两句。王夫人具有凤姐和探春的某些特点,但并没有她们的口才和能力,因此只好少说话,贾母说她“木头似的”,她倒真是藏拙,与宝钗掩盖锋芒的“藏拙”不同。总之,在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领导手下工作,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王夫人总算忍过来了,后来贾母也比较疼她了,对于一个对自己忍耐,尊重又听话的儿媳妇,谁还忍心骂她呢。相比起邢夫人,王夫人也算能干,老实,娘家又有地位,更重要的是,生了宝玉这么个“活龙”。贾母老了以后,家务交给儿媳,脾气肯定也越来越好了。王夫人的地位直线上升,虽然贾珠之死给她很大打击,但她很快就把自己的侄女王熙凤嫁给贾琏以巩固她在贾家的地位,保证在宝玉长大之前自己依然掌握贾府大权。王熙凤倒也没辜负她,对她比对自己婆婆亲得多,而且又讨得合家(尤其是贾母)的欢心。后来她的女儿元春又做了贵妃,她在贾家的地位当然就更巩固了。

王夫人与黛玉的关系又如何呢?多数人认为她不喜欢黛玉,所以阻挠她与宝玉的爱情。那么她为什么不喜欢黛玉呢?首先,性格不合,黛玉是风流灵巧,锋芒毕露的人,与王夫人人生哲学不同。我上大学时看过一本报告文学,名字忘记了,是以前慈禧太后的宫女回忆以前生活的,她说慈禧喜欢的女孩应该是好处深藏不露,不要过于彰显,应该是从内部隐隐约约透出光彩来,象珍珠一样,若是表面光华闪烁刺目就不好了(大意如此)。我想这是众多王夫人式封建卫道士对女孩的要求。其次,黛玉有很多明显的缺点,身体不好,爱找麻烦要配药;脾气不好,多疑爱哭;而且还喜欢招惹宝玉,三日好了,两日恼了,让宝玉为她神魂颠倒,这是王夫人最恨的。一方面宝玉是她在贾府呼风唤雨的最后本钱(“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振兴家业的希望,不应执迷于儿女私情,另一方面,在爱情方面不如意的中年女性往往把全部感情寄托在儿子身上,她憎恨以黛玉晴雯等为首的与宝玉亲密的年轻女孩子就包含了这种变态的醋妒心理。不过我还有一点看法就是,王夫人在了解黛玉这些特点之前就不喜欢她,确切说是有成见。证据也在林黛玉进贾府这回,她头一次见面就再三告诫林黛玉,跟别的姐妹们怎么玩都行,但对宝玉,王夫人说了两次“休要睬他”。意思很明白:你别招惹我的宝贝儿子!众所周知,这时黛玉是初进贾府,百般小心,还没有表现出后来在贾母宠爱下使出来的小性儿,举止也是稳重大方的,而且这时候也就十岁左右,古人发育晚,黛玉本来就长得有点营养不良,不会有尤物般引人遐思的外貌(曹公那一番描写只是小说家在主角出场时的例行描写),何以王夫人要这般敏感?说她爱子心切吧,怎么不见她对宝钗宝琴等人说过这种话,她们更漂亮,而且进贾府时宝玉更大,应更避嫌才是。我的推测是黛玉长得象一个王夫人很讨厌的人,王夫人后来讨厌晴雯,就说她“眉眼有几分象你林妹妹”,可见她是连黛玉的外貌也讨厌的。其实黛玉的外貌应是惹人怜爱的,之所以让王夫人看了刺眼是因为她象了王夫人很讨厌的人。这个人是谁呢?最自然的推论是她的母亲,贾敏。旧社会大家庭中婆媳不合,姑嫂不合是很正常的。

曹公没怎么写贾敏,小说刚开始不久,她就去世了。贾雨村评价黛玉时说“度其母不凡,故有此女”。我们由此可以推测贾敏是个怎样的人。她是贾母最小,最宠爱的女儿,自然有着天仙般的容貌气质,而且也象她的母亲和女儿一样,伶牙俐齿,有品味,擅于作乐,享受生活。她生在贾府鼎盛时期,真正“白玉为堂金作马”的时候,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女。王夫人在与凤姐商量抄检大观园时,提到“单说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是千金小姐的体统!”又说自己“没享过什么大富贵”,可见王夫人做姑娘时也没有贾敏这么舒服。遥想当年王夫人初入贾府,承担起管家重任,肯定是谨慎小心,生怕婆婆挑错。看到贾敏虽与自己年龄相仿却过着轻松娇纵的生活,怎不羡慕加嫉妒。偏贾敏可能也是个口无遮拦的人,暗中得罪二嫂还不自知。贾母疼爱她,不肯让她过早出嫁,长期相处可能更加剧了王夫人与她的矛盾。李纨曾嫌林妹妹嘴刁,说:“只求老天保佑你赶明也得几个千刁万恶的大姑子小姑子。”这在李纨是句玩话,但可能王夫人以前在心中对贾敏倒真是这样诅咒的。可最后贾敏嫁给了出身清贵,才华出众,前途无量的探花林如海,相比起潇洒飘逸的林妹夫,贾政虽好读书却始终没中(叶公好龙?读腐书?),爵位也给哥哥贾赦袭了,幸亏皇帝赏了个官,而且平时虽养了群清客,却没真见他做过什么诗,比起林如海这样的只能算附庸风雅。林家虽不如贾家富贵,但林如海自立门户,没有公婆姑嫂约束,到任时携夫人同行,何等风光自由!而且林如海对贾敏一往情深(虽有几房姬妾也都是为了生儿子用,何况也没生出来),贾敏死后立刻对女儿表白绝不续弦。封建时代得此一老公此生足矣。总之,嫁给林如海可真令人羡慕!(说不定王夫人还暗恋过林如海,只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呵呵,我要是个恶俗导演,拍部《戏说红楼之红楼前传》一定会有这个情节!——玩笑。)王夫人对小姑子这番愤愤不平一生都无处发泻,如今她女儿倒投*来了,你说能放过她吗?

篇9:名著读书心得3000字

一部书在两千五百年前编撰而成,现存二十篇,四百七十余章。它主要集中反映了某位圣贤的思想,成为了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对古代中国社会和现在中国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就是《论语》,这位圣贤就是孔子。

自古有言读书要“知人论世”,现在读《论语》就必须要了解孔圣人。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人,三岁丧父,家境贫寒,但“志于学”,好学上进,“三十而立”,创立了我国有史以来第一家私塾,收徒讲学,传经授艺。50岁左右事政,颇有政绩,而后因不满鲁国国君的昏庸,带领颜回等弟子周游列国,颠沛流离十四年并一路宣传他的“仁礼”主张。之后回到鲁国专心于教育工作,收授弟子3000人,其中贤者72人。孔子一生为政教学贡献都很大,有人神化孔子,称“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这句话虽不实且夸张,但也道出了孔子的思想和论著对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和历史的影响。

《论语》是孔子思想的主要载体,这本自古被誉为“四书”之一的经典,饱含了无数的道理。自古也有无数人不断地阅读和研究,但想要弄懂和看透它,绝非易事。今天,我只是在这里写下我所想到的和得到的一些启迪。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

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论语》集合了一位伟大的古代圣人的思想,实在是博大精深,每一次阅读都会有不同的收获的。

名著读书心得3000字范文二:《百年孤独》读书心得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

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篇10:有关名著读书心得3000字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 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然而,最打动我心的却是海轮,一个同样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姑娘。

海伦——我心目中超凡美丽的天使。她超凡,是因为她完全放弃现世,达到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比拟的忍耐精神。她美丽,毋庸置疑,有哪个人心目中的天使不美丽呢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包括简爱。

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发出了流星般耀眼的光芒。海轮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的美,豁达的美,气势磅礴的美,可歌可泣的美。

还记得那次梦中醒来,努力搜集所有有关海伦的语言和描述。不知为什么,对她的死就是有一种不甘。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这么一个拉丁文,Resurgam意思是我将再生”。

一股郁结也心胸的感伤终于释怀了。我欣然,释然。“Resurgam”不正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精神永存不灭吗

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的最好的诠释。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

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喜欢书中对爱情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色情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

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清苦的生活,象野花野草那样无人欣赏,无人攀摘,自生自灭。可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一开始她把爱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在喝茶,吃午餐和傍晚的散步,她尽可能地若无其事,平静处之,但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她打开记忆的闸门,他们相处的一幕幕清楚的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的婚事,罗切斯特先生也佯装与英格拉姆小姐亲密。他们相互之间试探,相互审视着对方,其实他们早已在心灵上合为一体了。罗切斯特先生对简刻骨铭心爱的表露:“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象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也许还有低能,粗俗和暴燥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的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这话既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者。

本该一帆风顺走下去结婚生子,但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搁浅。罗切斯特先生发疯的前妻的出现,简走了,为了她的自尊,也为了对爱情的忠贞。后来发疯的妻子烧毁了所有一切,跳楼身亡;罗切斯特先生为救疯女人被倒塌的房梁砸瞎了双眼。孤寂地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这时简又来到了他的身边,在仿佛经历了几个世纪之后的相见,没有了语言,没有了火一样的激情,他们紧紧相拥,平静走向小木屋。。。。。。

这是一个老套的爱情故事。过了许多年,可在我看来,仍常读常新。也正是被故事所深深打动,使我在对待生活,对待环境,待人处事和对待感情方面引为自鉴。在这个什么都和金钱相关联,人情比纸薄,人称之没有爱情的年代里。《简。爱》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爱的真谛。也特别适合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来读,来领略简那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

【六年级读书心得3000字】相关文章:

1.教育型读书心得3000字范文

2.六年级绿野仙踪读书心得

3.读书心得400字六年级

4.六年级红楼梦读书心得

5.六年级人生读书心得

6.六年级小王子读书心得

7.团课心得3000字

8.故乡六年级读书心得作文

9.灰姑娘读书心得600字六年级

10.六年级草房子读书心得

下载word文档
《六年级读书心得3000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评级1星 评级2星 评级3星 评级4星 评级5星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 返回顶部